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拆**一词在近些年很火,每逢提到*迁拆**,都会有人说又多了多少百万富翁。其实,房屋*迁拆**,是有人欢喜有人愁的。
欢喜的是能得到一笔可观的*迁拆**补偿款,忧愁的是要搬离自己一直居住的地方了,难免有不舍之情。但更多地忧愁在于*迁拆**安置合同的履行,*迁拆**安置费太低或者一直未交付都是让人忧愁的。

*迁拆**安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关于履行合同,限期*迁拆**纠纷。
在*迁拆**方与被*迁拆**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了*迁拆**补偿安置合同后,被*迁拆**方没有在安置合同约定的限期内搬迁的,*迁拆**方可以起诉要求被*迁拆**方搬迁。如果遇到被*迁拆**方拒绝继续履行*迁拆**补偿安置合同,迟迟不肯搬迁的,*迁拆**方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二)关于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的法律地位。
在房屋*迁拆**中,虽然说*迁拆**方与被*迁拆**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签订了*迁拆**补偿安置合同,但如果房屋还涉及承租人的,房屋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搬迁的,承租人有权在经房屋主管部门裁决限期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迁拆**方在房屋*迁拆**中不履行*迁拆**补偿安置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迁拆**方应作为案件原告,而被*迁拆**方与承租人是共同被告,承租人与被*迁拆**方的纠纷另案处理。
(三)关于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
被*迁拆**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迁拆**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的,*迁拆**人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令被*迁拆**人搬迁至安置房;房屋*迁拆**主管部门也可根据《城市房屋*迁拆**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决被*迁拆**人按期搬迁,被*迁拆**人仍不履行又不起诉的,由房屋*迁拆**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关于无效*迁拆**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房屋*迁拆**补偿安置合同与一般合同一样,需要真实意愿表示,自愿原则签订的才有法律效力,对于无权签订、显示公平、违背真实意愿表示等的房屋*迁拆**补偿安置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自签订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最大程度上保护弱势方权利。

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迁拆**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迁拆**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迁拆**安置。
第二十九条 *迁拆**产权不明确的房屋,*迁拆**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迁拆**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迁拆**。*迁拆**前,*迁拆**人应当就被*迁拆**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 *迁拆**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 *迁拆**人应当对被*迁拆**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迁拆**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迁拆**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迁拆**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迁拆**人提供的周转房的,*迁拆**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