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人自杀等不良事件的防范与处理预案

(一)医护人员应关注病人的心理状态,一旦发现病人出现非疾病所致的情绪异常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护士长汇报。

(二)科主任或科室指定人员立即与病人家属取得联系,告知病人出现的不良情绪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请家属配合予以必要的看护和处理。必要时告知患者所在单位或相关人员。病历中应记录告知情况和时间,请被告知者签名。

(三)医务人员应尽量做好病人不良情绪的疏导工作和自杀等不良事件的防范工作。加强病人的看护和重点交接班,加强药物、门、窗、病床等的安全管理,不让病人留有锐器、绳索等可能致伤的物品等。重大事件向医务科和保卫科汇报,必要时向院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四)一旦发生病人自杀等不良事件,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医疗救护和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的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汇报。科室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采取进一步的医疗救护等,并立即与患者家属或相关人员联系,同时向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保卫科汇报。保卫科负责现场保护病房安全等治安工作的协调处理,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宜。医务科协调医疗救护工作并向院领导汇报,必要时向上级县卫健局汇报。

(五)不良事件发生和处理经过均应记录于病历中,同时尽量收集其他病人或家属等对该事件的见证材料,并附于病历中。相关科室或部门应协助该科室留取证人证言等资料。事件处理完毕后科室应对该事件作出书面总结材料交医务科备案。

【程序】

1、发现自杀→ 与医生尽快赶赴进行抢救→ 上报医务科、总值班、保卫科和通知家属→当地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

2、发现自杀→ 与医生尽快赶赴进行抢救→保护现场→ 配合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 做好各种记录 → 同时要保证病室常规工作的进行及其他患者的治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