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我所经历的形形色色的案件——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季宗棠办案手记》

本文参考资料封面,封面人物就是季宗棠
某年(原文里确实没有说哪一年,不能乱猜)中秋节前几天的某天早上,时任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预审科副科长季宗棠接到一个来自下属的求助,说分局看守所内有个5个月前关进来的盗窃犯姚某,时年31岁,是个先后被少管一次、劳教一次、判刑两次,总共蹲过14年大狱的“老油子”,5个月前因为被他女友揭发偷了一台彩色电视机和一辆自行车而被派出所传唤,然后警方在姚某的家中搜出15000余元现金和大量来路不明的财物,姚某因此被收容审查。结果在预审中姚某除了承认偷了一台彩电和一辆自行车外对于其他的赃物一概不认,一概声称不知道、不清楚。预审员好言相劝时姚某嬉皮笑脸磨时间,预审员义正辞严时姚某又摆出一副“老油子”特有的嘴脸,要求预审员要有法律观念,甚至嚣张地说:“你们没有掌握我的问题,这台彩电和这辆自行车都是我主动交代的。坦白从宽,我也已经蹲了这些时候了,你们这就应该放我出去。现在你们不肯放我出去,硬要说我有问题,我请问你们还有什么证据?如果除了彩电和自行车外你们还有证据,就请拿出来,否则我拒绝回答,也不在笔录上签字。”

80年代中期上海市公安局民警的形象是这样的

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门牌
这一番话让好几个经验丰富的预审员都被气了个厥倒,但不得不承认姚某说的是实话,一台彩电、一辆自行车,而且还是主动坦白了,确实够不上判刑,且此时已经将他拘审了5个月,如果拿不出新的证据只能将他开释回家。从他家搜出的这些钱物倒是足够定他3~10年有期徒刑(当时15000元属于数额巨大),但是财物钱款来路不明,送去检察院肯定会将卷宗原样打回并要求补充侦查,法院更不会看一眼——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如何判决?
但这件案子毕竟牵扯了数万元的案值(现金加财物价值超过2万元),属重大盗窃案,分局领导催着尽快结案,否则影响预审科的绩效考核指标,到时候是整个预审科在分局丢人现眼抬不起头。而如今的情势是他们已经用尽了浑身的解数,姚某就是软硬不吃就是不开口,预审审成了僵局,只好来求季宗棠来助一臂之力。
原本这种盗窃案并不归季宗棠这一级别的领导管,但因为姚某的死硬导致原本并不算复杂的小案子成了僵持不下的难案,且姚某的死硬激起了季宗棠的兴趣,他才不信还有他撬不开的嘴,攻不破的心理防线,因此季宗棠十分痛快地“屈尊降贵”接下了这个案子。

上海市公安局某分局预审科干警正在研究预审方案,可以以此图脑补季宗棠研究卷宗的场面
通过研究姚某的档案,季宗棠发现他自幼没有受过什么正规的教育,小学都没毕业就不再读书了,所以缺乏最起码的道德观念,跟他讲道理几乎就是对牛弹琴;而且此人是个“老手”,因为盗窃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先后服刑14年,具有一定的反审讯能力,所以一般的强硬审讯手段还真吓唬不住他。
姚某之所以被抓,还是因为5个月前的某天喝多了点在女友面前得意忘形地摆谱吹牛皮,漏出了自己偷了一台彩电和一辆自行车的事被女友抓住了把柄告到了公安局,否则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被揪出来呢。
接下这个案子的第二天,季宗棠去看守所巡视,顺带去和姚某打打照面。由于他此时已经名声在外,所以看守所内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很多人都知道季宗棠的威名,于是隔着铁栅栏和他打招呼,“‘季科长’长‘季科长’短”地和季宗棠套近乎,姚某也在这群人里面,看到季宗棠就挑衅一般地起哄道:“季科长,啥辰光(上海方言:什么时候)再审我啊,闷死了。”之所以这么嚣张,是因为姚某笃定季宗棠堂堂预审科副科长不会亲自来审他,所以才会做此挑衅之举。
“你就是姚某?好啊,过几天我就来审你!”季宗棠一本正经地回复道。

