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首例!男子隐瞒癫痫病史考取驾照,经督促主动注销

一名男子隐瞒病史,先后取得E、D、C驾照,所幸高邮车管民警在研判排查中及时发现,并依法注销该名癫痫病史驾驶人驾驶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据悉,这在扬州尚属首例。

扬州首例!男子隐瞒癫痫病史考取驾照,经督促主动注销

现年32岁的高邮籍男子胡某(化名),儿时未发现自己患有癫痫病,在2008年取得了E照后,在驾驶摩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在医院检查时,医生告知他可能患了癫痫病,后经扬州五台山医院确诊。

交通事故的伤治好之后,胡某准备到一家工厂帮人送货,因此在2013年,他隐瞒癫痫病史,增驾了D照,后在2011年再次隐瞒病史,经考试取得C照,现胡某持有C1D照。去年10月份,胡某从某二手车市场,买回了一辆现代牌二手轿车,在扬州为车上了苏K6X1XX的牌照,准备上路驾驶。

高邮车管民警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一研判,七见底”专项排查工作中,研判发现胡某这一危险驾驶行为,高邮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通过走访医院、上门调查、询问谈话等方式,于3月25日,核实该驾驶人相关病史,并将胡某迅速带到车管所谈话。

胡某称,其实去年自己在手机上也看到了外地一起事故,因患癫痫病驾驶车辆,途中发作造成死伤,心里已经有些害怕。在车管民警的以案说法和督促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胡某主动注销驾驶证,消除安全隐患。

【警方提醒】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品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通讯员 蔡小兵 周明宝

记者 刘宁

编辑 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