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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治疗的不良反应(8)肝*毒脏**性反应
本文作者:陈盛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药学部临床药师)
高文斌(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肿瘤内科)
免疫检查点*制剂抑**相关性肝*毒脏**性反应也是常见的不良反应,最常出现在首次治疗用药后的第8~12周。由于肝功能检查是抗肿瘤治疗期间常规的检查项目,而且在每个治疗周期中至少需要检查2-3次,因此,肝脏出现不良反应的时候较为容易被及早的发现。
肝*毒脏**性反应主要以转氨酶升高为主要表现,也可以伴有胆红素升高,部分患者还可以出现一些非特异性的临床症状,包括发热、食欲减低、厌食,腹胀等反应,还可以出现尿色加深、皮肤发黄等表现。由于这些表现也是肿瘤患者,或者是抗肿瘤治疗中常有的症状,临床上还需要对临床症状加强观察。即便如此,对肝脏功能损害的评估还是有赖于肝功能化验检查的结果。
抗肿瘤治疗过程中出现的肝脏转氨酶升高是一个多因素作用的结果。在实施干预和治疗之前,首先需要判断转氨酶升高的具体原因。首先,需要排除在我国导致转氨酶升高的诸多常见原因,包括病毒性肝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害等。其次,在抗肿瘤治疗期间所采用的化疗药物、靶向药物、免疫治疗等也会产生肝损伤。第三,在诊疗过程中还需要排除肝转移的发生。只有当这些因素均排除以后,才会考虑为免疫相关性的肝毒性反应发生。
免疫相关性肝*毒脏**性反应的临床分度(分级)主要是根据转氨酶的数值进行的。
轻度(1级)肝脏损害,转氨酶升高的数值小于正常值上限的3倍。此时的免疫治疗药物可以继续进行,对症保肝治疗的同时继续密切观察肝功能变化即可。
中度(2级)肝脏损害,转氨酶升高的数值为正常上限值的3-5倍。此时需要暂停一段时间的免疫检查点*制剂抑**治疗,同时给予必要的保肝治疗,密切观察肝功能变化,每周检查肝功能2-3次,肝功能出现渐进性或者继续恶化的时候,则需要尽早使用激素治疗。
重度(3级)肝脏损害,转氨酶升高的数值为正常上限值的5-20倍。此部分患者则要永久的停用免疫检查点*制剂抑**治疗,保肝*药性**物对症治疗联合激素的使用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同时,还要密切监测肝功能,每1-2天即需要监测一次转氨酶的变化。上述治疗效果不好的,则需要再联合1种免疫*制剂抑**使用,如他克莫司或者骁悉等。除此之外,转氨酶升高数值大于1级,胆红素升高大于1.5倍的上限值也需要归到重度损伤范畴之内。
危及生命(4级)肝脏损害,转氨酶升高的数值为正常上限值的20倍以上。此部分患者的诊疗与重度(3级)肝脏损害相似,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患者应及早、静脉、足剂量使用激素,每日进行肝功能检测。
关于免疫检查点*制剂抑**再使用问题,原则上确定“3级肝脏损伤的患者中将永久性停用免疫检查点*制剂抑**”,对于这一点还有一定的争议。对于大部分学者来说,都不建议再使用,除非是肿瘤患者属于对激素敏感,肝损伤可以被降到1级毒性反应,而且是对免疫检查点*制剂抑**治疗有效,但是治疗周期不够的患者,有了这些在诊疗上具有诊疗优势的条件情况下,才有重新启动实施免疫治疗的可能性,但是,这样的治疗一定要在密切监测肝功能的情况下进行。
对于肝转移患者,由于其转氨酶本身即升高,一般在2级肝*毒脏**性以内的肝功能也是可以进行免疫检查点*制剂抑**治疗的。如果治疗中出现免疫相关性肝脏损伤,ALT/AST升高超过基线的50%,并持续1周以上,则需要永久的停止免疫检查点*制剂抑**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