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斯洛对传统科学批判与“道家客观性”
马斯洛是人本心理学最主要的奠基者。人本心理学是在批判传统心理学的基础上提出来的。马斯洛在《The Psychology of Science: A Reconnaissance》(1966)一开头就指出该书的宗旨:
“这本书不是对正统科学的争论;它是对科学基础的批判,对其未经证实的信条,对其视为理所当然的定义、公理和概念的批评。”
原文:"This book is not an argument within orthodox science; it is a critique of the grounds on which it rests, of its unproved articles of faith, and of its taken-for-granted definitions, axioms, and concepts."
马斯洛试图用人本主义科学来对传统科学进行一种批判。那么,马斯洛为此到底做了一些什么样的工作呢?
马斯洛所做的工作的一部分,是援引了他所了解的中国古代道家哲学。中国古代的道家给了他极大的启示,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就是所谓“道家的客观性”。
马斯洛的这一思想,最初体现在《动机与人格》(1954)中,后来又在《科学心理学》(1966)中得到进一步论述,在《人性能达到的境界》(1971)、《宗教信仰,价值观和高峰体验》等书中也有体现。
那么,马斯洛对中国古代道家哲学理解如何?他关于“道家的客观性”的表述是否体现了中国道家哲学的精髓?
马斯洛指出:“我们作为科学家,且不说医师,教师,或者甚至父母,就必须把我们的形象转换为道家追求的形象。道家形象,这是一个我能想到的简洁的词,它代表着人本主义科学家形象的多种因素。‘道家的’意味着提问而不是告诉。它意味着不干扰、不控制。它强调非干预的观察观察而不是控制的操纵。它是承受的和被动的,而不是主动的和强制的。”(马斯洛《人性能达的境界》林方译,云南人民出版社,第20页。)
这段话的思想,显然来自老子。
“我无为,而民自化;
我好静 ,而民自正;
我无事,而民自富;
我无欲,而民自朴。”
(《道德经》第五十七章)
卡尔·罗杰斯很喜欢以上这段话,曾经在晚年的著作中引用。
马斯洛指出传统科学的不足在于,它对“客观性”对理解是很有局限的:“传统的‘客观’概念来自早期科学对物体、对无生命研究对象的处理。我们是客观的,这时我们自己的愿望、畏惧和期望已从观察中排除,这时超自然的上帝的意愿和安排也已排除。这自然是前进了一大步并使近代科学成为可能。当然,我们不应忽视,在和非人的对象或事物打交道时,这样做也是正确的。在这里,这一类的客观和超脱有很好的作用。甚至在与低等生物打交道时这一点也是有利的。在这里我们也很超脱、无牵连,足以使我们能成为相对无干扰的观察家。一只阿米巴向哪里移动或者一条水螅喜欢摄取什么东西,与我们不会有太大关系。但当我们沿着种系阶梯上升时,这种超脱变得越来越困难。我们都知道,假如在研究狗或猫时,我们要拟人化,要把观察者的人类愿望、畏惧、期望、偏见投射到动物身上是非常容易的,如果我们研究的是猴子或类人猿就更容易这样了。当我们进而研究人时,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们几乎不可能成为冷漠的、平静的、超脱的、无牵连的、不干预的观察者。心理学的论据已经堆积如山,难以想象有什么人还能捍卫这一立场。(马斯洛《人性能达的境界》林方译,云南人民出版社,第21-22页。)
在这里,马斯洛指出了研究物体和非生命,与研究有生命的对象是不同的。而研究低等生命,与研究高等生命又有不同。其不同,主要在于我们保持中立的状态的难度逐渐增加。马斯洛恰恰认为,这种中立是一种“局限性”。
在批判传统科学“客观性”的局限后,马斯洛进一步指出:“但我建议走另一条通向客观的道路,即通过对我们自身外、观察者身外的现实更清楚、更准确地感知而达到客观。这种方法是从观察爱的领悟而来的。爱的领悟,是不论在相爱着之间或在父母与子女之间都能产生的某种类型的知识,而是非相爱者所能达到的。在我看来,某些这一类的情况也适用于习性学文献。我对猴子的研究,使我确信是较‘真实、较’确切‘的,在一定意义上,在客观上也是更真实的。假如我不喜欢猴子就不会有这样真实的了解。事实是我已经被它们迷住了,我变得非常喜爱我的个别猴子,对于我的白鼠就不可能有这样的喜爱。我相信,劳伦兹、廷伯根、古达尔和沙勒尔报告的那一类研究工作之所以那样精彩,那样有意义、有启发性、真实,就是因为这些研究者‘喜爱’他们所研究的动物。最起码这一类爱能引起兴趣,甚至引人入迷,因而研究者能有极大的耐心进行长时的观察。妈妈迷恋她的婴儿,能最专心地反复观察他的每一个细微之处,当然能比并不关心他的某一外人(就最真实的意义说)更了解她的宝贝。我发现,在爱人之间也是如此。他们彼此之间是如此迷恋,以至细查、注视、倾听和探索本身便成为一种迷人的活动,并促使他们无尽无休地这样做。而非相爱的人之间,很少有这样的情况产生,因为腻烦很快就会出现。”(马斯洛《人性能达的境界》林方译,云南人民出版社,第22页。)
所谓“ 另一条通向客观的道路 ”,就是“爱的领悟”,也就是“道家客观性”。以上是马斯洛说到道家客观性比较多的话, 即使在这些话中,马斯洛仍然没有对 “道家的客观性”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他提到的“爱的领悟”,可以启示我们去理解什么是“道家的客观性”。
什么是“爱的领悟”呢?他在不同地方的许多精彩的描述。例如:
