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加盟特许经营纠纷案例)

加盟特许经营纠纷案例,特许加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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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7年,陈小姐被网上一则奶茶加盟广告吸引,在该项目招商人员鼓吹销售火爆并承诺高额回报的情况下,以每个区20万元的价格拿下了该品牌奶茶店在广州市天河区及黄埔区的独家代理权,总计花费40万元,每年还需向该品牌额外支付5000元的运营管理费。

2021年,当陈小姐准备正式开店的时候发现该奶茶品牌公司已经人去楼空,双方合同约定的品牌策划、产品包装方案、奶茶制作培训等开店支持服务更是无从谈起。之前该公司承诺的其他人在陈小姐代理区域内开店的返利款也已停止支付。

陈小姐找到王聪健律师代理本案。王律师接手案件后,经过认真分析案情,认为本案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但有以下几个难点:

1、经查询,与该公司发生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受害者不止陈小姐一人,该快招公司是否构成诈骗?

2、陈小姐与该公司签订了天河区、黄埔区共两份特许经营合同,但是这两份合同却共用一份补充协议,在同一案件中审理有利于查明案情,但是法院是否同意立一个案号?如果立两个案号又是否会合并审理?

3、陈小姐2017年与该公司签的合同,但是2021年才提出开店,期间签了新合同就会收走旧合同,如何向法院说明合同之间的连续性?

4、此种快招公司往往都是空壳公司,有可能打赢了官司但拿不回钱,陈小姐能否接受?

针对以上几点,王律师采取了以下措施:

1、跟陈小姐一同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的结论是本案属于民事纠纷;

2、向陈小姐说明该快招公司很有可能是空壳公司,告知其诉讼成本及后果,陈小姐听完仍然坚持起诉;

3、到法院立民事案时,向法院说明本案的特殊性,提交书面申请,力争立成一个案号,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4、用陈小姐这些年给该公司的缴纳记录及聊天记录等证据来说服法官,证明该特许经营合同的连续性。

在庭审过程中,王律师还指出,该公司并未取得该奶茶品牌的商标,且不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至少两家直营店,至少经营一年以上”的规定,并向法院提交了该公司因为违规特许经营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据。

最终法院判决,该奶茶快招公司在扣除已支付给陈小姐的开店返点后,退还全部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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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 不要轻易相信某些快招公司,更不要相信他们承诺的高额返点和投资回报,加盟之前一定要严格考察,谨慎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