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科学经营桉树人工林实施意见的通知
漳政办〔2011〕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林业局制定的《关于科学经营桉树人工林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科学经营桉树人工林的实施意见
漳州市林业局
(二Ο一一年八月)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培育森林资源,2003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鼓励发展人工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的通知精神,出台一系列鼓励培育速丰林的优惠政策,促进了以桉树、相思为主的速丰林快速发展,随之带动了木材加工业的规模发展,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我省一些地方,特别是在一些非适生区缺乏科学经营,出现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市科学经营桉树人工林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限制桉树人工林发展的通知》(闽政办〔2011〕15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桉树人工林科学经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要进一步树立科学经营意识
漳州地处南亚热带,气候温暖、雨量充沛,自然条件优越,适宜多树种生长,是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国家木材战略储备规划和省“十二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中的速生丰产林适生区域和重要生产基地。在加快我市优质森林资源培育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多功能、近自然的森林培育方针,坚持科学经营,提倡多树种造林,推广培育多层次、多龄级的混交林,提升人工林林分质量,实现生态、社会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进一步保护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实现漳州林业可持续发展。
二、要进一步提高桉树适生区现有人工林科学经营水平
漳州引种桉树已成规模,要积极引导林农科学经营适生区的现有桉树人工林,既要保护好林农的合法权益,在满足林产工业不断增长的木材需求的同时,又要不断提升科学经营水平。要大力鼓励培育桉树中大径材。通过间伐、择伐培育中大径材,我市已获成功,并形成技术规范。要通过国有林场、家庭(联合)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进一步引导林农实施适度间伐、择伐,延长桉树培育周期,培育中大径材,在提高林地产出率的同时,减少林地的频繁耕作,有效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要积极推广复合经营技术。对具备条件的近成熟桉树林可进行强度择伐,并提倡保留部分萌芽条,或套种其他速生树种、乡土树种,培育复层异龄林或混交林,提高林地综合效益。要进一步推行近自然经营。在江河两岸、国省道两侧、水库周边,以及重要水源地等重点区域,要全面采用森林生态抚育作业技术,提倡不用药、少用肥,实行对环境无污染的劈草、除草方式,减少扰动林地土壤,避免或减少水土流失。在以上区域严格控制林木皆伐,并实施改培措施,逐步替换为乡土阔叶树种和其他速生树种,以确保“生态优先”的原则落到实处。
三、要严格规范新造桉树人工林范围和措施
巨尾桉、尾巨桉引种漳州已属北缘,冻害是限制因素,海拔500米以上山地和冷空气易沉积的低海拔盆地,容易遭周期性冻害。各地要引导林农不要在非适生区种植巨尾桉、尾巨桉。在适生区新种植桉树的,要科学规划、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并编制造林作业设计书,引导营造复层混交林。各地林业部门要从作业设计和种苗选择方面加强引导,确保桉树科学经营。
四、要加快推进多树种造林
我市林木种类丰富,适宜种植的树种多,各地要积极推进多树种造林。近期可用于山地大面积造林的树种主要有:火力楠、米老排、红锥、木荷、闽粤栲、杉木、福建柏、柳杉(适应于海拔500米以上)、楠木、马尾松、湿地松、台湾相思、马占相思(仅适应漳州东南部低海拔)、卷荚相思、厚荚相思等。可用于平原和山地沟谷两旁造林的名贵和乡土树种主要有:香樟、重阳木、降香黄檀、印度紫檀、桃花心木等。各地要及时做好相关苗木的培育,满足群众多树种造林用苗需要。
五、要加大科技示范和政策扶持力度
各地要加大科技示范推广力度,对适合我市造林的新树种、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要通过建立示范片、示范点,加快推广步伐。国有林场、中心苗圃、林业专业合作社、联合林场、家庭林场要在科研推广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特别国有林场是我市林业科研和科技推广的主力军,要带头实行多树种造林,并在保护现有桉树基因资源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桉树新品种、新栽培模式、新轮作模式、新混交模式,以及乡土树种和外引阔叶树种栽培技术、森林近自然经营等研究,为全市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要尽快组建林科所,加快优良种苗快速繁育技术研究,推广一批适合我市种植、群众乐于接受、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树种。对创新科学经营的,要给予政策优惠、资金扶持和项目申报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