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界中为什么会打雷下雨?这个问题对于现代人们来说很简单,属于常识,可是古代那就不一样了,由于科学水平不发达,很多自然现象无法理解,所以也就没那么容易回答了,我们现代用科学了解自然,而古人就只能用神话来解释世界。
古人认为,打雷有雷神、下雨有雨神,这就是为什么会打雷下雨的原因。雷公又称雷神或雷师。古代神话传说中的司雷之神,道教奉之为施行雷法的役使神。
雷公是掌管雷的神灵,在最初的神话中,他完全是一个动物和人的结合体,传说他住在雷泽,龙首人身,有一个硕大无比的肚子,他常常拍自己的肚子来娱乐。每拍一下,就会发出轰轰的雷声。可是这个最早的雷神,因为自己肚子的特别之处被黄帝看中了,于是就被抓了做成一面大鼓。
黄帝见没有了雷神也不行,就找了雷神的一个亲戚。这个新雷神皮肤的颜色好像朱砂,眼光灼灼如闪电,身上的毛和角有三尺长,形状好象一只猕猴。于是在后来的传说中,雷公最突出的特征就是猴脸和尖嘴,俗称“雷公脸”。
所传始为兽型,或似鬼,或似猪,而以猴形居多;后状若力士,坦胸露腹,背插双翅,额生三目,脸赤色猴状,足如鹰鹯,左手执楔,右手持锥,呈欲击状,神旁悬挂数鼓,足下亦盘蹑有鼓。击鼓即为轰雷。能辨人间善恶,代天执法,击杀有罪之人,主持正义。
《山海经·海内东经》记载:“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鼓其腹。在吴西。”雷公又称雷神或雷师。古代神话传说中的司雷之神,道教奉之为施行雷法的役使神。传说雷公和电母是一对夫妻。雷公名始见《楚辞》,因雷为天庭阳气,故称“公”,雷公是司雷之神,属阳,故称公,又称雷师、雷神。

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传说生活在华胥之国的华胥氏姑娘,到雷泽去游玩,偶尔看到了一个巨大的脚印,便好奇地踩了一下,于是受感而孕,于三月十八日生下一个儿子,取名“伏羲”。而伏羲和女娲是兄妹。
东汉王充在《论衡》将雷神的形象描述为:“图画之工,图雷之状,累累如连鼓之形。又图一人,若力士之容,谓之雷公,使之左手引连鼓,右手推椎,若击之状。其意以为雷声隆隆者,连鼓相叩击之意也。”
战国屈原《远游》篇有句称“左雨师使经待兮,右雷公而为卫”;
《离骚》记载:“鸾皇为余先戒兮,雷师告余以未具。吾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
《搜神记》记载:“雷神,色如丹,目如镜,毛角长三尺,状如六畜,似弥猴”。
《楚辞·离骚》记载:“鸾皇为余先戒兮,雷师告余以未具。”
《开元占经》记载:“五车东南星名曰司空,其神名曰雷公。”
《集说诠真》记载:“状若力士,裸胸袒腹,背插两翅,额具三目,脸赤如猴,下颏长而锐,足如鹰颤,而爪更厉,左手执楔,右手执槌,作欲击状。自顶至傍,环悬连鼓五个,左右盘蹑一鼓,称曰雷公江天君。”
民间自古崇敬雷公,流传许多雷公故事,尤以唐宋为甚。唐沈既济《雷民传》所记雷公育子事更引人注目,该传称:“昔(雷州民)陈氏因雷雨昼冥,庭中得大卵,覆之数月,卵破,有婴儿出焉。自后日有雷扣击户庭,入其室中,就于儿所,似若孵哺者。岁余,儿能食,乃不复至。遂以为己子。(陈)义即卵中儿也。”
元代成书明代略有增纂的道藏本《搜神记》和《三教搜神大全》把上述故事略加改造增益,写成雷神陈文玉的故事。《搜神记》卷一曰:“旧记云:陈太建(569~582)初,(雷州)民陈氏者,因猎获一卵,围及尺余,携归家。忽一日,霹雳而开,生一子,有文在手,曰‘雷州’。后养成,名文玉,乡俗呼为雷种。后为本州刺史,殁而有灵,乡人庙祀之。阴雨则有电光吼声自庙而出。宋元累封王爵,庙号‘显震’,德佑(1275)中,更名‘威化’”
《续文献通考》卷七十九,“宋宁宗庆元三年加封雷州雷神为广佑王。庙在雷州英榜山。神宗熙宁九年,封威德王,孝宗乾道三年,加昭显,至是封广佑王。理宗淳祐十一年,再加普济,恭帝德祐元年,加威德英灵”。
