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的住宅被人非法闯入,并使用住宅的物品,是否可以告他违法呢?
我们可以参考浙江金华发生了一件“鸠占鹊巢”事。
一、事件回顾
该女子姓李,那天带儿子出门玩耍,发现有个别墅后门没锁。

就私自闯入别墅,并随意躺在屋内休息,随后,该别墅主人(女儿)的母亲发现异常。

其母亲刚开始还问女儿是否在家,其女儿也是一脸奇怪,所以最终就选择报警。

案发现场
以下是民警对该女子的质问
- 警察:你是这里什么人?
- 女子:我是住在这里的。
- 警察:这屋子的主人已经报警了,你还狡辩!
- 女子:我就进来休息一会。
- 警察:你不仅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还开他的空调和睡她的床!
- 女子:实在不行,我会付房费的。
- 警察:你这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不是付房费就可以解决的。
最后警察和房屋主人检查住宅情况,并未发现丢失相关贵重物品。
从上述中的事件回顾中,该女子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果违法,是构成了什么罪行?
二、司法解释
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宪法》第三十九条
本案分析:
1、行为人首先不是居于法律授权和紧急避险行为而进入别墅,从行为的角度上讲,已经达到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的首要条件
意思就是:你是没有经过房屋的主人同意就随意进去,触发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第一个条件
2、行为人在民警质问时,先是谎称“其居住在这里面”,后称“实在不行,我付你房费好了”,表明有拒不退出的意思表示
意思就是:房屋的主人要求你离开,你还赖着,那就触发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第二个条件
三、结论
大叔认为:
该女子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被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加重情节:若发现有财物损失的,该女子即构成盗窃罪,且属于入户盗窃,无须达到盗窃罪的立案金额标准即可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四、结语
西方有一句话:
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
就是说,我的房子,没有我的同意,就算你是国家最高权力者,都无权进来。
而咱们国人对于这种情况却显得那么的随意,只要你的房子洞开大门,我就可以进入,没有意识到,这其实就是在犯罪。
本事件中,该女子只是进去蹭点空调,万幸的是,没有起贪念,拿走房屋的贵重物品,不然,事情就会往更严重的方向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