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下一步工作举措 (户政大厅一站式服务便民利民)

户政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户籍办理窗口办理的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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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减证便民”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群众办事负担,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扎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以便民利民为目标, 推出部分户政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制度上有效解决群众*证办**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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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起,公民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办“ 应征入伍注销户口”“持户口迁移证件未能在迁入地落户回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业务,现场无法提供《入伍通知书》或《户口迁移证》原件时,可按照相关规程,由公安机关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不再索要《入伍通知书》或《户口迁移证》原件,依据申请人的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终止办理。

这意味着,老百姓到公安机关申办这两项业务,可以不用带《入伍通知书》或《户口迁移证》原件,一时找不到时不需要“翻箱倒柜”找证明,也不需跑腿到相关部门开证明,一份“承诺”代替了“证明”,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

来源 |市公安局户政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