马斯洛在《the psychology of science》(根据该书的内容,我对书名的翻译是“科学与科学家的心理”,或者对科学的心理学研究。因为如果翻译为“科学心理学”,容易被理解为非科学的心理学相对的心理学。)中说,“慈母往往能够比儿科医生或者心理学家更了解她的孩子。假如这些医生有起码的明智,他们会利用她作为解释者或者翻译。并且常常问:他想说的是什么呢?”(马斯洛《科学心理学》,林方译,第89页。)
原文:"A good mother may often understand her child better than a pediatrician or a psychologist. If these doctors have any sense at all, they will use her as an interpreter or translator. They will often ask, 'What is he trying to say?'" (P. 103)
这句话对于说明什么是“道家客观性”,很有价值。这句话应该算是常识性的,虽然不是表达什么做实验的结果,但却容易引起较为普遍的共鸣,且具有“具身性”(庞蒂语)。
马斯洛进一步论证,他几乎把“爱的知识”,等同于“道家客观性”。他说:“假如我们对某人或某物喜爱或迷恋或深感兴趣,我们就很少会有干预、控制、改变、改善他们的想法。……所有这些都是说,只有它的作为本来面目处于本性状态时我们才能更真切地看到它,而不是作为我们喜欢它成为的或恐怕它成为的或希望它成为的样子去看它。赞许他们的存在,欣赏它的本来面目,能使我们成为不干扰、不操纵、不抽象、不干预的观察者。我们能在怎样的程度上成为不干扰、不要求、不希望、不改善的观察者,也就能在怎样的程度上达到这一特殊类型的客观。我坚持认为,这是一种方法,一条通向某些类型的真理的特殊道路。我并不认为这是唯一的道路,也不认为所有的真理都能用这种方法得到。我们也正是从同样的情境中很清晰地认识到,喜爱、兴趣、迷恋、专注也有可能歪曲有关对象的另一些真相。我要坚持的仅仅是,在科学方法的整个体系中,爱的知识或‘道家的客观’在特定情境中对于特定目的有其特殊的优点。更进一步讲,关于‘麻烦的爱’也应该这样看。一方面,很明显,你必须迷恋上精神分裂症或至少对它感兴趣才能粘上它,才能学习有关它的知识并进行研究工作。另一方面,我们也知道,对精神分裂问题完全着迷的人在涉及其他问题时也会形成某种不平衡状态。(马斯洛《人性能达的境界》林方译,云南人民出版社,第23页。)
马斯洛的理解未必完全充分理解了道家,但至少抓住了一个重要方面,即我们对于事物的认识,与我们自身的能量状态的高低密切相关。我们要达到对事物的深刻认识,必须要有“无条件的爱”这个特征。对此,罗杰斯称之为“无条件的积极关注”。
但是,马斯洛对于中国古代道家哲学,并没有一个全面的把握。
马斯洛这方面的不足主要在于:
1、道家认为认知的有效性、行动的原则,与认知对象是否是生命本没有关系。如果是生命,与该生命在“种系阶梯”处于什么阶段也没有关系。老子说“道法自然”,这里的“道法自然”遍及万事万物。的确,一个石头没有生命,阿米巴属于低级生命,但我们都可以道法自然,与之共情。这是马斯洛没有清楚表述过的。在这个方面,肯·威尔伯的论述倒是更接近道家。他在《万物简史》中指出了万事万物都有精神性,甚至包括石头,只不过万事万物的精神性有一个从非生命到生命,从低等生命到高等生命的逐渐增加的过程。到了高度进化后的人,精神性一直上升到能够领悟到“大精神”本身,从道家来说,就是与“道”一致,活在“道”中。
2、马斯洛过高地评价了“妈妈迷恋她的婴儿”,以及“在爱人之间”的情况。毫无疑问,一位迷恋其婴儿的妈妈,以及爱人之间,的确能够看到以及感觉到比外人更多的东西。但他们的那些迷恋、细查、注视、倾听和探索等本身便成为一种迷人的活动,未必就不会有任何的投射、移情等情况发生,也难免带着他们原来固有的一些习性甚至偏见。当时间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们也难免会产生厌烦或者感到麻木。
马斯洛为什么会有这些不足?我为此检索了几乎马斯洛所有的著作,包括马斯洛日记,马斯洛从来没有直接引证过《道德经》。他似乎只看过介绍老子思想的书,而非《道德经》的译本。而且他似乎从来没有直接提到过庄子。也许我会有遗漏。——不管怎样,这并不妨碍在马斯洛当时对道家的理解已经达到一定的深度。
阅读马斯洛关于“道家客观性”的论述后,感觉它与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普遍重视的“共情”有密切关系。我认为,“道家的客观性”的达成,可以看成是在“共情”这种能力实施的结果。

二、罗杰斯的心理治疗与道家

罗杰斯与马斯洛一样,也深受中国道家哲学的影响。与马斯洛不同的是,他在自己的著作中直接引用了老子的《道德经》。与马斯洛最大的不同,则是他对于人本心理学的应用和实践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作为人本心理学治疗的创始人,他提出了心理咨询的三个原则,即真诚、无条件的积极关注与共情,它们至今仍然在心理咨询界发挥作用。
罗杰斯的这三个原则,都是与中国道家哲学相容的,但其中联系最密切的是“共情”这一概念。
为了说明“共情”的重要性,罗杰斯说:“大家一致认为,在十二个变量中,共情应该列在第一位。这一看法的基础是基础是拉斯金至少对八个不同治疗取向的八十三名执业治疗师的研究。”认为,心理治疗的不同取向的心理治疗师一般都重视“共情”,“大家一致认为,在十二个变量中,共情应该列在第一位。”(罗杰斯《存在之路》,1980。)
罗杰斯更是比其他取向的心理师更加重视“共情”。在他心理治疗的生涯中,他一直都在研究、实践“共情”。那么什么是罗杰斯理解的“共情”,它与道家客观性以及道家的“道法自然”有什么关系和区别呢?
