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权利受侵害怎么维护 (业主权益被侵犯怎么维权)

业主当利益受到侵害时,究竟该如何维权才是正确的选择呢?

一、当你发现权益被侵害

业主维权的产生和出现起因于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但对于绝大多数的业主而言,他们事实上并不知道也不关心自己究竟享有哪些权益,这些权益又分布在哪里。

在很多情况下,业主认识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都是始于在小区中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麻烦和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使得业主自身有了切肤之痛,于是开始思考应该如何行动来维护自身权益。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业主对自身权益的认知是一种反向建构的模式,即当权益被侵害了,才认识到自身权益的存在。当然,也应当看到,这种权益被侵害并不会直线性地导致维权行为的发生,而是会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在某个偶然节点一触即发。

业主权益被侵害去哪里投诉,业主权益怎么解决

二、成立临时维权小组

刚开始,单个业主可能会希望通过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协商或者借助法律手段等方式解决问题。但是,面对强势的房地产商利益集团,其尝试多以失败告终;而且,由于人、财、物成本巨大,这种单打独斗式的个体维权往往很难长久维系。

通过互联网上的互动和日常接触,某些业主开始注意到小区中存在一些与自己“同病相怜”的业主,他们都面临类似的问题,遭遇过类似的失败经历,于是这些原子化的个人开始逐步联合起来,一起分享维权经验、探讨维权策略、制订维权方案,形成小组维权的趋势。

应当说,在早期发起维权的特定阶段,维权小组确实发挥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并为后来的业主委员会奠定了重要的人员和组织基础。许多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都是从起先的维权小组领头人和积极分子发展而来。

但由于维权小组属于一种比较松散的组织集合,且没有正式的法律地位,所以在一些重大共有利益问题上往往作用有限、无能为力,由此业主就不得不走向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这一步。

三、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是业主维权发展的关键分水岭,标志着业主合法维权运动进入到一个崭新阶段。无论是业主、物业领域的专家,还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充分认识到业主委员会对业主维权的重要性。

商品房小区是一个纯粹的物权领地,尤其是针对共有权而言,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收益权等权利的行使根本无法通过单个业主来实现,而唯有通过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才能最大程度地获得保障。

业主大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对外)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的侵权行为进行斗争博弈;另一个则是(对内)规范全体业主的行为,通过制订自治规则解决业主内部之间的矛盾纠纷。

从当前的社区实践来看,业主委员会发挥维权功能,在现阶段几乎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凸显,以至于业主委员会实际上演变成了“维权委员会”。

业主权益被侵害去哪里投诉,业主权益怎么解决

四、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业主大会成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对整个小区开展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的工作,即理清小区红线内共有部分和专有部分的产权登记情况。

具体而言,包括:小区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权属红线范围、小区地面及地下建筑、房屋产权类型、物业服务用房及车库的产权信息、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情况、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情况、共有资金情况、物业使用和维护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物业公司及项目管理的基本情况等等。

摸清小区家底涉及到开发商、物业公司,还包括政府的住建、规划部门,需要多方的配合和支持,业主自身也需要具备许多专业知识。

◇如何调取资料,摸清小区家底?

五、要求降低物业费,公示财务账目

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后要想在小区显示作用、树立威信,通常会精心考虑、周密策划选择做几件所谓的“重要大事”,其中“降低物业费”就是一个最为可见、最为直接和最为便捷的切入点。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物管依仗其垄断地位,服务质量普遍较差,存在较为严重的质价不符问题,但单个业主毫无办法。当《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需要续约的时候,业主委员会首先提出的要求就是降低物业费,而业主几乎没有不支持的,物业公司也不得不进行适度妥协。

不过,对于业主来讲,物业费虽然暂时降低了,但终究还是一笔“糊涂账”。因此,业主委员会会进一步要求物业公司公示整个项目的财务收支账目。对此,大多数物业公司拒不公布,即使一些比较配合的公司,也只是公布一个大概,没有明细,实际上没有什么用处;更有甚者,干脆弄两套账目,一个专门用来对付业主查询,一个留作内部管理使用。

◇喜讯:业主知情权案胜诉!意义超出想象...

业主权益被侵害去哪里投诉,业主权益怎么解决

六、收回共有部位和共有收益

相较于物业费,小区共有部位及其收益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往往被业主忽视,许多业主也根本不知道还存在这样一大块收益。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这些原本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收益基本上都被物业公司独占,单个业主根本无法进行主张。随着《物权法》和《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业主对小区共有部位及其收益变得空前关注起来。

一些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小区,开始积极搜罗、摸清共有部位的基础资料,进而与开发商、物业公司进行谈判、交涉,要求收回共有收益。对于那些一时搞不清、存在争议的共有部位,比如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小区会所等,业委会也会向开发商、物业公司极力争取。

由于这些小区共有部位的收益通常十分巨大,所以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会轻易妥协退让。由此,双方围绕共有权益的争夺就会变得相当激烈。

◇《民法典》:单个业主可以诉请物业分配公共收益

◇中远两湾城返还全体业主4000万!这小区业委会太牛了!

七、解聘前期物业,选聘新物业

前期物业公司对小区长期盘剥,业主积怨已久。当物业费无法降低、共有收益难以收回的时候,业委会自然而然就会产生炒掉前期物管的念头。

事实上,炒掉前期物管几乎成为每个小区不可避免要经历的一步,只不过不同小区因矛盾激化的程度不同而发生的时间有早有晚。一旦决意炒掉前期物管,小区就会与物业公司进入“战争状态”。

随着招投标程序的展开,双方之间的阻挠与反阻挠、破坏与反破坏、谣言与反谣言逐渐升级,待到新物管即将产生之际,双方第一回合的斗争到达白热化。

那些成功选聘出新物管的小区,接下来要面临的就是新、旧物管的交接,这个过程更为艰险。

旧物管坚决不撤,新物管无法进入,或者两个物管的保安员同时驻守小区形成对峙的局面。也有小区出现物管“破坏性撤离”、“突然性撤离”的情况,致使小区日常生活秩序受到影响。

那些最后成功交接了的小区,大都经历了一系列艰苦卓绝的“斗争”。某种意义上,前期物管的解聘,意味着小区主权的回归。

业主权益被侵害去哪里投诉,业主权益怎么解决

八、谋求跨社区的业主联合

一些业委会在维权过程中日渐认识到,一方面,单个业委会势单力薄,从法律地位、经济基础、社会地位等方面都难以和房地产商、物业公司相抗衡;另一方面,在长期的维权实践中,业主对自身权益的整体性困境也逐渐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虽然每个小区的具体情况不同,但在权益遭受侵害上面临普遍性的问题。

于是,一些业委会主任便开始倡议业主委员会相互学习交流,意图影响与业主利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制订和修改,并希望实现业主组织间分享经验、共享资源、相互支援的团结局面,也有助于进一步加强业委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律自治。

维权活动是业主作为消费者的合理正当的权利行使,既是对自己生活质量负责,也是对责任方的有效监督。

但是同时,进行维权也要讲究策略,避免过激的行为。所谓维权就是维护现行法律及其规定的权利,一定要合法维权,切忌采取不恰当的过激行为。

作者简介

擅长:小区业委会选举、物业管理法律纠纷处理、

业委会及物业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法制调研-物业与业主】快速免费咨询律师 随时关注 生活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