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注疑难复杂土地争议解决
作者:宋静
单位: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福律阁土地诉讼团队
微信号:flagzs001
责编/黄皮果
我们今天交流《土地权属争议》第2讲:我和邻居争地,村委会不支持怎么办?
宋静律师在直播的时候,有不少粉丝提出来说:我自己的宅基地被邻居占用了,或者说在修房子的时候, 和邻居产生地界争议。
我去找村委会,要求村委会做一个公正的处理。
但 村委会推三阻四, 或者碍于熟人情面,或者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并不积极出面处理。
这种情况下, 我们该怎么办?
和邻居产生土地争议以后,要 走哪些途径才能依法维权?

途径1
第一种是 最直接的途径。
就 是先去和邻居协商,通过相互协商,求同存异。
如果双方能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产生争议的宅基地的归属或者宅基地的边界如何划分,取得一致意见,是比较理想的结果,也是解决问题效率最高的方式。
这个时候,争议双方最好 签一个书面的合同或者协议, 把协商的成果固定下来。
可以在双方在场或者村委会见证的情况下,尽快设置界桩,划分好用地界线,以免以后再起纷争。
或者找准具有永久性特点的参照物,划线,把双方协商的用地界线在图纸上固定下来。
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最好 在村委会的见证下, 签署这份协议。
日后一旦再次产生纠纷,签订的协议的证明力也会更高。

途径2
第二种途径,是 求助于村委会。
如果说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再无协商机会,可以一方或者双方共同去找村委会,要求村委会对双方的土地争议进行调解。
村委会是最基层的集体自治组织,负有对民间纠纷进行调解的职责。
更重要的是,农村宅基地的峰会工作,主要就是由村委会承担的。
宅基地峰会是村民自治最重要的一项工作。
村民取得宅基地,首先需要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统一表决,形成宅基地分配方案,村民个人才能够取得宅基地。

村委会不处理怎么办?
出现土地权属争议,求助于村委会,要求村委会介入进行调解,是很自然的事儿。
但如果 村委会不想处理, 你说我要去 起诉村委会不作为,那法院是不受理的。
因为 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法定必须履行的职责。
村委会的调解职责,是它作为自治组织应当负起调和成员矛盾、促进邻里和谐的责任。
如果不做,法院也不能强制村委会调解。
再者,进行调解是否能够成功,主要还是考虑争议双方的意愿,也不是村委会想调解就可以调解成功的。
所以村委会不作为,我们是不可能向法院起诉的,不可能要求法院责令村委会必须作出处理。
我们认为 村委会不支持我, 并不是追着村委会不放,而是 需要走别的法定途径去维权。
当然,有的村委会调解不成,会出具一个书面证明,说明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等等。
也有的村委会,收到调解的申请以后,毫不作为,最后不了了之。
虽然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在个别情况下,村委会也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但 实践中,很少有地方法院会把村委会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允许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我们不能去起诉村委会,要求村委会必须履行调解的职责。

途径3
第三种途径,是 法定的救济途径。
就是申请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这也是我们今天 重点讨论 的一种维权途径。
出现土地争议,我们要到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提出申请,要求政府出面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个人和个人之间产生土地争议,可以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例如村民和村民之间的纠纷,属于个人和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
乡级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你都可以去提出申请,要求处理。

为什么这里设置了两级政府都有权作出处理,当事人有权作出选择呢?
因为乡镇人民政府的处理,一般情况下水平有限, 必须要给申请人更多的选择,才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的处理。
另外, 单位和单位之间、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要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
一方面,县级政府处理的水平较高。
另一方面,单位和单位之间的争议,一般土地面积很大,双方矛盾冲突也比较激烈。
由县政府处理比较合适,能够维护稳定的大局。
例如村委会和村委会之间、经济联社和经济合作社之间、村委会和村民之间的纠纷,都属于这种类型。
所以,单位和单位之间、单位和个人之间出现土地权属纠纷的,都要到县政府申请处理。
未完待续......
如何向乡、县政府提出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申请?
申请书需要什么内容?我要向哪个部门提交?
如果政府收到申请迟迟不处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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