在这里,我们无意回顾罗杰斯关于“共情”思想的发展历史,仅仅引用罗杰斯晚年在《存在之路》中的论述进行分析:
罗杰斯在美国1980年出版的《存在之路》里为“共情”下定义写道:
“与另一个人共情地相处有多个方面的含义。这意味着进入另一个人的私人的感知世界,并在其中感到自如。它意味着敏锐地觉察到另一个人在不断变化中的感觉的含义,包括他所感受到的恐惧,愤怒,脆弱或困惑等。这意味着暂时放下自己的判断,去体验另一个人的微妙的生活。这意味着去感觉到他或她几乎不了解的意义,但不要试图去挑明,因为这太有胁迫性了。它其中包括用新鲜而又不受惊吓的视角传达他或她害怕的元素时传达的对人世界的感知之时,对他或她担心的元素保持不惊的眼神。这意味着经常与他人进行核对你对他的感受,以了解您的感知的准确性,并以您收到的响应为指导。您是这个人在自己的内心世界中的一名自信的伴侣。通过指出另一个人的体验过程中的可能含义,您可以帮助另一个人专注于这种有用的指称对象,以更充分地体验这些含义,在体验的过程中继续前进。”(罗杰斯《存在之路》英文版第142页)
紧接着,他开始谈“共情”的操作性定义。
罗杰斯说:“特鲁瓦克斯等人设计了一个由评定者使用的准确共情量表(Accurate Empathy Scale)。这一量表甚至能可信地测定会谈记录的片段。这个量表可以由第一阶段到第八阶段的定义来确定:第一阶段是共情理解的最低水平,第八阶段是共情的较高水平(尽管不是最高)。以下是第一阶段:
治疗师完全没有意识到来访者最明显的感受。他的回应不适用于来访者陈述的心境和内容,而且不具有任何可测定的共情特质,因此,这是完全不正确的。这位治疗师可能是烦躁且冷漠的,也可能在积极提供建议,但是他并没有表达出自己对来访者当前感受的觉察。
第八阶段的定义如下:
治疗师准确地解读来访者当前可知的所有感受。他也会揭开来访者隐藏最深的感受领域,说出来访者体验中自己很少觉察的意义。他敏锐而准确地进入来访者仅仅是暗示的那些感受和体验。复述的内容是崭新而不陌生的。尽管第八阶段的治疗师也会犯错,但这错误不是不和谐的音符,可以被谨慎的回应所掩饰。治疗师也会对错误很敏感,在中途很快地调整或改变其回应,表明他更清楚地了解所谈论的内容,以及来访者自己探索的内容。治疗师在谨慎的试误探索过程中反映与来访者在一起的感受。他的语调反映出共情控制力的严肃性和深度。”
( [美]卡尔·罗杰斯著《论人的成长》第二版,石孟磊翻译,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9年1月第122——123页。)
罗杰斯还引用尤金·简德林的话,来代表对共情的“当代人定义”:“这不是把方法强加给他人。你只是聆听并反馈他人所说的事,一步步地,就像你是此刻体验它的当事人。你绝不能掺杂任何自己的事情或观点,绝不将那个人未表达的任何东西加给他……为了表明你的准确理解,用一两句话对那个人想要说明的个人意义进行澄清。这可以是你自己的话,但对于敏感的重要事件,要用那个人自己的话来表达。”
( [美]卡尔·罗杰斯著《论人的成长》第二版,石孟磊翻译,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9年1月第124页。)
可以看到,在晚年,罗杰斯对共情的理解有一定发展,他更多地注意到了共情的深度问题。但所谓“不要试图去挑明,因为这太有胁迫性了。”“绝不将那个人未表达的任何东西加给他”等,表现了他对治疗的理解停留于一个固定的框架内,没有上升到“法无定法”的道家的高度。
罗杰斯对于“共情”的理解,显示了与道家的“无为”的思想有明显的偏差的。罗杰斯晚年关于“共情”的理解,并没有对他早期的表述有根本性的突破,即限于“感知某个人的内心体验,并以某种方式将这种体验表达给他。”
尽管罗杰斯并没有把道家的“无为”错误地理解为“无所作为”,但他在具体的方法和技术的层面上有明显的局限,他忽略了道家在这方面体现出的无限的灵活性的精神。
老子描述的“无为”,是具有无限的开放性的,马斯洛所言“有帮助的顺其自然”更接近道家的原意。按照道家的原则,心理师对于来访者并不是一味地不要使他们感到“胁迫”,在一些时候,给来访者施加或者让他们感受到一定程度的压力,能够帮助来访者更好的成长,尤其是在一定情况下有意地把来访者面临的压力展示给来访者,而这些压力是他们平时逃避或者认识不清的。只要能够帮助压力能够帮助来访者踏实地成长,何乐不为?禅宗的“当头棒喝”,非常精彩地体现了这种精神。实际上,除了不干涉、不控制的一面,老子也谈到了不干涉的干涉,不控制的控制的一面。所谓“干涉”与“不干涉”不二。
罗杰斯在引用《道德经》第五十七章中的“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 ,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时候,也许还没有特别关注到,就在这一段话的前面,老子还说到:“以正治国,以奇用兵。”(《道德经》第五十七章)但这一段却没有被罗杰斯同时谈及。老子在这里谈的是“以奇用兵”,而不是“不用兵”。
老子在另外的地方还屡次谈到:“祸莫大于轻敌”。(《道德经》第六十九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道德经》第三十章)
老子并不是反对*力暴**,而是认为应该恰当地使用*力暴**。在《道德经》中,有多处涉及军事,所以也有不少的人把《道德经》看成是一本“兵书”。
罗杰斯他在晚年对“共情”的概念有一定的发展,但他对“共情”的理解,并没有达到中国道家哲学的高度。
罗杰斯对于心理治疗思想发展以及关于“共情”的理解,也没有我后面将要论述的“通心”更加丰富、深刻。
而对于“通心”来说,如果是“不挑明”更加适合当事人成长,就不挑明。如果“挑明”更适合当事人成长,就应该挑明。究竟挑明还是不挑明,取决于心理师当时的共情深度。他除了要是体验到一个人内心深度在不断地呐喊:“我要成长!我要成长!”之外,还必须体验到当时当事人的能量状态,他是否具备突破的条件。——心理师应该清楚,尽管当事人常常有这样那样的阻抗,这种阻抗的突破有多大的概率?