清末黄斐然《集说诠真》云:“今俗所塑之雷神,状若力士,裸胸袒腹,背插两翅,额具三目,脸赤如猴,下长而锐,足如鹰鹤,而爪更厉。左手执楔,右手执槌,作欲击状。自顶至旁,环悬连鼓五个,左足盘蹑一鼓,称曰雷公江天君。”

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关于雷公出生的传说在雷州半岛至今还在流传,传说南朝陈宣帝太建初年,雷州有个猎户叫陈珙,他没有孩子,以打猎为生。他养了一条长着九个耳朵的猎犬,十分神奇。一只耳朵动表示能抓到一只猎物,动的耳朵越多,抓的猎物也越多。
一天他出门打猎,发现狗的九只耳朵都在动。他十分高兴,兴致勃勃地来到一片荆棘地,狗狂吠不止。他过去一看,发现一个巨大的肉球,直径有一尺多。他没有心思继续打猎,就抱着肉球回家了。突然,屋外雷雨大作,肉球裂开了,从里面蹦出一个小儿,手上有字,左边写着“雷”,右边写着“州”。此后常常有仙人来给小孩哺乳。乡里人都觉得很神奇。
孩子长大以后,当了雷州刺史,十分爱护百姓。死后有灵,乡里人立庙祭祀,以为雷神。
在道教中的雷神还有总部称邓将军,在《雷霆总诰》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歘火律令邓元帅”,可见其地位尊崇。道教尊为“太乙雷霆普化天尊”、“九天欻火律令大神炎帝”,雷部主帅,为雷部三十六天将之首。
《道法会元》卷五六载:“雷部有欻火大神,姓邓名伯温。昔从黄帝战败蚩尤,封河南将军。大神见黄帝登天,遂弃位入武当山,修行百载,能随炁升降。又见世人不行忠孝,杀害侵欺,以强凌弱,国王辅弼不能制御。遂日夜发大愿,欲为神雷,代天诛伐此恶逆,念念不绝,怒炁冲天。忽一日,变凤赀银牙,朱发蓝身,左手持雷钻,右手持雷锤,身长百丈,两腋生翅,展开则数百里皆暗,两目放火光二道,照耀百里,手足皆龙爪。飞游太虚,吞啖精怪。斩伐妖龙,蒙上帝封为律令大神。隶属神雷。其雷於五月五日午时升入南宫火铃之宅。”
蒲松龄《雷公》(选自《聊斋志异》)记载:“亳州民王从简,其母坐室中,值小雨冥晦,见雷公持锤,振翼而入。大骇,急以器中便溺倾注之。雷公沾秽,若中刀斧,返身疾逃;极力展腾,不得去。颠倒庭际,嗥声如牛。天上云渐低,渐与檐齐。云中萧萧如马鸣,与雷公相应。少时,雨暴澍,身上恶浊尽洗,乃作霹雳而去。”
雷公电母之职,原来是管理雷电。但是自先秦两汉起,民众就赋予雷电以惩恶扬善的意义。王充《论衡》的《雷虚》篇记载:“盛夏之时,雷电迅疾,击折树木,坏败室屋,时犯杀人,其犯杀人也,谓之阴过,饮食人以不洁净,*怒天**击而杀之。隆隆之声,*怒天**之音,若人之响嘘矣。”
关于雷公的传说有很多,尤其在唐朝特别多。在《宣室志》记载中有这么一个关于雷公的故事。唐朝晋陵郡建元寺内有个僧人叫智空,是本地人,道业和修行之深闻名于当地,已有七十多岁了。一天晚上,大门已经关闭了,忽然起了大风雷,就象从禅堂内升起的一样。
雷声隆隆不绝,狂风吹灭了蜡烛扬起了尘土,四周十分黑暗,房檐被雷声震得直抖。智空惊惶地环顾四周,自语道:“我抛弃家人落发为僧,已有四十八载。暴雷如此逞狂,莫不是神龙有生我气的事情?如不是这样,就是有罪该当被雷震死?”后来雷声更大了,他又坐下来祷告说:“我从少年起修学佛教,当和尚已有五十余年,难道我的行为违背了佛祖的教义吗?如若不然,就是有*渎亵**神龙的地方吧?如果是这样,我怎敢逃脱死亡的惩罚?如若不然,那就希望赶快让天开晴,以使全寺的僧人得到解脱。”说完,只听一声巨响,好像就从身边发出,坐垫和床铺都被崩碎了,一阵黑烟袭来冲得他神魂颠倒,于是惊吓得仆倒在地上。
过了一顿饭的功夫,声音才平息下来,云散月出,天气晴朗。但他感觉到有一股腥臭气味,好像就在自己屋内,于是举着蜡烛察看起来,在墙脚下搜到一张蛟龙的皮,有几丈长,鲜血流了满地。原来这座禅堂北面有一棵槐树,有几十丈高,槐树被雷震死,沿着纹理被劈开了,里面有蛟龙蟠踞的痕迹。

