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1
什么是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费用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被广大职工称为“工会给职工的二次医保”。只需交纳少量金额的保费,当出现患病或意外伤害等情况时,将可获得万元到数万元不等的赔付,大大减轻职工的负担。
Q2
互助保障对象:
参加职工年龄为60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其中,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要求参加人群为在职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参加人群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且已加入工会组织成为工会会员。此次推出的多个专项产品,完全不受是否交纳城镇职工医保限制,所有在职职工均可参加。
Q3
参加互助保障的方式:
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参加人数不少于单位职工总人数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参加。职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其中一种活动或者同时参加多种活动。
Q4
保障期限:
共6项互助保障活动,保期均为1年。
Q5
会员申请参保理赔方式:
参保单位或职工本人线上就能完成参保理赔手续。
Q6
市总工会补贴:
参加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每人每年补贴30元。市总工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的账户,不再需要基层工会或职工个人垫付。
市直机关工会在职职工参加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重疾+意外)的,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参保人员直接每人每年交70元即可(会费标准每人每年 130 元,市总工会补助 30 元,市直机关工会补助 30 元)。
Q7
目前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在职职工医疗综合(住院+重疾+意外)、在职职工住院津贴、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在职职工重大疾病(35种重症+25种轻症)、在职职工意外伤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意外伤害6项互助保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