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孕妇最危险的三个阶段 (心脏病孕妇待产应注意事项)

有心脏病注意什么事项,犯心脏病时注意些什么

有心脏病注意什么事项,犯心脏病时注意些什么

由于怀孕要加重心脏的负担,这对于心脏已经有疾患的病人来说,势必比健康人更易发生问题,要多承担一些风险。

对于大多数病情较轻,心脏功能好的心脏病孕妇是可以安全度过孕期并顺利分娩的。但必须要更加小心地做好孕期保健,定期做产前检查,接受产科及内科医生的指导。不论心脏代偿功能如何,关键在于减轻心脏负担,预防心力衰竭的发生。

临床医学将心脏病分为四级:

一级:仅有轻微的心脏病体征,体力活动不受限制。

二级:在一般体力活动时没有症状,但较重体力活动后会引起疲劳、心慌及呼吸急促。

三级:能耐受较轻的体力活动如病情不允许,短途平路尚能行走,但是步行时间长,快步或正常速度登三楼以上时,变会出现呼吸急促、心悸等症状。

四级:体力活动能力完全丧失,休息时仍有心力衰竭的症状和体征。

妇女怀孕后体内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妊娠后期,妇女体内的血容量随着胎儿的长大而逐渐增加,怀孕32周的时候,血容量达到高峰,比怀孕前增加了30%-50%。此外,由于怀孕后体内激素的变化,有些孕妇还会并发高血压等,这样就加重了心脏的负担。

胎儿的逐日增大会使孕妇感到胸闷、气急、心慌。若此时孕妇心功能不良的话,就有可能发生心力衰竭,此时心脏无法正常地工作,对母体及胎儿会造成伤害,严重的甚至危及孕妇和胎儿的生命。

根据统计,心脏功能在一级的孕妇,心力衰竭的发生率为7%,二级为17%,三级可能高达49%。并且,心脏功能三级的孕妇胎儿的死亡率为12%,心脏功能四级的可高达31%。

因此,育龄妇女无论患有哪一种心脏病,在决定怀孕或者已发现怀孕,都应立即到医院找产科医生和内科医生进行检查,以确定心脏功能情况,分析是否能够经受妊娠和分娩所增加的负担。

若经医生检查,心脏功能不能胜任的,则坚决不能怀孕,如已经怀孕,应做人工流产术;如病情许可,则可继续怀孕,但应注意心力衰竭的发生,定期找医生检查和治疗。

心脏病孕妇应注意如下几点:

1.怀孕开始就应该进行产前检查,并且在整个怀孕和分娩过程中,孕产妇都要严格按时进行产前检查,及早发现心衰等症状,以防止发生妊娠中毒症状。要相信医生,积极配合医生,决不能自作主张。

2. 怀孕期间要保证充分的休息:每天至少休息10个小时,中午最少也要休息半个小时以上。心脏功能欠佳者,避免过度劳动,一般日常工作后会引起不适时,应酌量延长休息时间。

3.严格限制食盐摄入量,每天不超过4~5克。

4.要及时治疗贫血:如果心脏病孕妇患了贫血会大大加重心脏的负担,造成恶性循环,易发生心力衰。。

5.防止感染:任何感染,包括牙龈化脓、上呼吸道感染,都应尽早治疗,以减少细菌性心内膜炎的发生机率。

6.小心使用洋地黄制剂:一般不使用,除非是孕妇发生了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有心房颤动时。

7.小心使用抗凝剂:孕妇曾做过人工瓣膜移植手术者,须使用抗凝剂时,要多加注意。

8.清楚早期心力衰竭的症状:在怀孕过程中出现面色发青,呼吸困难,夜间不能平卧或痰中带有血丝等,这是早期心力衰竭的表现。应马上到医院治疗。

9.心脏病孕妇平时饮食适宜吃清淡的食物,可以多吃瓜果蔬菜,保持膳食平衡。日常饮食做到充足的营养,在食物选择方面也一定要慎重仔细,不要吃不新鲜的食物,以免造成腹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