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唐朝元和年间,有一个名叫陈鸾凤的海康人。自负义气,不怕鬼神,乡亲们都称他为后起的周处。在海康有座雷公庙,当地人们都非常虔诚地在这个庙里打扫而且祭祀。也许是祈祷祝愿的事多了,妖邪妄诞的现象也时时发生。
当地人每年听到第一声雷响时,就记下了这个日子,以后每旬的这一天,所有工作都不能干。如果有人不相信这个而违犯了,夜晚睡下时必遭雷击而丧命。这种应验就像回声那么准。
当时正赶上海康地方大旱,当地人来到雷公庙祈祷降雨然而毫无响应,鸾凤十分恼怒,说道:“我的家乡乃是雷公的故乡,雷公身为神灵不降福,况且又受到人们如此虔诚的祭奠和供奉!如今禾苗已经枯死,池塘已经干涸,牲畜都拿米做了供品还要这座庙干什么?”说完他便举起火把烧它。
在海康当地的风俗是不允许人们把黄鱼和猪肉掺到一起吃,有谁这样吃了,也是必定被雷击死。这一天,鸾凤手持竹制砍柴刀,站立在田野里,把当地风俗所忌讳的这两样东西掺在一起吃了下去,站在那里等待着雷击。果然有怪云出现,妖风顿起,迅雷挟着暴雨向他袭来。鸾凤便把手中的刀在空中挥舞起来,果然砍中了雷公的左腿,把它砍断了。
雷公跌落在地上,形状象熊和猪一样,身上有毛有角,还有青色的肉翅膀,手里握着短把的金刚石斧,伤处血流如注。此时,云和雨都消失了。鸾凤知道雷公并没有什么神威,便跑到家里告诉亲人道:“我把雷公的腿砍断了,请你们快去观看!”亲人听了又惊又怕,跟着他一起前去观看,果然看到雷公的腿已被砍断,乖乖地躺在地上。
鸾凤又举起刀来要把雷公的脖子砍断,还要吃它的肉。众人把他拉住,制止他说:“雷公是天上的神灵,你是下界的凡人,再要加害雷公,必定使我们全体乡民遭受灾祸。”众人死劲儿扯住他的衣襟,致使鸾凤不能奋力举刀去砍雷公。不一会儿,又有乌云雷电笼罩上来,挟带起受伤的雷公和它的断腿离去了。
接着便下起了大雨,从中午一直下到傍晚,干枯的禾苗都复苏挺立了起来。由此,鸾凤便遭到老幼乡人们的一致训斥,不许他回家。鸾凤只好带着刀走了二十里路,到了妻子的哥哥家。到了夜晚,他又遭到雷霆的袭击,住的房子也被天火烧光了。
他又持刀站在院子里,雷公终于未能伤害他。事后有人把他从前砍伤雷公的事告诉了妻兄,于是又被赶了出来。鸾凤又到僧人居住的房子里落脚,到了夜晚同样被雷击触,跟以前一样遭到天火的烧害。
鸾凤知道已经没有容纳自己的地方,他便趁夜举着火把走进石壁上天然开成的岩洞里,雷火再也不能来袭击他了。在岩洞里住了三夜之后他便回到了自己的家里。自此以后,海康一带每当遭逢旱灾,当地人便凑钱给鸾凤,求他按照从前的办法把黄鱼和猪肉掺在一起吃下去,象上次那样持刀站在田野里,每次都有滂沱大雨从天而降,而鸾凤本人一直遭不到雷击。
这样过了二十多年,民间称鸾凤为求雨大师。到了太和年间,刺史林绪得知此事,便把鸾凤召到州府衙门,询问此事的前因后果,鸾凤说:“在我年轻力壮的时候,气威胆壮,心如铁石,诸如鬼神雷电之类完全不放在眼里,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拯救万民百姓。天帝即使掌握着天下万物的生杀大权,又怎能使雷鬼恣意逞凶呢!”说完便把自己那把刀呈献给林绪。林绪送给他很多钱,作为献刀的报酬。
原来天宫上是没有金、木、水、火、土等星宿的。相传很久以前,有一个老妇人她有六个儿子,根据他们的性格和特长分别取名叫:千里眼,顺风耳,长脚拐、铁铮脑、冷热不怕和皮袋。有一天这位老妇人病倒了,这老妇人的儿子给她请来一位郎中治病。那位郎中诊断后觉得没有什么办法医好老妇人的病,又不好明说,就随便说了句:“雷公的脑汁能治好。”可说者无意,听者却有心了。六个兄弟就真的商量了一个捉雷公的办法。
