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知
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申办流程,强化初次领证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增强新驾驶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章第六十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合格后,到车管所宣誓中心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二、各驾校在申请人参加科三安全文明驾驶考试前,应提前查询申请人各项费用是否缴纳,并完善相应档案资料,避免因欠费等因素无法为申请人制证,拖延申请人领证时间;
三、为了方便申请人及时领证,新办驾驶证将采取自愿邮寄的原则。新办驾驶证集中发放时间为工作日16:30至17:00,请各驾校及时告知申请人,避免长时间等侯。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022年10月9日

来源: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