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救助应该要求助哪个部门 (申请医疗救助申请书)

因病申请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时,这三种医疗单据是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供的:(1)疾病者诊断书(或出入院记录);(2)医保结算单;(3)发票。有时候这些单子找不或者已经丢了,申请救助时民政部门又要,该怎么办?

申请医疗救助公示照片,医疗救助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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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人而言,建议第一时间联系医院进行补办。疾病诊断书、出入院记录、医保结算单,补办起来很方便。发票不能重开,但是可以联系医院提供复印件,盖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章。将补办好的材料交给民政部门,一般也都认可。

对于医疗单据的问题,其实可以尝试让数据多跑更多的路(因地而异)。

医院工作人员在给患者办理出院时,是否可以向患者发放社会救助制度宣传单,询问患者是否需要申请社会救助呢?

如果患者表示需要,那么工作人员可以让患者签订申请社会救助授权委托书,授权医院将基础个人信息及疾病诊断书、医保结算单、发票等材料报送给民政部门。报送之后,民政部门可以通过系统一键导入患者有关信息及医保结算单、发票等材料。

这样做有很多优点:提高了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可以有效防止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救助的情况发生。患者从此不再为了材料在医院和民政部门之间跑来跑去。民政工作人员办理业务时浪费在材料上面的时间将会减少,工作效率能够得到大幅提升。

缺点也很明显:增加了医院、民政部门以及社会救助系统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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