这天早上,他们一切准备好了,分工千里眼看,顺风耳听,长脚拐来捉。一会儿,雷公刚露脸,千里眼就看见了,顺风耳听到雷声,赶快告诉长脚拐。长脚拐站起来脑袋顶到了天。不一会功夫,雷公就被他捉住了。他们高兴地回家把雷公放在锅子里盖住,就放火去煮。心想只要煮熟后就可以给妈妈治好病,就都跑去告诉他们的妈妈。
正巧,他们前脚刚一定,就进来了一个强盗。他以为锅子里煮了什么好吃的东西,就伸手去揭锅盖,刚一打开锅盖,看到里面煮着个雷公,把他吓了个半死。雷公趁机跑回天上去了。雷公跑上天后到天王那里告了一状。
天王派了天兵天将捉他们。先捉到了铁铮脑,天兵就使劲地打,但是不管那些天兵怎么打,铁铮脑一点也没为痛。天兵没法,就又抓住了另一个。天兵改变了方法,把他放在锅里去煮,等他们煮了半天,打开锅盖一看,他却冷得在抖,原来里面那人冷热不怕。天兵又没法,只得另想办法又抓住了一个,全部抽出宝剑乱杀乱砍,但是尽他们怎么砍也都砍不进,原来那个是皮袋。
天兵制服不了他们只得回天宫去了。等他们回到房中,母亲已经死去。他们悲痛欲绝,留最小的皮袋守住母亲的尸体,其余的去大闹天宫。长脚拐站起来双手一撑,顿时天空乌云滚滚,昏昏沉沉,整个天宫也被搅成了一锅粥。天王没办法。只好分别封予长脚拐、铁铮脑、千里眼、顺风耳和冷热不怕为金、木、水、火、土五大神。后来,天上出现的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土星五大行星,据说就是他们五兄弟。

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我们常常说的雷公不打吃饭人是什么意思?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家父母女儿三口人,有一天,女儿在家里煮饭,夫妇到地地里去劳作。因为家里穷,女儿想着父母干活辛苦,于是将米汤喝了,给爹娘吃米饭。可谁想,她刚吃完米汤,天空中出现了闪电,将她拉到了院子里跪下。爹娘回来看到女儿跪在地上,天上飘来一张纸,上面说是因为女儿吃了米油认为她没有良心,于是天上发批文,说是午时三刻将遭到雷崩。
女儿将事情告诉了爹娘,爹娘认为女儿的做法是最有良心的,但是天命又不可违,于是只好静静等待。他们一起吃了饭,爹想女儿长这么大都没有吃饱过,于是就想着让女儿吃饱饭了再走。
天渐渐黑了下来,爹知道时刻马上就要到了,但是到了时刻他们仍然在吃饭,随着一阵风飘进了一张纸,上面说因为在端碗的时候过了处决的时辰,雷公不打吃饭人,所以就不惩罚她了,让她好好做人。
其实这就是常常用来劝阻那些大人在小孩子吃饭的时候不要对小孩进行教育和批评。大人在饭桌上对孩子进行教育,破坏了和谐的气氛,因此也不太利于吃饭人的身体健康,所以常常说雷公不打吃饭人来进行劝阻。
在我国神话体系大体上可分为上古神话、宗教神话、民间神话和文学神话等四大种类,要问哪个体系里的雷神最多,那一定是道教神话莫属。不过道教神话里的雷神很少用“雷公”之名,道教神话里的雷部可谓是天庭的最强神部,由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即雷祖)统御,雷部下设“三省、四府、六院、东西华台、玄馆妙阁及各诸司,各分曹局”,此外王灵官、天蓬元帅都是雷神,你没听错,天蓬元帅就是雷神,并且地位还不低,排在真武大帝之前。
道教典籍里还是记载了一些“雷公”之名的神仙,他们各司其职,有天雷雷公、地雷雷公、人雷雷公各十二位:
天雷十二位:神霄雷公、五方雷公、行风雷公、行雨雷公、行云雷公、布泽雷公、行冰雷公、行霄雷公、飞砂雷公、食粜雷公、伏魔雷公、吞鬼雷公;
地雷十二位:纠善雷公、罚恶雷公、社令雷公、发稻雷公、四序雷公、却灾雷公、收毒雷公、扶危雷公、救病雷公、太升雷公、巡天雷公、察地雷公;
人雷十二位:收瘟雷公、摄毒雷公、却祸雷公、除祸雷公、破祸雷公、破庙雷公、封山雷公、伏虎雷公、打虎雷公、灭尸雷公、破障雷公、管魄雷公、荡怪雷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