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到的无产权房风险诸多,那应怎么办?
某屋主建设的房屋位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购买人虽然与屋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该土地是不允许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的。购买人购买的房屋实际上是俗称的小产权房,房屋本身不合法。买方与购房人签署的买卖合同,因为此类房屋没有也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购房人购买的小产权房因为没有经过政府*地征**和出让手续,无法办理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只有乡村集体出具的合同证明其所有权,后续无法抵押转让,并且在遭遇*迁拆**时也无法维护其应有的利益,甚至会面临拆除的风险,且房屋拆除造成的损失,购房人只能自负其责。

购买人应当放弃收房的设想,尽快通过法律手段挽回自己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屋主退还购房款、支付利息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法律文书生效后,应当立即申请强制执行,防止起诉该屋主的购房人众多,购买人在申请执行后未能如愿得到退还的购房款、利息以及诉讼费用。
- 农村土地上的“商品房”为何办理不了房产证
小产权房特指建筑在乡镇集体土地上对社会公开出售的房屋,可能由村集体组织、农民自行组织或者开发商自行建造,建房的土地可能是农村宅基地、农民集体所有非住宅建设用地(比如乡镇企事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或者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该类房屋没有土地出让金,逃避了税收成本,价格往往比市面上的商品房价格更低廉,吸引一批购房人,但是与之相伴的是极高的产权风险。

首先,在房地一体格局下,买房人买房,实际上也是买地,售房人在处分房屋的同时处分了宅基地,也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其次,无合法审批手续的土地建造,占用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村建设用地,不仅违反《土地管理法》,也违反《城乡规划法》,属于违法建筑。再者,占用耕地建设的住宅,违反了国家对耕地的强制性保护,更是严重违法的建筑,依法应当拆除。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 使用国有土地,并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购买农民自行建造的“廉价”的“商品房”,显然是不合法的。
- 购房时注意查看五证
购房时一定要查验开发商的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五证齐全的前提下才能办理购房手续。买到无产权农村自建房,如果购房人是本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符合规划的小产权房,购房人又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可依法补办宅基地审批手续,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如果购房人不是本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可考虑户口迁入,待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