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版的《唐伯虎点秋香》中有一个经典桥段,唐伯虎为了进华府接近秋香,与另一位来应聘家丁的人比惨。
唐伯虎*身卖**葬父,另一位*身卖**葬全家;唐伯虎没了亲生骨肉小强,另一位没了不离不弃的旺财;唐伯虎看到对方满臂烂疮,拿棒子敲断了自己的手臂,接着就出现了足以名垂影史的一幕,对方一棒子敲在自己的头上喊出:“想跟我玩?我连命都不要了,看你怎么跟我比?谁敢比我惨啊?”

于是问题来了?什么算是“惨”?怎样才叫最“惨”?“惨”该如何科学地去比较?
我们回顾一下《唐伯虎点秋香》中二人比惨的过程,简单捋一下其中的逻辑脉络:你没了一个亲人,我没了一家人,这是数量上的比较;小强是“亲生骨肉”,旺财是宠物,则是亲疏远近上的比较;断臂和自灭则是局部和整体的比较。
由此看来,导演的逻辑是:数量多比数量少惨,亲人逝去比宠物逝去惨,全部毁了比局部毁了惨。
如此解析下来,片中比惨的粗暴性显而易见。

什么算是“惨”?当个体的觉知对自己的遭遇(身体、精神、内外)感到有悖于常态(不适),就可以定义为惨。
对于“不适”,可以由浅入深划分为不同的层级,比如1级可以叫不适,2级叫难受,3级叫痛苦,4级叫痛不欲生,5级叫死去活来...... 当然此处我们必须明白语言文字对感受描述的局限性。正如世界卫生组织(WHO)将疼痛分为五级一般,但这种分法仅仅是针对肉体上的痛苦。

所以,只要生活中,你的遭遇令你感觉不适,就可以定义为惨,比如吃饭吃到了一根头发、丢了一块钱、挤地铁的时候旁边人瞪了你一眼......
相反,如果你的遭遇并没有令你感觉任何不适,那么在世俗上看起来天大的事都不是惨,比如亲人出车祸、老婆被人夺走、做生意倾家荡产...... 你没有任何感觉,那么这所有发生的事就根本一点也不惨,庄子的妻子去世,所有人都在哭泣,唯有庄子鼓盆而歌,就是这个道理。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所谓“惨”只存在于个人的觉知当中,同时因为每个人个体的精神状况、身体状况、经历遭遇,对“惨”的感受度、承受度亦不相同。
我们继续用上述例子做比较,比如小A吃饭时吃到了一根头发,周遭的人可能觉得屁大点事,可如果小A自幼对头发十分恐惧、碗里的头发末梢还分叉了,小A的精神状态一直都不是很稳定,那么此时的小A可能痛不欲生;而隔壁桌的小B刚刚倾家荡产,本来要去吃牛排的他只能来这家小餐馆吃一碗拉面,对于小B而言,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习惯刚开始改变难免有些别扭,但这种不适感微乎其微。
所以,此时的实际情况就是小A就比小B更惨,而且惨了不止一个层级。

至此,我们已然明白所有的“惨”都只是处在个体的主观觉知层面,绝大多数情况下根本没法去比较。
但是,究竟有没有什么极端情形是“最惨”的?

我们来假设这样一个情景:小C和小D都觉知到了不适,且他们各自都认为自己的感受已经达到了自己耐受度的最高值,也就是痛不欲生+死去活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用控制变量法来对二人的“惨”进行比较。
当二者痛苦相当,就去比较外部客观因素,此时就可以引入另一个参考体系,就是马斯洛的七层需求理论,自我实现需求<审美需求<认知需求<尊重需求<社交需求<安全需求<生理需求。这七层次要次序实现,由低层次一层一层向高层次递进,只有先满足低层次的需要才能去满足高层次的需要。

我们回头再看小C和小D的痛苦缘由,如果小C是因为试图理解世界却遇到了瓶颈而痛苦,小D是因为在宴会上被人冷落而痛苦,因为尊重需求>自我认知需求,所以小D比小C更痛苦。
那么什么才是人世间最“惨”?那就是个体因为饥饿、寒冷、居无定所等最基本的生理需求没有得到解决而造成主体感官觉知上最大程度的不适,那他就是最惨。
说白了,就是一个人因为吃不饱饭而痛不欲生,那他就是最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