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香肠中毒 (小偷偷腊肠被毒死怎么判)

小偷偷吃腊肠却被毒死,家属将腊肠主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偿命,主人表示:“他要是不偷吃香肠,能被我毒死?”那么,这件事最后会如何判呢?

事情是这样的。又是一年一度的春节来临,家住河北的王大爷像往常一样,早早地买下一些上好的土猪肉,准备腌制一些腊肠,等孩子们过年回家来吃。

可是令王大爷没想到的是,自己做好的腊肠,用笸箩盛好放在自家院子里晾着,出去串门聊天的功夫,回到家发现自己做好的腊肠竟然一条不剩的全部没了。

因为家在农村,王大爷只当是野猫野狗叼走吃了,这在村子里十分常见,心里也就没有多想。

吃了哑巴亏的王大爷,本来不想再费心劳神地去做腊肠了。但是想到自己孙子孙女特意说过年要回来吃爷爷做的腊肠,心里升起一阵暖意。于是又买回来土猪肉,再重新做一遍。

有了前车之鉴,这次王大爷用绳子把腊肠拴好,用竹竿撑得高高的,搁在院子里进行晾晒。本以为这样野猫野狗们就偷不着了,但是,在王大爷从地里忙完回到家里一看,院子里只有竹竿,哪里还有什么腊肠。

这次王大爷仔细检查了竹竿,他发现栓腊肠的绳子是被利器剪断的。也就说这些腊肠不是被野猫野狗叼走的,而是有人故意偷走的。想起上次丢失的腊肠,这让王大爷火冒三丈,但是为了这点腊肠报警又不值得,但是就这么放过那个小偷心里有十分的不甘,就这样,王大爷心里产生了教训小偷的想法。

第二天一大早,王大爷又去集市上买回来一些猪肉,再一次制作腊肠,只不过这次做的时候,在肉馅里拌了一些老鼠药。做好之后,还是放在老地方晾晒。不出王大爷所料,这次的腊肠又被偷了。

这次腊肠的丢失并没让王大爷觉得气愤,反而有一种教训得手的快感。然而就是这出于为了教训小偷而做的一切行为,让这位年过花甲的老人背上了十年的牢狱之灾。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确实是被人偷走了,偷腊肠的人与王大爷还是一个村子的。几次得手之后,心里洋洋得意,觉得自己白白得了这些腊肠。就在第三次得手之后,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村子里发生了命案,公安机关立刻进行调查,根据法医检查,很快结果就出来了。死者的死因是食物中毒,毒源就是腊肠里的老鼠药。经过走访排查,很快王大爷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王大爷被盘问的时候丝毫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对,爽快地把事情的经过仔仔细细的向警方讲述了一遍,同时声称:“他要是不偷吃香肠,能被我毒死?”因此,王大爷始终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涉嫌了故意杀人这样的重罪。

在经过法院多方调查取证,最后做出以下判决:王大爷故意投毒致使受害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罪,同时,受害人多次窃取别人财物,构成盗窃罪。同时王大爷主动交代作案动机与手段,有自首表现,故从轻处罚。

判处王大爷有期徒刑十年!

判决一出,舆论哗然。一种观点认为王大爷被冤枉了,因为王大爷是被多次偷窃后,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得已才想出了这样的方法。这完全是正当防卫,不应该被判故意伤人罪,这样的结果是助长了犯罪者的嚣张气焰。

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王大爷作为一个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道自己做都腊肠会致人死亡,但是依然放任结果产生,并且客观上确实造成了小偷最终中毒而死。所以法院的判决是没有问题的。

不管什么样的讨论,都改变不了王大爷的结局。所以,文章最后,希望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即使自己的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一定采用理性的合法的手段去解决问题。一定不要为了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