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16岁学生的女教师后续 (30岁教师出轨16岁学生后续)

对出轨男学生的女教师究竟如何处理?猥亵罪?强奸罪?行政处分?

2024年2月16日上午,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第二中学化学老师兼高一班主任张越的丈夫吴冬申在微信上,转发公开了多张该女教师张越其高一男学生的微信聊天,称妻子“出轨”“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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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有许多页,该PDF举报材料长达199页。看来保持关系的时间也不算短。在此,仅节录一部分,说明问题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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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学在其官网发布通报称,已第一时间对涉事教师予以停职。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这件事情的确是两厢情愿,只不过一个是未成年男学生,一个是成年女教师。所以,女教师张越不构成强制猥亵罪。男学生也不构成*辱侮**妇女罪以及其他犯罪行为。

这件事,也不属于张越的婚外恋行为。如果纯粹是婚外恋行为,属于道德领域的问题。张越属于利用教师的职业的优势地位,骗奸、诱奸未成年男性,但是,不构成强奸罪。因为,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女子强奸男子包括未成年男子的问题。

当然,在其它国家和地区,有女子强奸男子特别是未成年男子的规定。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也不排除未来修订刑法,规定,女子强奸男子特别是未成年男子的问题。概括地说,将未成年男子和未成年*女幼**赋予基本相同的法律保护力度。这种情况下,张越就会被判处强奸罪。

而且,从近些年来各地披露的女教师和未成年学生进行的所谓的畸形恋爱情况来看,应当考虑修改刑法,增加女性骗奸诱奸未成年男性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否则,目前,张越很可能被调离教学岗位、开除,取消教师资格。

同时,作为高一的学生,在事件曝光时,很可能还不到16周岁。所以,需要加以保护。对其有关情况,不应当加以公开。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对该男生不应当公开其学校和姓名,可以安排为其转学,并对有关信息加以保密。除有关机构依法查阅外,其他主体不得加以查询和公开。

从这件事的前因后果看,显然是张越的丈夫吴栋申发现张越的奸情后,加以公开,不应当追究所谓的披露他人隐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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