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全国征兵网最新消息:
新的 《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 已于7月2日上线全国征兵网;
同时, 从7月2日至8月2日 ,面向全网征求意见。

把这则消息,简单“翻译”一下就是——
征兵工作条例,将迎来修改。
征兵工作,将有新的变化!

有些朋友可能感到疑惑和意外——
《征兵工作条例》是啥? (甚至不知道有这么一份文件存在啊!)
为啥这时候修订《征兵工作条例》? (之前一点风声和迹象也没有啊!)
要解答这些问题,就得先简单介绍一下现行《征兵工作条例》的基本情况。
现行《征兵工作条例》是1985年10月24日发布的,后于2001年9月进行修订。
这份《条例》对规范和加强征兵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年初, 《兵役法(修订草案)》 ,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这部法律制定和修订的目的,主要有4条:
为了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
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
保障*队军**兵员补充和储备
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队军**

《兵役法》要达成“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目的,主要就是依靠《征兵工作条例》,对征兵工作进行规范和加强的。
现行的《征兵工作条例》是2001年的版本,距今已有20年。
20年的时间,国家和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国防和*队军**改革也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征兵工作,是时候迎来调整了!
那么,该如何调整呢?
那就是用法治的手段,来推动变革,通过将习惯性的做法,上升和固化为法规条文。
具体说,就是通过修订《征兵工作条例》,来推动征兵工作的变革!

按照公开的报道,《征兵工作条例》的主要修改,主要聚焦6个方面。
一些跟个体联系不上很紧密的,我们就不说了,主要捋捋大伙关心的重点。
第一,大学生征兵,成为重点。
《征兵工作条例》的修订,将紧贴 “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的目标要求,明确优先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对政治、身体条件或者专业技能有特别要求兵员的征集。
明确 大学在校生、应届毕业生 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应征。
这些,都可以视为给予大学生士兵的一种优待。学校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哪里的征兵政策更好,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就可以选择从哪里入伍。
第二,高校征兵工作站,明确设立。
今年年初,在2021年征兵工作安排中明确:
要继续强调 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征集力度”,要“走开技能型人才征集路子”“搞好部队急需兵员征集”。
这样的强调,其实就在释放信号: 大学生征兵工作,正日益被重视。
随后,兵役法修订草案明确: 普通高等学校 应当有 负责兵役工作的机构。
但是,更具体的,《兵役法》就没有再说。
这一次,在《征兵工作条例》里明确了—— 普通高等学校 应当有负责征兵工作的机构, 设立征兵工作站, 负责办理征兵工作有关事项; 根据需要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学校征兵工作。
也就是说,每一所高等院校,都该有“征兵工作站”,如果有需要,还可以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除了对大学生士兵征集的重视,这一次《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还体现了对“二次入伍”士兵的优待和认可。
具体来说,主要是:
第三,“二次入伍”,法规明确优待!
《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二条明确:
退出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再次入伍,优先安排到原服现役单位或者同类型岗位服现役。
这句话,其实隐含了好几个关键信息:
一是从法规条文的角度,让“二次入伍”合法、合理、合规。
毕竟,此前一直没有“退役士兵再次入伍”的说法,只有这样去做的,没有这样去说的。
由此,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些“二次入伍”的战友,几乎是享受不到任何政策上的优待——尽管之前当过兵、服役过,但二次入伍,还是跟其他人一样。
二是给予“二次入伍”的战友,一些服役方面的优待。
这一点,首先体现在服役单位的选择上—— 可以到老单位服役,其次是体现在岗位的优先——可以到原岗位服役,当然, 成年人,还可以两者都要!
第四,让“二次入伍”者的服役利益,最大化!
这一点,首先是体现在《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二条中的最后半句话——
具备任军士条件的 (再次入伍的士兵) ,可以直接招收为军士。
尽管《条例》没有明确什么才算是“具备任军士条件”,但是,这无疑是在强调:
“二次入伍”,不一定要从义务兵开始干了!
举个例子——
今年春季入伍的刘建松,是一位 “二次入伍”的退伍士官 。他1997年出生,曾在*疆新**军区服役5年。
因母亲生病,于2020年9月退伍。今年春天,为了未尽的军旅梦,他再次报名从军,并申请重返边疆。
他说这次想考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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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松曾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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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像刘建松这种退役不到半年就二次入伍的士官,人家还不能直接担任军士吗?
当然,所谓的“具备军士条件”,肯定不局限于刘建松这种个别情况, 还有一个更多人面临的情况:
首次入伍时,是大学生在读; 后退役完成学业,并再次入伍。
那么这些“二次入伍”的人,显然也是“具备军士条件”的。

关于“二次入伍”的士兵优待和认可,其实部队当前正在进行的“军士制度创新”也有相关的措施。
具体说就是,“二次入伍”的士兵,一般情况下,如果必须从义务兵开始干的话,那就可以在服役2年后、在转改军士时,把之前的服役时间算上。
比如,前面提到的那位 “二次入伍”的退役士官, 人家之前已经服役5年了,他如果必须干满2年义务兵的话,那就在本次入伍的第3年,转改军士时,将之前的5年,给计算在内——直接转改成为 中士第三年。
而那些 服役2年退役、然后在再次入伍的士兵 ,如果按照部队出台的最新规定,在干满2年义务兵之后,转改军士,则可以转为—— 下士第三年。
看上去,本次《征兵工作条例》修订,最大的亮点是给予“二次入伍”的士兵,以认可和优待, 实际上,其亮点还有很多。 比如——
第五,新兵交接方式,将出现新变化!
之前,新兵都是要接的,也就是各个部队派人去接兵。
这次调整之后,可能就不是这样,而是把 “接兵”、“送兵”、“自行报到 ” 结合起来!
依托*队军**专业训练机构或者*队军**院校设立新兵训练机构,成规模集中统一组织新兵训练的,由兵役机关 派人送兵 或者 新兵自行报到;
对政治、身体条件或者专业技能有特别要求的兵员,通常 由部队派人接兵;
其他新兵通常由部队 派人领兵。
说说“新兵自行报到”吧——这将是我军最新出现的样式。
畅想一下——
别人只是拿个录取通知书去读大学,
你是拿着相关的材料,去部队当兵! 多拉风啊!
想想都很帅!有没有?!
以下为《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












以下为现行《征兵工作条例》可对照查看

















素材来源:全国征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