三、“通心”:关于人本心理学实践指导原则的进一步推进
我所提出的“通心”的理论、方法与技术,有心理学、哲学多方面的来源。心理学方面的来源,即人本心理学以及超个人心理学。在本文,只限于谈罗杰斯的人本心理学治疗。
“通心”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与罗杰斯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有什么区别呢?为什么说“通心”进一步推进了人本心理学治疗的发展呢?在这里,有必要先谈谈“充分必要条件”这一富有意义的概念。
罗杰斯在早期曾经使用过“充分必要条件”这一概念。
所谓“充分必要条件”,原本是更多地为数学、逻辑学使用的一个概念。 充分必要条件也简称“充要条件”。意思是说,如果能从命题p推出命题q,而且也能从命题q推出命题p ,则称p是q的充分必要条件,且q也是p的充分必要条件。如果有事物情况A,则必然有事物情况B;如果有事物情况B,则必然有事物情况A,那么A就是B的充分必要条件,反之亦然,B就是A的充分必要条件 。“充分必要条件”这一条件,也被广泛地用于其他学科。
- 在逻辑学和数学中一般用“当且仅当”来表示充分必要条件。例如:a、b为任意实数时,a²+b² ≥ 2ab 成立,当且仅当a=b时取等号。
- 当且仅当竞争对手甲退出投标时,乙才会报一个较高的价位。
- 其他常见的表示充分必要条件的说法还有:“需要且只需要”、“唯一条件”的情况。
例如:
1、为了防止圆管内流动的水发生结冰,则需要且只需要保持圆管内壁面的最低温度在某一温度以上。
2、某军A提出与某军B停火唯一条件是B军先退出某处。
早在1949年,罗杰斯就开始思考:“在不远的将来以客观的证据阐述这一点,已经不再是不可能。‘如果满足条件a,b,和c,那么,心理治疗过程就启动了,并会在当事人的态度及人格方面有x,y和z等变化。’” (霍华德·基尔申鲍姆:《卡尔·罗杰斯传记》,第205页,熊然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
1956年,他第一次提出这样的说法。如果治疗师做到以下:
(A)真实,有内在的一致性;
(B)接纳,珍视当事人作为人的价值;
(C)以一致性的方式理解当事人的内心世界。
当事人就会变得:
(a)有比较现实的自体感受;
(b)比过去自信,更自我引导;
(c)比较正面地看待自己;
(d)较少压抑自己体验的成分;
(e)更成熟,合群,在行为上有较好适应性;
(f)在他的人格结构中比较像一个健康、整合、功能健全的人。
(霍华德·基尔申鲍姆:《卡尔·罗杰斯传记》,第205页,熊然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
1957年,罗杰斯发表了论文《心理治疗中人格变化的必要与充分条件》,进一步发展了他的a,b,c的公式。
罗杰斯解释,多年来他如何试图理解心理治疗的重要成分是什么:“在考虑了我本人和我同事们的临床经验,以及可以得到的研究发现,我提出了几个在我看来似乎是启动建设性人格变化所必需的条件,而且,这些条件,合在一起,对启动这个过程,似乎是充分的。”
他刚开始论述的时候,说这些条件一共有七个:
1、当事人与治疗师之间必须有某种心理接触,换言之,他们之间必须建立起一种关系。
2、当事人必须处于某种心理上的不适,不满意,或用罗杰斯的话说是"处于一种失调状态,情绪不稳或焦虑。”
3.治疗师在这个关系中是一致或整合的。
4.治疗师体验到对当事人的无条件积极关注。
5.治疗师体验到对当事人内心世界的共情式理解,并试图就这种理解与当事人沟通。
6、在一个最起码的程度上,咨询师与当事人就共情式理解与无条件积极关注的沟通得以实现。
7、“如果这六个条件都存在,并能持续一段时间,那就条件就充分了。建设性的人格改变过程会随之发生。”
他列出的前两个条件被称之为心理治疗的先决条件。本来罗杰斯是认为共有六个条件的。但罗杰斯似乎状态还不是足够清晰,他接着又写道:“其他条件都不是必需的。如果这六个条件都存在,并能持续一段时间,那就条件就充分了。建设性的人格改变过程会随之发生。”所谓“能持续一段时间”,这样一来,充分必要条件不是又增加了一个吗?也就是变成七个了。所以,我在转述罗杰斯的论述时,应该指出,他所谓的“充分必要条件”一共是七个条件。
从一般认为理论应该具有简约性和精确性的要求方面,罗杰斯的表达是有问题的。上述的1、2、7,都显然是啰嗦和不必要的。
哲学上有关于“奥卡姆剃刀原理”的说法,其原理指出:如无必要,勿增实体。该原理完全适用于关于心理治疗的表述。
在理论上,用2条可以说清楚的,就没有必要用3条甚至4条。用3条可以说清楚的,就不用更多了。
罗杰斯在后期关于心理治疗有效的提法有很大变化。在1961年的《论个人的形成》以及以后的著作里,罗杰斯已经很少使用“充分必要条件”这一概念,后来似乎就干脆不再使用。至于他为什么会如此,值得进一步探索,但这是另外一个主题。尽管他不再使用“充分必要条件”这个概念,他仍然在继续论述心理治疗效果的问题。他关于心理治疗因素的看法,作了一些简化,越来越多地只强调三个:
1、真诚,一致性;
2、无条件积极关注;
3、共情。
尽管我最初使用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方法,就是罗杰斯的方法,但我对于罗杰斯的三原则一直是抱有怀疑的。我观察其他心理咨询师对于三原则的运用,自己也作为来访者接受这一取向的心理师的咨询,我自己在参加过关于这一取向的培训之后,我自己也运用这三原则从事心理咨询的工作。但是我发现,它们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并非总是有好的效果,而且取得效果耗费的时间太长。我进一步学习另外一些流派,探索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效果如何才能够更好。我感觉到,罗杰斯的方法和技术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中,似乎有明显的欠缺。我逐渐摸索出适合自己的方法和技术。我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效果越来越好。
从2003年开始,我面向全国举办“全人心理学·心灵工作坊”。该工作坊以在工作坊上现场做个案为主,调动群体的动力,在其中,穿插一些关于成长的理论。最初我领悟到“通心”,就是在该工作坊上,通过给学员做个案时领悟到的。该工作坊以在工作坊上现场做个案为主,调动群体的动力,在其中,穿插一些我自己深有体会的关于成长的理论。我的工作坊越来越受欢迎。我对罗杰斯的理论、方法和技术进行反思,觉得他对“共情”的理解局限在于,他限于把通过对咨客的共情,体验到咨客的情绪与状态,再把共情到的这一成果反馈给咨客。我同时认为,在罗杰斯的心理咨询三个原则并非心理治疗的有效的充分必要条件。它们还可以进一步优化为心理治疗有效的充分必要条件。