美术作品:季宗棠
季宗棠这么说显然出乎姚某的预料,周围的嫌疑人顿时哄堂大笑起来,嘲笑姚某“口气比力气大”,姚某顿时面红耳赤,连声说:“不、不,我说着玩的,说着玩的。”随即就闪身缩回到人群里不见了。当时上海的“贼道上”对季宗棠的名声如雷贯耳,不少老贼都在祈祷犯了事后预审的时候不要落在季宗棠手里,落在他手里的就没有一个好下场的。
在离开看守所时,季宗棠将布置在姚某同监室的特情人员在这几个月记录的姚某起居和行为变化调取出来回到分局仔细研读,季宗棠发现姚某虽然表面油盐不进,其实内心还是很空虚的,不断向同监的老惯偷打听以往对多次作案的惯偷的处理尺度,并且还流露出担心被重判后再也见不到家中患精神病的老母亲的思想。
姚某的档案显示:当他第一次因为偷窃被送往少管所后,父亲就因为气恨交加而一*不起病**,不久就撒手人寰(被他活活气死的);5个月前当他再度被公安局带走时,原本就有精神病史的母亲受不了刺激再度发病被送往精神病院。可以看得出他如果良心未泯,就会对他的父母心怀愧疚。
据此,季宗棠认为思念老母是姚某情感上的弱点,害怕被重判是他思想上的软肋,这就有了攻破其心理防线的*器武**,为了充分利用这种弱点和软肋,季宗棠将审讯的日子定在中秋节晚上。
中秋节那天上班前,季宗棠对妻子说晚上要加班,晚饭不用等自己了。妻子的反应表现出了一个合格“警嫂”的样子,什么也没说,只是往季宗棠的包里塞了两块月饼,结果在姚某被带进闸北公安分局预审科审讯室时,这两块月饼就被放在季宗棠面前的台面上。

“今天是中秋节,知道你家中无人接济,特意带来两块月饼,东西不一定好,意思到了,请你尝尝。”季宗棠说着就将月饼递到了姚某面前。
姚某很意外,他准备的“应对预案”里从来都没有这一条,但俗话讲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请你吃月饼你要是不接着那就是不识抬举,于是他受宠若惊地接过月饼并连声道谢。
季宗棠看着姚某吃着月饼,并不直接开始直入主题,而是像个老朋友和长辈的模样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姚某唠着家常。随后在姚某快将月饼吃完时,季宗棠问道:“天气要转冷了,你的被子和衣服还没着落吧?”
姚某之前已经沉浸在季宗棠父爱式的关心下,不由得脱口而出:“在搜出来的财物中,有些是我自己的,可以拿去买些衣服给我。”
“这个要求合情合理,我们可以帮你办,但哪些财物是你的,哪些又不是你的呢?”
季宗棠这句话让姚某心头警铃大作,季宗棠这句话话中有话,姚某要是说了那堆财物中哪些是他自己的,那剩下的就都不是他自己的,原来在这等着他呢。于是他又迅速将自己切换成“闭嘴模式”,只是要求喝水,此外一言不发。
但是既然已经开了头,季宗棠就没打算就此罢手:“姚某,我提醒你两点:首先、你作案多次,尽管时间和地点不同,但作案的方法和手段都是一样的;其次、你家里那么多‘哑巴’证据,总有一天都会开口说话的。况且你的女朋友跟你共同生活了大半年时间,对你的情况并非一无所知,不是你死不开口就能隐瞒得过去的!”
这段话虚虚实实,利用姚某被拘审5个月、对外界情况完全两眼一抹黑的时间差,给姚某营造一个“家中起出的赃物会被失主认领、女友还会继续揭发他的问题”的紧迫感,事实上这些事情都没有实际发生过,赃物都好好地躺在库房,姚某的女友已经和姚某划清界限,不再和他有任何瓜葛,但是姚某对此却一无所知。
姚某变得不淡定起来,然后声称自己“肚子疼”,希望改日再审。季宗棠对此早有应对之法,轻笑了一下就吩咐助手去叫分局医务室的医生用针灸给姚某止痛,吓得姚某连连摆手摇头说“不用了不用了,我不疼了。”
季宗棠乘胜追击,掏出《刑事诉讼法》将该法第46条一字一字地念给姚某:即使没有被告人的供述,但证据充分确实的仍可以定罪,彻底打掉姚某妄图以沉默不言对抗审讯的侥幸心理。同时告诉他:《刑法》规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态度,可以区别量刑。这才叫“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到底选哪条路,全在姚某自己的一念之间。

