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农村地区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廊坊交警一大队采取设点检查和路面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1月13日,在万庄镇城乡结合部,廊坊交警一大队执勤交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蓝色货车车厢挡板全部未关严,后挡板还将车牌照完全遮住,于是执勤交警呼喊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交警示意驾驶人出示证件,驾驶人称未随身携带,几次欲打电话求助,被执勤交警当面制止。驾驶人在面对交警询问身份信息时又称没记住身份证号码,在交警劝说下,驾驶人裴某终于承认“没本,已经被吊销了!”经交警核实,裴某的驾驶证在去年因醉酒驾驶已经被吊销,现在裴某属于“无证驾驶”。

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将处以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扣留机动车;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交警依法对裴某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廊坊交警提醒:机动车号牌是识别车辆身份的重要标识之一,广大驾驶人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不要故意污损、遮挡号牌,要按规定悬挂号牌;驾驶车辆也要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希望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