在我看来,他所说的三个原则,其实可以合并为二个原则。其中真诚、无条件的积极关注,可以合并为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在通心理论中,称为“清晰自己”,即清晰自己的立场、情绪与状态。至于共情,去掉心理师对于咨客的“反馈”,可以单独看成是一个原则。在通心理论中,我使用的用语是“换位体验”,即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体验对方的情绪与状态。这个词之所以更好,是用它来代替“共情”,更具有“具身性”。我再进一步把罗杰斯所说的心理师对于咨客的“反馈”抽出来,加以提升和丰富,单独成为一个原则,称为“有效影响”,即用来访者能够接受,甚至乐意接受的方式来影响来访者。
这样,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就有了三个要件,即:
1、清晰自己,即清晰自己的立场、情绪与状态。
2、换位体验,即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体验到对方的情绪与状态。
3、有效影响,即以当事人能够接受,甚至乐意接受的方式来影响当事人。
它们之间互相渗透、影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在心理咨询的过程中的某一个时刻,常常会有一个要件起主导作用。三个行为要件的体现,具有一定的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这三个要件,我称之为“通心的黄金三要件”。
我感到,把人类无限丰富的“通心”行为,概括为“干巴巴”的这三条原则,实在是有点勉强。
正如老子在描述圣人时说:“ 古之善 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 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道德经·第五十七章》)
“ 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 ”。我在描述心理师在“通心”的状态时,恰恰也是有一种“言不尽意”,甚至多多少少“词不达意”地感觉。我提出的“通心的黄金三要件”,也是“强之为容”。
老子在上文所说的“善为士者”,指的就是“圣人”。
繁体字“聖”的构成很有意思,为“耳、口、壬”,表示“圣人”需要聆听,用口去传;而“壬”是在“士”字上加一撇,表示怀有关于“士”的任务。“士”,事也,可以引申为干事业的人。
这个“聆听”,是庄子所说的超越感官耳朵的“气听”,即“听之以气”(《庄子·人间世》)。气听乃无声之听!气听是超感官的,可以听“道”之天籁之音,即空灵的天籁发出的声音。“大音希声”《老子》。
“道”的运行,无声胜有声。“道”发出的信号,它虽然微妙,却可以与以气相通。唯有气听,可以亦近亦远,从幽微至无穷。所以天籁,需天听。同时,圣人具有神圣的使命,有把领悟的宇宙真理普及出去的任务……
在明确地发现了“通心”的黄金三要件“后,我关于“通心”的研究和实践,经历了两次扩展:
1、从咨询室、工作坊扩展到工作坊之外。
2、从活人之间,扩展到活人与万事万物之间。
在对“通心”做了两次扩展之后,我发现自己的工作与生活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我举办工作坊,在工作坊上做个案,或者做一对一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都越来越得心应手。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越来越热爱大自然,热爱音乐与艺术。凡有所感,都能够一气呵成,写出诗歌。在2017年到2021年,我写出和整理了两本诗集。我对庄子所说的“逍遥游”有所体验并且写了相关文章《庄子逍遥游在生活中可能吗?》。

批判与重建是同时进行的。人本主义科学仅仅是一种对于传统科学的补充吗?或者仅仅时它的对立面吗?它能不能够深化和涵括传统科学的内涵,提出一个新的范式呢?
马斯洛在《The Psychology of Science: A Reconnaissance》这本书的第11章中,提出了一个问题:“能否将一切科学、知识都概念化为认识者和认识对象之间一种爱或者关心的结果?”
英文原文:“Is it possible to conceptualize all science, all knowledge, as the result of some kind of love or caring between knower and known?”。
这个问题是非常大胆而富有创造性的。尽管马斯洛对此没有详细的说明,并且对此进行回答。
我认为,我关于“通心”的研究和实践,正是对这一问题某种角度的探险,并且有自己的尝试性的回答。关于“通心”的研究,我已经共写了四本书,其中已经有三本在中国出版,还有一本有待出版。
我原来并不知道罗杰斯提出了“充分必要条件”这一概念。我早就关注心理治疗有效的条件问题。在2008年发表的《通心》一书,也运用了“充分必要条件”这一概念,来论述我所提出的“通心的黄金三要件”。我在大量的心理治疗实践的基础上,以心理学为基础,借鉴其它学科,提出了通心理论。其中关于通心的黄金三要件的论述,是该理论的核心。我认为,它至少也是关于心理治疗(乃至所有心理服务)有效的“充分必要条件”更好的表述之一。
我认为,通心黄金三要件的是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有效的“充分必要条件”的提出,对于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可以认为:
1、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实践中,只要能够满足这三个要件,不管是什么流派、方法,其结果就都是有效的。
2、不管是什么流派、方法,只要违背了这三个要件的任何一个,其结果就会是无效的,或者至少是效果很差的。
那么,除了在理论上的指导意义之外,它在实际的应用中效果到底如何呢?
