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七月
作者 | 槐城律师 江蕊
近日,槐城律师接到客户咨询。当初为了帮忙,同意自己被登记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只是挂名,并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不在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
结果现在公司生产经营困难,多个债权人起诉公司,因无力还钱,自己已经被限制高消费,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自己造成恶劣影响。
现在向公司申请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又不配合。问有没有什么救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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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派担任法定代表人
辞职后公司不变更登记
大连市法院曾经判过这样一个案例。
甲公司2008年成立,股东为乙公司。2018年3月,李某经乙公司委派,担任甲公司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
后来李某向乙公司申请辞去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职务,并且将甲公司的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经营许可证等返还甲公司,但是乙公司并未同意其辞职申请,甲公司也未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结果现在李某被公司多个债权人起诉。
无奈之下,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甲公司办理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甲公司并未答辩。乙公司辩称,因李某在甲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期间造成了众多的经济纠纷及劳动纠纷,其起诉就是为了逃脱法律责任,将众多官司、纠纷归于乙公司。
李某在管理期间,大量使用乙公司的投资款项,至今并未归还也未交接,已经对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所以钱款归还及账目交接之前,不能同意李某的辞职请求。
2
公司接受辞职申请后
应办理变更登记
法院认为,李某请求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乙公司虽然未接受原告的辞呈,但 李某已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应视为乙公司已实际接受辞职申请,乙公司应当及时变更甲公司的相关手续。

关于乙公司认为李某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问题,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当事人可另行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因此判决甲公司、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办理甲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3
槐城律师建议
实践中往往都是公司出了事,最后需要法定代表人背锅,所以担任法定代表人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如何规避风险,槐城律师结合实务经验,为大家提供以下建议供参考:

1、如果自己是挂名法定代表人 ,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也不是公司的股东或员工, 建议与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之间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 虽然只是内部协议约定,不具有对外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但是一旦将来被第三人追究责任, 自己承担责任后可以此为依据,向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索赔。
2、当收到挂名请求时,慎重考虑。 因为一旦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使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3、在成为法定代表人后,随时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 、收集相关证据,如果发现经营状况恶化或者诉讼增加时, 及时向公司申请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 如果是接受他人委托成为 挂名股东,可以通知解除委托协议,并要求公司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4、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法定代表人的任期和离任情形、离任程序 等,如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决策,公司应在决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5、如果申请辞职又不被公司允许的,或者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后公司不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挂名协议、委托协议等, 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案例来源: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19)辽0202民初4928号,栾毅与小满精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嘉晟行(大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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