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息治疗不等于医生放弃治疗!

什么是姑息治疗?

姑息治疗不等于医生放弃治疗!

在2002年的时候,世界卫生组织给姑息治疗的定义做了一次修改,现在说的姑息治疗是指一门临床学科,主要是通过早期的识别,控制一些症状和疼痛等,来预防和缓解身心的痛苦,从而提高患者的生命质量。

“姑息治疗”来源于临终关怀,即患者离世之前的几个星期或者几个月,医生给患者提供减轻其痛苦,延缓疾病发展的必要护理。该理念80年代进入我国,1990年在孙燕教授等人的推动下,把WHO癌症三阶梯止痛治疗推向全国。

什么样的肿瘤患者需要“姑息治疗”呢?

姑息治疗不等于医生放弃治疗!

不仅局限于肿瘤患者,其实各种类型的晚期疾病患者都可以做姑息治疗,主要包括了这些患者:晚期肿瘤患者,存在疾病进展、器官衰竭而且目前医学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非肿瘤患者。

但是一些患者由于生活无法自理,需要进行鼻饲、留置导尿管等,这些患者没有严重的脏器损害或者严重的并发症,所以并不能说是“姑息治疗”。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姑息手术”,这种是由于肿瘤转移到了重要的脏器上面,无法手术完全切除,而医生采取的一种治疗手段,这部分患者就需要对肿瘤长期的监控。

什么是“姑息治疗”的三个阶段?

姑息治疗不等于医生放弃治疗!

第一阶段:抗癌治疗与姑息治疗相结合

对象为可能治疗的癌症患者,姑息治疗主要是缓解抗癌治疗产生的疼痛和一些不良症状,保障治疗期间的生活质量。

第二阶段:以姑息治疗为主,抗癌治疗为辅

对象为无法根治的晚期癌症患者,姑息治疗作为主角,重在减少患者的疼痛、呕吐等症状,维持患者的生活水平,减轻痛苦。

第三阶段:临终关怀

为预期生存时间仅几天至几周的终末期癌症患者提供临终关怀治疗及善终服务。

其实姑息治疗不是说就完全判了患者死刑,更不是说姑息治疗就等于医生放弃治疗了,“姑息治疗”远没有这么可怕,它代表着是医学人文的进步,代表着是更关爱患者。

尽早建立姑息治疗的概念,确保抗癌治疗合理用于受益阶段。例如姑息治疗中更强调对症状关注,如疼痛、厌食、便秘 、疲乏、呼吸困难、呕吐、咳嗽、口干、腹泻、吞咽困难等影响生活质量的症状控制。同时重视精神心理问题和心理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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