根据我与我的学生的实践,初步证明结果是具有相当理想的。
1、通心的理论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中的应用,称之为“通心辅导”。通心辅导具有初级通心辅导、中级通心辅导以及高级通心辅导,以适应不同的学习者和操作者。这三个不同层次的“通心辅导”,都具有相应的“常规技术”。所谓“常规技术”,是指实施通心辅导时相对固定的行为模式。不管是初级通心辅导、中级通心辅导,还是高级通心辅导,它们的指导原则都是通心的黄金三要件。我所举办的”通心辅导实战技能工作坊“,是启发式、互动式、体验式的。通过做个案的带动来讲理论,更是有大量实际的提高运用通心三要件能力的训练。目前我已经培训出初级通心辅导师260名,中级通心辅导师18名。培训高级通心辅导师的工作坊已经举办过尝试性的实验班。
2、迄今为止我已经做了3000个来访者的个案,总共时间达20000个小时。令人惊讶的是,每个来访者的个案还没有发现没有效果的情况。至于效果的衡量,拟另外写文章讨论。
3、我所培训的通心辅导师,在接受培训后,他们按照我所教授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给来访者做个案,尽管效果各有差异,但具他们报告,都是有效的,许多案例甚至出现很高的效果。这说明通心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是可以复制的。
“通心黄金三要件”优于罗杰斯三原则的地方就在于,它具有更大的涵盖面和普遍意义。
罗杰斯注意到了其他人的研究成果:在现实中的心理咨询中,不同学派的资深治疗师之间的相似程度,远远大于同一学派中资深治疗师与新手之间的相似程度。而且,资深治疗师共有的某些特征,正是已经包含在他所说的必要充分条件里。包括:"治疗师理解当事人、与之沟通、并与之保持良好关系的能力。"等。
在心理治疗的社会意义方面,罗杰斯说:“我们没有说这些条件适用于某一类当事人,而另一些当事人在心理治疗中发生变化需要其他的条件。我们没有说这六个条件是当事人中心疗法的基本条件,而其他心理治疗方法有另一些基本条件。我们没有说心理治疗是一种特殊的关系,与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其他关系在本质上有所区别。我们没有说治疗师需要在具备特殊的专业知识一一心理学,精神病学,医学,或宗教等方面的知识。我相信,学习知识与获得信息有很多很好的效果——但成为一个心理治疗师不在其列。我们没有说,治疗师对当事人的准确诊断,对心理治疗来说是必要的。"
他的这一段话意味深长,如果我们对之做深入理解,关于他所论述的这些条件,罗杰斯已经觉察到具有普适性,它不仅超出了人本心理学治疗的意义,也适用于其它心理治疗流派,甚至进一步还适用于其它领域和学科。但是,他对此并没有进行更多的论证。而我在提出了狭义的通心的概念(即一个活人与其他活人的通心)之后,又进一步提出广义的通心概念,即活人与万事万物的通心,包括活人与自己,与去世的人,与动物,与大自然,与社会、世界乃至宇宙等。
马斯洛、罗杰斯等都认为,心理学关于心灵成长、心理治疗的成果,可以向全社会推广。我也认为,我所提出的通心理论,可以走出工作坊和咨询室,进一步把通心的黄金三要件推广到人类的一切行为。不管是什么行为,只要想达到目的,都必须遵守通心的黄金三要件。为此,我进一步提出了“通心公式”和“积极行为公式”的概念。它们都具有极广的涵盖面和极强的操作性。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我提出的“通心”公式与“积极行为公式”来看。
我提出关于“通心公式”的理论,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和普及关于“通心”理解。 所谓公式,是来自自然科学的概念,我们从小学习过数学公式、物理公式等。它是指普遍适用的、反复可以得到验证的一般模式。 我们把公式的概念移用到通心理论,提出“通心公式”的概念。
所谓通心公式,是指普遍适用的、反复可以得到验证的关于通心行为的一般模式。
通心==清晰自己+换位体验+有效影响。
通心公式还有另外一种表述。这种表达也可以看成是“积极行为公式”:
真正的X是通心;不通心的X是Y。
其中,“X”等于你自认为的“积极的行为”;“Y”等于所谓的“积极的行为”所引起的负面的情绪、状态和后果。
“积极的行为”(主体间性的)分为个人行为和社会行为:
1、个体行为: 爱、关心、关注、关怀、帮助、救助、援助、沟通、尊重、教育、传教、传授、教授、支持、理解、包容、宽容、安慰、谅解、赞扬、启发、批评、帮助、协助、改造、转化、感谢、鼓励、信任、建议、引导、给予、激发、学习、咨询、激励、奖励、慈悲、布施、劝说、感化、治疗、渡人、接纳、认可、表扬、夸奖、救济、救助、肯定、劝告、分享、解说、提醒、监管、监督、督导、请求……(其中有一部分同时也可以理解为社会行为)
2、社会行为、政府行为: 除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平等、博爱(其实,还可以有很多。例如,我们现在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外,还有和谐、民主、管理、公平、宣传、动员、娱乐……(其中有一部分同时也可以理解为个体行为)
这个通心公式的意思是说,所有这些行为,都必须做到通心,也就是遵守通心的黄金三要件,否则就不是当事人所声称的真正的积极行为,而是其它行为。
通心公式和积极行为公式的提出,揭示了“通心”的普遍意义。
五、自然科学家与“通心”有没有关系?
