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税控设备清卡操作时提示“增值税未申报或未比对”,该如何处理?

正确操作顺序为:上报汇总(*票开**软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电子税务局)→远程清卡/反写监控(*票开**软件)。
1.电子税务局中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未申报:在远程清卡/反写监控前,需先在电子税务局中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
2.电子税务局中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已申报:可能为先行申报再进行抄报税导致。建议可作废或更正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再按照上述操作顺序进行操作。
问:税盘有*票开**,数电也有*票开**,如何申报,申报数据不对如何处理?
答:税盘进行正常抄税,抄税后再去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出现以下提示,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检查申报表数据是否存在填报错误导致比对不符,若填报错误可作废或更正申报表(可以在全量发票查询导出数据,然后分别核对*票开**软件开的份数和数电开的份数)重新提交比对通过后完成申报;申报无误的,也需操作更正申报,数据可以不改,直接提交,重新触发比对,比对通过后可以正常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