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纠纷 暖民心——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有速度有温度

调解家庭纠纷暖人心,化纠纷解民忧

文/图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祝嘉忆

在探寻诉源治理新路径的司法实践中,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大力推进诉讼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不仅如此,城西区法院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推行“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有效缩短办案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提升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10月11日,记者走进城西区法院一探究竟。

“诉前+调解” 化解纠纷在诉前

今年5月,王某在西宁某医院做了整形手术,术后进行脉冲导融光能治疗,不料发生意外,造成王某整形部位严重灼伤。“医院有责任,作为医生使用设备前应该仔细检查,如果他们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灼烧是会避免的。”王某认为西宁某医院作为专业机构,手术过程中出现严重医疗事故,应承担全部过错,担负全部责任,遂一纸诉状将西宁市某医院诉至城西区法院。

“如果真的要走诉讼程序,不仅会占用很多时间,而且这属于医疗纠纷,还要做相关鉴定才能确定伤害程度,还需要一笔鉴定费用。如果可以,我们希望通过调解来解决这件事。”收到诉状后,城西区法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耐心地向王某解释。不仅如此,还向王某讲清诉前鉴定工作流程和诉前调解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帮助王某选择解纷成本更低的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

王某仔细考虑后同意了工作人员的建议,案件转入诉调对接中心处理。

城西区法院立案庭法官韩秀琴认真审查案件细节,得知当事人王某是一名货车司机,伤后一直在家静养没有收入来源。

西宁市某医院在法官审查时辩称,“我们怀疑他私自动了那台机器,设置好的机器,怎么会出现问题,其他人都用着挺好的……”

双方达成共识 握手言和

在掌握双方当事人相关情况和诉求后,韩秀琴以及西宁市城西区特邀调解员张静将双方当事人组织到一起。

调解过程中,韩秀琴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医疗行为过错的鉴定一般耗时长且鉴定费用高,综合双方的意见提出调解方案。“一开始双方当事人都不同意调解,就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我们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劝告医院,别做影响声誉的事情,对当事人王某我们则是希望能帮其积极索赔。”10月11日,韩秀琴接受采访时说。

经耐心细致调解,6月27日,王某与西宁某医院达成和解,确定西宁某医院向王某支付医疗损害赔偿金4万元,并当场履行。

“谢谢你们,真的感谢,因为你们的帮助,我不仅省下了诉讼费,还短时间内拿到了赔偿金。”王某连连向城西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这起案件只是城西区法院实行“诉前+调解”工作机制以来的一个缩影。城西区法院为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快速、实质性化解在诉前,探索诉前鉴定机制,而这也是他们今年的又一项新举措。

“鉴定+调解” 多元解决纠纷

今年以来,城西区法院将司法鉴定由“诉中”前置为“诉前”,建立了诉前鉴定与诉中鉴定并行、优势互补的司法鉴定模式,并融合调解工作,让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6月1日起,城西区法院正式实行诉前鉴定工作机制,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健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促进诉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6月起,为进一步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我们结合‘质效双优’竞赛活动,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行民事案件诉前委托鉴定的诉讼服务新举措。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诉前委托鉴定操作规程》,对诉前司法鉴定适用的案件类型、条件、程序等内容作了规定,有效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推动了审判工作提质增效。”韩秀琴说。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启动诉前司法鉴定程序,可与诉前调解相结合,有利于提高当事人对诉讼风险的预判,增加诉前调解可能性。而且,我们也在不断健全和完善诉前鉴定机制,扩大诉前鉴定范围,提升诉前司法鉴定工作效能。”韩秀琴向记者介绍。

从当事人来法院起诉、申请诉前鉴定、最后到诉前调解,极大地节约当事人的解纷成本,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截至目前,已有30起案件鉴定程序在诉前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