马斯洛说:“我们能在怎样的程度上成为不打扰、不要求、不希望、不改善的观察者,我们也就能在怎样的程度上达到这一特殊类型的客观。我坚持认为,这是一种方法,一条通向某些类型的真理的特殊道路。我并不认为这是唯一的道路,或所有的真理都能用这种方法得到。我们也正是从同样的情境很清醒地认识到,通过喜爱、兴趣、迷恋、专注也有可能歪曲有关对象的另一些真相。我要坚持的仅仅是说,在科学方法的全套设备中,爱的知识或“道家的客观”在特定情境中对于特定目的有其特殊的优点。假如我们能现实地意识到,对于研究对象的爱既能产生某些类型的颖悟又能造成某些类型的盲目,那么我们便有了足够的警惕。”(马斯洛,《人性能达的境界》林方翻译, 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0页。)
这段话对于他前面所说,在理论勇气是有所退步。
我们已经把“通心”的范围,从狭义扩展到广义。从“通心”出发,我们已经推演出“积极行为公式”,那么“通心”是否适用于“科研”这一积极行为呢?
社会科学家不用说了,“通心”与自然科学家有没有关系呢?
当然有。因为自然科学家也生活在生活中,也经常要进行人际交往。但我们在这里要问的是,“通心”与 自然科学家的研究 有没有关系?我认为也有。下面从三位曾经获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来看这个问题:
(一)汤川秀树对庄子的“鱼之乐”有更强烈的同感

马斯洛曾经说:“假如你想了解鸭子,你最好是向鸭子提问,而不是告诉鸭子什么。”(马斯洛《人性能达的境界》林方译,云南人民出版社,第20页。)但他似乎只是灵光一闪,没有推进。
著名日本物理学家汤川秀树(1907——1981),是基本粒子“介子”的发现者,曾获1949年诺贝尔物理学奖。他对庄子特别感兴趣。在庄子与惠子关于“知鱼乐”的辩论中,庄子说他感觉到了鱼的快乐,而惠子驳斥他:“您不是鱼,怎么知道鱼快乐呢?”汤川秀树严肃地表示,他倾向于同意庄子的意见,认为庄子是可以知道鱼的感觉的。他说:“尽管我是一名科学家,却对庄子所要说的这一方面有更强烈的同感。”
汤川秀树的看法意味深长,他揭示了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的某些重要的心理状态。他的说法,正好支持了我关于“通心”的理论,也是关于“道家客观性”地进一步发展。
我的通心理论认为,“交往”、“通心”这些概念,都可以从狭义推到广义(详见许金声:《通心的理论与方法》一书中“通心概念的精确化与扩展”的章节)。我在该文中,把“交往”、“通心”的概念扩展到了人类活动的一切方面。人活着,就意味着生活在与万事万物的关系和交往里。“交往”、“通心”不仅可以用于说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用于人与其他生物,甚至与非生物的关系。当通心所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的时候,这里的“通心”可以称为“狭义的通心”。狭义的通心之外的所有的“通心”,都是“广义的通心”。也就是人与其他生物,甚至非生物的“通心”。庄子说自己知道鱼的快乐,也是广义的通心。那么,在广义的通心里,通心的黄金三要件适用吗?在什么意义上适用?在多大程度上适用呢?下面将对此进行初步的探讨。

(汤川秀树与爱因斯坦)

(汤川秀树)
(二)莫诺的“主观仿真”道出了科学家通心的奥秘
前面已经谈到,所谓“通心”的操作性定义,我名之为“通心黄金三要件”,具体是指:
1、清晰自己。即清晰自己的立场和状态。
2、换位体验。即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体验到对方的情绪与状态。
3、有效影响。即通过对方能够接受,甚至乐意接受的态度、方式来影响对方。
对于自然科学家搞研究,关于这三个要件的第一个要件“清晰自己”,与狭义的通心没有区别。那么第二个要件“换位体验”呢?
汤川秀树的上述看法,并非他自己一时的突发奇想,孤立无援。雅克·莫诺(1910——1976)法国生物化学家,1965年与科沃夫共获诺贝尔生理学医学奖。他在《科学的发展》一文中写道:“在科学发展的要素中,或许最重要的一个是我称之为 主观仿真 的过程。依靠这个过程,我们主观地模仿我们周围的事情。基本说来,这是一种预期的态度(当我们希望度假时,我们实际上想象地体验着我们可能从这个假期得到的愉悦)。当一个科学家对一个特定的现象感兴趣时,他所做的只是力图主观仿造现象的情形,以达到内心表述的外在形式。首先,现象本身和有关根源等的内心表述,这点也许他没有意识到。我已经和物理学家们包括高度抽象的理论物理学家们讨论过这一点。他们告诉我,在思考感兴趣的现象时,他们或多或少将自身比作电子或者粒子,并且问,假如我是电子或者粒子,我会干什么。”(宋建林主编《智慧的灵光——世界科学名家传世精品》,第181页,改革出版社,1999年8月)
莫诺关于科学家在研究时的“主观仿真”过程,相当于我说的“通心”的黄金三要件之一的“换位体验”。物理学家们“在思考感兴趣的现象时,他们或多或少将自身比作电子或者粒子,并且问,假如我是电子或者粒子,我会干什么。”
莫诺把“主观仿真”或者“换位体验”看成是科学发展的或许最重要的一个要素,这一看法,极为重要,指出了广义通心的秘密!
大道至简,仅仅两个字“通心”,多么深邃地揭示了人类行为的奥秘啊!很难说汤川秀树在发现基本粒子“介子”时,是否也曾经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介子”呢?
