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万元就开了3小时!浙江杭州,一男子花96500元买了辆二手宝马,车刚开出去3小时,就发生了自燃。调查后发现,这辆车竟然是泡水车。男子要求退车退款,可对方却说:车都烧没了,怎么退?
(消息来源:小强热线)
徐泽凯,是个普通的打工族,工作勤恳,生活节俭。他一直有个梦想,那就是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豪车,但昂贵的价格,总是让他望车兴叹。
直到有一天,他在某家二手车行,看到一辆宝马7系,只要十万元左右,他的心跳瞬间加速了。
他兴奋的想:这辆车,新车的价值起码百万,现在竟然这么便宜,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
“这车怎么这么便宜?”徐泽凯问道。
店员笑着回答:“车子是好车,就是年头稍长了点。但考虑到价格,这还是非常值得的。”
徐泽凯围绕着这辆车走了几圈,心中的激动难以平息。他打量着这辆车,外表光鲜亮丽,内饰也保持得相当不错。
尽管内心有所犹豫,但徐泽凯还是决定,买下这辆车,心想即使有小问题,以这个价格来看也算是捡到宝了。
签合同那天,徐泽凯仔细阅读了每一个条款。当他看到合同中明确承诺,“如有重大事故,有泡水,有火烧,无条件退车退款”时,心中的最后一丝顾虑,也烟消云散了。
就这样,徐泽凯支付了96500元,交易就算是完成了。
可是,当徐泽凯开着这辆新买的宝马,载着家人兴冲冲地驶上高速公路,前往老家时,事情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这辆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3个多小时后,车头突然冒出浓烟,随后火苗蹿起。
徐泽凯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他立刻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并迅速指挥家人安全撤离。看着自己的梦想豪车,在眼前化为灰烬,徐泽凯既心痛又震惊。
火被扑灭后,车子已经成了一堆废铁。交警的调查排除了人为因素,这件事被定性为车辆自燃。
徐泽凯心中充满了疑惑和不满。
事后,徐泽凯还意识到,自己只购买了强制险和第三者险,没有车损险。
这意味着他要自掏腰包,承担所有损失。他感到既气愤又无助,决定查清楚这辆车的来龙去脉。
经过一番调查,徐泽凯发现,这辆车有可能是泡水车。
8年前,车子曾进行过大修,更换了100多个零部件,其中不少是与发动机相关的部件。
这些迹象似乎说明,车子的发动机可能因为泡水,而进行了大修。
徐泽凯立刻找到二手车行,要求退款退车。
可是,车行却一改之前热情的态度。他们称,自己并不知情车子是泡水车,且车子已经被烧毁,无法退车。
徐泽凯愤怒至极,他觉得自己被彻底欺骗了。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呢?
1、二手车行有责任,向徐泽凯提供全面、真实的车辆信息。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具体到本案,徐泽凯从二手车行购买了一辆宝马车,但在交易过程中,车行并未告知这辆车是泡水车。
当车辆发生自燃后,徐泽凯通过调查发现,这辆车很可能是泡水车。
二手车表示不知情,说明其并没有履行应有的法定义务,未能提供车辆的真实情况和信息。
因此,徐泽凯有权要求退车退款。
2、徐泽凯作为消费者,还享有公平交易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在本案中,二手车行作为经营者,有责任保证所售车辆的质量,并如实告知车辆的具体情况,包括是否为泡水车。
如果二手车行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就涉嫌消费欺诈。
徐泽凯在购买车辆后不久,便发生了车辆自燃。这种情况下,徐泽凯有权质疑车辆的质量,并要求二手车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尤其是在他发现车辆可能是泡水车,且此前未被告知这一重要信息时,他更有理由认为,自己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侵害。
3、如果二手车行是故意隐瞒,徐泽凯能得到怎样的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具体到本案,如果徐泽凯能证明,二手车行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了车辆的泡水事实。
那么,他不仅可以要求退款,还可以要求额外3倍的损失赔偿。
当前,徐泽凯买的车,已被严重烧毁,而合同中关于这辆车是否曾经是泡水车的具体信息,尚且存在一定的争议。
在徐泽凯向二手车行索赔遭拒的情况下,他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此,您怎么看?(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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