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浙江省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0大类食品共计223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210批次、不合格13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浙江省义乌市盛康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金华市婺城区金三品生鲜超市经营销售的豆腐衣(90克/袋 油皮),蛋白质(实测值:37.5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43.0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杭州富阳月霞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杭州余杭新禹倡小芳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超峰东路店经营销售的泗乡豆腐皮(250克/袋),蛋白质(实测值:34.8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43.0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蛋白质,是由20种氨基酸,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组成的一条多肽链,多肽链中的氨基酸通过脱水缩合的方式组合在一起,再经过盘曲折叠形成具有一定空间结构的物质。而对于我们人体来说,蛋白质是一切生命的物质基础,人体的一切生命活动,本质上是蛋白质功能的体现。蛋白质是人体不可缺少的结构成分。机体的肌肉、心脏、肝脏、肾脏等器官含有大量蛋白质;我们的骨骼和牙齿中含有大量胶原蛋白;指(趾)甲中含有角蛋白。蛋白质参与构成人体各种重要的生理活性物质。人体蛋白质处于动态平衡状态,每天都会进行更新代谢,我们吃的食物中含有的蛋白质,不能被人体直接吸收,需要经过胃、小肠中消化酶的消化,被水解成氨基酸后被机体吸收,然后通过血液循环将其送到身体的各种组织中去,在体内合成各种蛋白质,用于机体组织的构建及受损组织的修补。在这个过程中,帮助我们消化食物的消化酶,血液循环中参与氨基酸转运的载体都是蛋白质;胰岛素、甲状腺素、生长激素等激素是蛋白质;可以抵御外来微生物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入侵,调节机体的免疫功能的抗体也是蛋白质。
3.绍兴市酒乡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杭州萧山鑫锐超市经营销售的仙不走五年陈酿花雕酒(500ml/瓶 14%vol),酒精度(实测值:15.7%vo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5.0%vo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4.义乌市斌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溪兰红杨梅酒(1kg/桶 ≥25%vol),酒精度(实测值:22.5%vo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5%vo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 酒精度,又叫酒度,即酒中乙醇浓度(体积百分比),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贮运不当而使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还有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5.宁波市北江亲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舟山市定海零食码头食品店经营销售的亲友食品菠萝蜜干果(散装称重),菌落总数(实测值:54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0CFU/g);大肠菌群(实测值:930MPN/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0MPN/100g),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6.宁波老沈海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宁波鄞州宁东老杨海味食品商行经营销售的嘣嘣脆即食海蜇头(220g/袋),菌落总数(实测值:10,2.7×10⁵,3.1×10⁵,1.4×10⁵,2.3×10⁵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5×10⁴,M=10⁵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7.宁波阿欣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宁波市鄞州钟公庙邻集食品店经营销售的火锅年糕(400克/袋),菌落总数(实测值:92000,860,260,68000,<1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1,m=10000,M=10000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菌落总数虽然不是什么直接的致病菌,但如果菌落总数超标严重,会破坏食物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当其随食物进入人体后会破坏肠道里正常的菌落环境,引起腹泻、损伤肝脏等身体器官,食用超标严重的食品后,可使人患上肠道疾病 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也意味着致病菌超标的机会增大,增加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
8.杭州吉如食品厂余杭分厂生产、杭州桐庐氿悦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吉如玫瑰香酥(计量称重),菌落总数(实测值:24000,23000,27000,40000,320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000,M=100000CFU/g);大肠菌群(实测值:<10,<10,250,55,8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M=100CFU/g),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大肠杆菌的危害有以下几种:第一种,很容易引发肠道外感染,如果大肠杆菌离开肠道后,很容易引发尿道炎,膀胱炎等症状,还会会引起腹膜炎,胆囊炎,阑尾炎等症状,如果是有大面积受伤的人,还有可能会感染败血症。第二种,大肠杆菌还会引起各种腹泻,一般会持续两到三天,如果体质较弱,还会延长较长时间。
9.杭州鼎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桐庐县城南街道亿丰超市经营销售的五谷杂粮麻仁酥(368克/盒),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46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5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0.广东农夫山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生产、杭州萧山商业城玉新副食品店经营销售的农夫山莊原味葵花子(168克/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1.1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80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1.诸暨鼎多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义乌市慧鸣炒货商行经营销售的林涛开口松子王(5kg/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65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0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五谷杂粮麻仁酥被检测出过氧化值超标,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是产品储运的环境条件控制不当。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对人体的健康非常不利,因为过氧化物可以破坏细胞膜结构,导致胃癌、肝癌、动脉硬化、心肌梗塞、脱发和体重减轻,对心血管病、肿瘤等慢性病有促进作用。
12.东阳市勤龙酒厂生产、东阳市明微副食店经营销售的勤龍黄酒(350ml/袋 10.0%vol),氨基酸态氮(实测值:<0.01g/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16 g/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 氨基酸态氮,是发酵产品(如酱油、料酒、酿造醋等)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说明该产品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企业明示值标注混乱;也有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或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有可能存在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情况。
13.桐乡聚合茶叶有限公司生产、淳安县化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当好家超市经营销售的合星枸杞(100克/袋 代用茶),克百威(实测值:0.05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杀螨、杀线虫剂。克百威为白色结晶,无臭味,在环境不易自然降解,半衰期长,易蓄积,对鱼类、鸟类及野生动物有害,对环境有一定危害,对在施药区觅食的鸟类可能致命,且误食致死的鸟尸可能会对其它肉食鸟类造成危险。急性毒性分级属高毒,中毒表现为多汗、流涎、瞳孔缩小、头昏、头痛、流泪及肌肉震颤等,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可出现接触性皮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枸杞(干)中克百威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2mg/kg。枸杞中克百威超标可能是菜农为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金华、舟山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即,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最后,号召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 传递食品安全状况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守护民生饮食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