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到假毒品报警被拘 (男子买假冰毒被抓)

男子买假冰毒被抓,男子买到假毒品一怒之下竟然报警

想买*毒冰**却买到假货,

遭遇诈骗后报警“维权”。

5月6日,

涉嫌诈骗的高某

被清江浦公安分局淮海路派出所民警抓获。

4月初的一天,市民小丁在一本地*友网交**上结识了网友高某,两人年纪相仿,聊得来,便互加了微信。小丁曾因吸毒被处理过,4月底的一天,因好久没有吸毒,感觉难受,便在微信上询问高某有没有*毒冰**。

高某立即回复称有,并表示800元一瓶。当晚,按照约定,小丁支付给高某800元钱,高某将一个装满白色粉末的小瓶子交给小丁。

回家后,小丁拿出小瓶子,仔细看了看,发现粉末颜色不太对,用了一下没有任何感觉,发现是假*毒冰**,气愤之余,想也没想便报了警。

警方根据小丁提供的线索,将高某抓获归案。高某到案后交代,自己并不知道*毒冰**是什么样子,也没有卖过*毒冰**。当小丁向他提出购买*毒冰**时,觉得有钱可赚便答应下来。

为了制作“*毒冰**”,高某特意在网上搜索*毒冰**的照片及制作过程,想到自己曾做过化妆品代理,便将家里的两颗维生素C颗粒压碎和盐混合在一起,做成了“*毒冰**”,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了小丁。高某也没有想到,小丁在发现是假货后,居然报了警。

男子买假冰毒被抓,男子买到假毒品一怒之下竟然报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明知是假*品毒**而冒充*品毒**贩卖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知道是假*品毒**而当作*品毒**贩卖的,应当以贩卖*品毒**罪(未遂)定罪处罚。”

目前,高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而试图购买*毒冰**的小丁,虽然未实际构成犯罪,也遭到了警方的批评教育。

但是,

如果高某拿的不是维生素C,

而是货真价实的*毒冰**,

那他就是涉嫌了贩卖*品毒**罪,

你知道他可能面临什么处罚吗?

根据《刑法》第347条:

*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私走**、贩卖、运输、制造*片鸦**一千克以上、*洛因海**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品毒**数量大的;

(二)*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的;

(四)以*力暴**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私走**、贩卖、运输、制造*片鸦**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洛因海**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品毒**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走**、贩卖、运输、制造*片鸦**不满二百克、*洛因海**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品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