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相关部门不“备案”,我们就这样干!
原创: 范长江 业主物业说 昨天
“命运握在自己手中,不要把希望寄托他人身上”业主委员会成立也是如此。
“业主委员会”只是个组织形式,备案只是个“告知”程序。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意民**所在,核心所在,业主善治也是如此。成功召开了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足以说明民心的凝聚和期望。但现实中存在的利益博弈,又使得利益群体相互勾兑,对代表*意民**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压打**。“稳定压倒一切”的社会环境下,相关部门也找种种理由不给予“备案”等等。郑州市瑞隆城小区如此,中牟东岸曦城更是如此。
互联网上关于“备案”的文章有很多,各地也有很多通过法律救济或其他方法成功“备案”的案例。大家可以相互学习,也很感谢各地业主代表们的努力,在不断争取业主权利。
这里我从另外的角度聊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不“备案”我们该如何办?
“业主自治”理论上说是业主自己的事情,不违反国家法律的情况下,无需任何部门过问。
抛弃“臣民”思想,改变维权思路。树立“公民”思维和建设者形象,积极沟通业主,团结业主,以小区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小区爱护和建设。
分析小区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合理的方法策略,组织业主行动。小区环境卫生很差,那么我们就组织业主义务打扫卫生;小区治安差,我们就组织业主进行小区内部巡逻。......你是业主,小区的美好需要你的双手。除了维权,我们更懂建设。
试问一下,在小区您会乱丢垃圾吗?很多人肯定说不会,那么我再问遇到垃圾你会捡起来放垃圾桶吗?会!说明你来做业主代表是合格的!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也不会差到哪里!
所做的一切都要拍照留证,积极宣传,让业主看到希望,让物业公司感受压力,让相关部门看到*意民**和行动。我们用行动证明离开物业公司我们能行,环境会更美好,小区会更和谐。物业公司不顺从*意民**,不力求改变,那么离他滚蛋的日子也不远了。不备案不影响我们做我们该干的事情,做我们能做的事情,真到“自力救济”的那一天我们也有了足够的*意民**和实力。
民心在凝聚,力量在增强,业主委员会逐步就成了小区事实上的核心。业主大会在利益的博弈场所也会成为核心力量。“备案”重要?又真的不重要了!
公开公正透明,是沟通的最好良方


张海涛认为:
安居则乐业,关于社区的思考和实践是多方面的,实践经验,制度建设必不可少,就身边的宜昌长江瑞景小区,民悦家园小区,问题至今仍待解决,看似复杂其实简单的问题,无不考验职能部门及基层的智慧和决心。高效、廉洁的来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中最基础的环节,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尝尽人生百味,方知人间冷暖。从街头巷尾到百姓人家,从衣食住行到治安物业,生活中那些看似鸡毛蒜皮的事情,却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事。
正所谓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治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基层治理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呢?
民生“小事”必须“大办”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小区物业管理与每一位小区居民息息相关。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组织性质,将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对居民们比较关心的公共用房、公共收益等问题,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公开信息平台。
区区小事关民生、利在长远,要以敬民之心,革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守法规之底线,实事求是,溯本清源,小事管好、服务到位,也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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