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孕妇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可能会导致不良恶果或危险,只有采取终止妊娠,进行引产手术,才能确保母体安全或使胎儿脱离险境。孕妇妊娠28周后具有以下不良情况者,均应经医生确定,实施引产手术。

1、孕妇血压明显升高、出现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简称妊高症),妊高症用药控制效果不满意者
2、出现明显水肿、蛋白尿、血尿素氮及肌酐有主线升高趋势,有心肾肝功能不良者
3、反复出现酮症酸中毒,血糖控制不满意者

4、怀孕后出现“糖网”,并不断加重,影响视力者

5、经超声波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发育不良或其它危险信号者
6、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在宫内者

7、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结果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者,可考虑让胎儿提前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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