旧版的《刑事诉讼法》
姚某沉思了良久终于说出了他的顾虑:“季科长讲的话我相信,但之前我吃过(公安)苦头,自己犯多大的事心里有数,(法院)不可能对我这种人宽大处理的。”
在季宗棠看来,姚某的这句话是他讲的第一句发自肺腑的真心话,虽然这句话本身是极端错误的。这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对“坦白从宽”的误解:认为只要他们坦白交代就应该放他们回家,不会被判刑;如果还要被判刑,就不算从宽。因此,季宗棠决定以自己的方式再给姚某普一次法:“对你从宽处理并非没有可能,任何一种处理都受两种因素的制约:一是事实,二是态度。而在事实和态度之间存在着一种数学关系,事实是被减数,态度是减数,事实减态度就等于最终的处理结果。”
姚某一脸茫然,表示没听明白,但显然也被季宗棠这一新鲜的提法勾起了求知欲,当即表示希望“季科长”再说得明白一些。同时还表示他的现实顾虑:他的罪名要是都坐实了就是客观事实,就算他认罪态度再好也不足以构成从宽的条件。
季宗棠接着说:“客观事实和处理结果确实存在一种正比关系,但又不是绝对的:客观事实是你已经做过的事情,它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个人意志而改变的定量,但你的态度却是一个可变量。如果你的态度好,就会和客观事实构成一种可以抵消的减法关系,从而减轻处理结果;但要是你态度恶劣,就会和客观事实构成一种负负得正的加法关系,从而加重处理结果。你是要做加法还是做减法,关键就在你的态度。”
为了让自己的这套理论变得更有说服力,季宗棠又举了一个实例:“XXX(某老惯偷)你晓得(上海话:知道)的吧?”
“我晓得他。”
“他身上的案子不下40起,比你多吧?案值也肯定比你高吧?但因为他能主动交代,最后只被判了五年,这就是被做了减法。”
姚某此时已经彻底被打动,他犯了多少起案子,案值多少他心里最为清楚,撑死也不会超过那位老兄。作案40多起,案值3万多元因为主动交代只判了五年,要是自己此时能主动交代,岂不蹲得更少?
在这种心理驱使下,姚某开始交代,就在这个中秋之夜,他将他从年初到被捕之间的半年时间里在闸北区的彭浦、大宁地区的居民楼里的27起盗窃案的罪行交代了个清楚明白(作案目的是搞一笔钱和女友结婚)。并且供出了他作案的手法:不和任何人搭档,探路、望风、行窃和销赃都完全独自进行,这样做虽然降低了作案效率,但明显提高了保险系数;尽可能地偷现金,尽量少偷实物,即便偷了实物也不轻易销赃,因此他连续作案27起却能无一失手。要不是因为被大量的天降之财砸晕了头,在和女友吹嘘的过程中不小心漏了嘴,暴露了两样最大也是最显眼的偷窃物品——彩电和自行车,也不至于被女友告密。

彩电和自行车是那个年代上海市民结婚必备的要件
当姚某在认罪笔录上签字时,突然又是一阵恍惚,疑惑地对季宗棠道:“我怎么会像着了魔一样,全都说出来了呢?”
对此,季宗棠望着姚某,笑而不语。
最终,姚某因盗窃罪被闸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虽然盗窃数额巨大,但认罪态度积极,且大部分被盗物品都已退还失主,故而取相应量刑区间的最低限度的刑期)。
季宗棠在经过充分的先期准备后,巧妙地选择了中秋夜审,以两块月饼为道具,在无形中瓦解了姚某原本十分顽固的对公安机关的敌视心理,通过言简意赅并形象生动的“加减法”的教育,最终成功地拿下了这个拥有14年刑期前科的惯偷,拿下了这个之前被推进死胡同的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