网友爆料,自己于11月20日在阳泉万达广场购物,在“阳泉万达云李荐男装店”购买外套和裤子,几件服装一共消费1076元。

付款后,要求服务员开具发票,服务员回答:这是刚刚开的店,没有开过票,也不知道怎么*票开**。

随后,网友离店,对于这种不给开发票的行为比较不解,而更多的是,这是阳泉万达云李荐男装店,而付款记录却是写的“芮城县云李荐男装店”,这是一个商家吗?芮城注册的单位在阳泉收款,这种行为合理吗?

据了解,阳泉万达广场项目是阳泉市重点城建项目,总投资40亿元,总建筑面积84.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步行街、写字楼、住宅、公寓等,建成后可成为集购物、餐饮、文化、娱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大型商业集中购物区域。

阳泉万达广场于2022年11月25日开业。

小编想说,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开具发票更是商家的应尽义务。消费者要求经营者开具发票的,经营者应当开具,经营者不能以“消费金额太小、发票用完了”等理由而拒绝履行出具发票的义务,如遇此类情况,消费者可在付清钱款后向有关部门投诉,打击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网友们,你们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