这里的“主观仿真”,用庄子的话说,也就是“物化”。
无论是“主观仿真”,还是“物化”,都相当于我说的“通心”的黄金三要件之一的“换位体验”。物理学家们“在思考感兴趣的现象时,他们或多或少将自身比作电子或者粒子,并且问,假如我是电子或者粒子,我会干什么。”这就是在物化,就是在通心。
您很可能会想,其他科学家会同意莫诺的看法吗?这个问题有待进一步考察。我猜想,他们尽管不使用“主观仿真”这个词,当然更不知道我所提出的“通心”的理论,但他们应该有类似的过程的。他们的一些说法也是值得进一步关注的。例如,爱因斯坦虽然没有用“主观仿真”这个概念,但却十分强调“直觉洞察力”。

(雅克 莫诺)
(三)朱棣文教授的灵感之光
朱棣文是世界著名华人物理学家,1948年2月28日生于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曾经担任美国能源部部长、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1970年毕业于罗切斯特大学,获数学学士和物理学学士学位。1978年,担任美国物理学会理事。1993年,获颁费塞尔国王国际科学奖。1994年,获亚瑟萧洛奖及威廉梅格斯奖。1997年获诺贝尔物理学奖。1998年6月5日,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
朱棣文最著名的研究,是1997年在劳伦斯·伯克利实验室发明了“用激光冷却和俘获原子的方法”。正是这一研究,使他荣获诺贝尔物理学奖。关于他发明这个方法,有下面的故事:
80年代初,做了几年博士后的朱棣文设想用六个方向的激光束对原子进行照射,来达到冷却原子、减慢原子运动速度的目的。因为激光束是由大量光子组成的,当原子受到激光束照射时,原子会吸收光子。它每吸收一个光子,不仅会吸收它的能量,还会吸收这个光子的动量,从而使原子的温度降低,运动速度减慢。但这一过程极其短暂,只有30纳秒(1纳秒等于10-9秒)。当原子受到激光束的照射时,在一秒钟内,原子就能吸收极大数量的光子。这样,在光的传播方向上,原子所受到的光压力就要比重力大10倍。如此大的光压力就会迫使原子的运动速度减慢到如同一条小虫在蠕动时的速度,此时的原子温度也会随之冷却下来,人们就有足够长的时间来观察和研究原子的状态。”
“ 1985年,朱棣文和他在贝尔实验室工作的同事设计了几个不同的实验,但仍然无法突破“如何利用激光让原子冷却下来?”这一难题。有一天,朱棣文突然想到他在纽约州北部就读罗彻斯特大学时,那里的天气非常冷,天气冷时人们就喝酒取暖,所以大学里喝酒的人很多,常看到喝醉酒的人蹒跚地走在大街上。这些醉酒的人走路左摇右晃,往往越走越往低处走,不可能往车顶上跳,这是一种惯性的使然。那时他灵光一闪,想到在不同激光束作用下的原子,依照惯性,应该也是往能阶低的地方走,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如何利用激光束的作用,设计出一个接近绝对零度的陷阱。来降低经过此陷阱原子的能阶,进而达到捕捉原子的目的。以后,朱棣文和同事们经过多次实验,终于成功地达到理想的实验状态。在专题报告中,朱棣文教授形象而又实在地将由激光束形成的这种用来冷却原子的介质称为“光学粘胶”。并介绍说:“此时的原子仿佛掉进了一个光子的海洋中,它无论向哪个方向运动,都会受到巨大的阻力。”(上面故事引自陶伯华等主编《怪异思维》第4页,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
朱棣文的发明的一个关键,是由于他受到了“醉酒的人走路左摇右晃“的启示。这使他能够进一步能够对原子的行为进行不由自主的“主观仿真”!——也就是说,他把原子想象成了“醉酒的人走路左摇右晃“的人。他在进行这一想象的时候,也就是对原子进行了“主观仿真”,也就是进行了“换位体验”。
我不敢奢望,通心的理论、方法和技术,能够直接对自然科学家的研究有什么意义和作用。一个人能够成为科学家,应该本身就具有了类似“主观仿真”以及“直觉洞察力”之类的能力。但我却忍不住要设想:如果能够在大学里(包括理科、工科专业)开设通心的课程,哪怕是作为选修课,有没有可能对某些具有科学家素质的学生产生长远影响呢?

(朱棣文)
(四)回到通心的黄金三要件
通心的黄金三要件究竟与自然科学家有什么关系呢?我们现在做一个小结,一个一个来看通心的黄金三要件。
第一,“ 清晰自己。即清晰自己的立场和状态”,科学家在准备搞科研的时候,是否明确自己课题的意义?是否清楚突破的方向?他在搞科研之前,是否能够完全排除杂念,投入到研究中?他是否清楚自己身体和心理的情况?是否清楚在何时、何阶段把自己调整到身体和心理的最佳状态,以进行突破?从道家来看,理想的状态时老子所说的“致虚极,守静笃。”
第二,“换位体验。即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体验到对方的情绪与状态。”且不谈科学家有其他合作者需要通心。他对于自己研究的对象也需要通心。如果他研究的对象是物,他需要和物,包括原子、电子、细胞、病毒、星球等换位体验,即在一定时候,在一定程度上变成原子、电子、细胞、病毒、星球。用老子的话来说,是“道法自然”。用庄子的话来说,是“物化”。
第三,“有效影响。即通过对方能够接受,甚至乐意接受的态度、方式来影响对方。”在很多时候,自然科学的理论研究不需要去影响研究对象,认识研究对象即是达到目的。在研究时,不仅不去影响研究对象,而且要尽量避免对它的干扰。由于干扰是不可避免的,那就尽量去减少吧。在不能避免的情况下,至少可以把这种影响尽量精确地计算出来。也就是说,自然科学家在理论以及阶段,“有效影响”所关注的是如何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影响。从道家来看,是法无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