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后怎么和执行法官沟通 (如何和执行法官有效沟通)

提要: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了解执行法官遵循的法院内部工作规定,你是没法和他们进行有效沟通的。

为大家让在执行中少走弯路,今天我给大家讲讲,我了解的法院的内部关于终本后恢复执行的规定。

首先,大家要清楚,现在大多数执行局都成立了“终本维护团队”,你的“终本”案件能不能恢复,不是由你的执行法官所能决定的,所以去找你的执行法官“闹”,根本不起作用。

以下这些恢复执行规定,才是决定你能不能恢复执行的关键。

一、必须符合恢复执行的法定事由,目前法定事由只有两个:

1、和解案件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

2、申请执行人能够查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线索;

二、必须清楚法院审查、办理“恢复执行”的内部规定,重点如下:

1、作为想要恢复执行的你,必须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为:银行账户,债权、遗产、股权、追加被执行人等。

2、收到你的申请和证据后,法院内部是由恢复执行评估小组进行评估,评估的重点是对你提供的财产线索、证据等,是否容易变现,是否便于法院执行。特别注意:评估小组成员不是原来你的执行法官,是由3名员额法官组成的。

3、评估小组认为符合恢复条件后,还不是马上就能恢复,因为法院还有个“有限”收案原则,法院会根据执行局的执行警力、车辆等客观条件,确定每月恢复执行数量,超过当月规定数量的恢复案件,就只有排队等待。

4、如果评估小组认为不具备恢复执行条件的,会告知申请执行人补正材料,如果不能补正,就会向你说明不予恢复的理由,并送达《不予恢复执行通知书》,

5、如果你对《不予恢复执行通知书》有异议的,由执行局局务会进行审查。

以上是法院内部遵循的规定,下面我还想给大家讲讲,案件终本后,恢复执行团队和原执行法官各自的工作职责:

先讲讲执行团队的工作职责:

1、负责案件终本后的原强制措施(限高、冻结、查封等)进行延续实施;

2、负责对终本后,新发现的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现金等,在执行平台上实施冻结、扣划等措施;

3、负责对申请执行人提出的恢复执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负责对申请执行人要求拘传、拘留被执行人的请求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制作相关文书后转执行局指挥中心;

5、负责对申请执行人要求办理悬赏执行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再讲讲原执行法官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申请人申请查阅执行档案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2、负责对申请执行人申请律师调查令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以上就是我在办理执行案件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各地的法院可能有自己的规定,但大同小异),希望对你的执行案件有所帮助!

我是成都秦律,在成都为你解决执行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