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一座拥有两千余年历史的古城。
作为吴文化的发祥地,一山一水间尽显江南水乡的风情。
这里有巧夺天工的苏州园林,有被称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苏州评弹,有歌舞巧妙融合的昆曲。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起发生在苏州的特殊税案。
2020年,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虚开发票*税逃**却在虚假付款环节引起的返还纠纷。
据了解,在2017年甲公司承包了某停车场项目。
为了牟取暴利,于是找到了与其本无任何业务来往的乙公司*开代**增值税专用发票。
起初两家公司约定好开具3张总金额为301900元的增值税发票。
为了逃避税务部门的检查,双方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转账票面上的金额,由乙公司扣除“手续费”后再返还给甲公司。
一来形成完美的“资金回流”,又可以掩饰其虚开发票*税偷**的事实。
甲公司先向乙公司转账136902.18元,而乙公司也按照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将余款127850元转回给了甲公司相关负责人。
在得到甲公司的信任后,乙公司收到甲公司发来的票面余款。
但并未如约返还,而是据为己有。 于是甲公司以其缺乏占有这笔余款的合法根据,将其告上法庭,欲追回这笔不当得利。
但是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在了解该纠纷的前因后果后。
认定其虚开发票*税偷**的事实,甲公司主张返还的款项亦是非法所得,最终判定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并就其虚开发票的非法行为将相关证据移送了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遂依法向其追缴相关税款。
这时候,也许有人会有疑问。
虽然甲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不当,但是法院驳回诉讼,是不是就意味着乙公司就可以逍遥法外了?
正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法院驳回甲公司的诉讼是为了表明虚开发票行为不当不予支持的立场。
且如果*开代**发票一方的行为构成其他违法犯罪要件的,也将需要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上述案例,一起了解下虚开专票处罚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大欧认为法院的判决简直大快人心,给了这些不法分子当头一棒。
对于此案件你怎么看,评论区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