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诊所开展人流手术处罚案例 (顺义妇幼保健医院流产)

诊所开展药物流产的处罚,妇科诊所开展人流手术处罚案例

近日,顺义区高丽营镇一诊所因超出许可登记范围开展计划生育等违法行为被顺义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了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已完成全部调查取证,当事人已接受处罚。

诊所开展药物流产的处罚,妇科诊所开展人流手术处罚案例

办案监督员在现场调查取证

诊所开展药物流产的处罚,妇科诊所开展人流手术处罚案例

今年2月,王女士在高丽营镇这家诊所接受了计划生育的诊疗服务,诊所的一名医生首先给当事人做了B超,进行了输液,注射麻药后开始手术,王女士感觉非常疼,一个小时后,被告知还需要请专家来做,当日下午,一名女性专家来给王女士注射了药物之后,王女士睡着了,醒来却被告知诊所条件有限,需要王女士去上级大医院治疗。王女士认为该诊所疑似无资质开展这种诊疗活动,于是电话将该诊所投诉到顺义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在接到投诉举报后立即着手展开调查,发现王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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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监督员在对王女士做调查笔录

在现场,执法人员看到该单位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内科、妇产科等但是现场未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在检查室内见 1台B 超机,检验申请单,在库房内看见有电动流产吸引器1台,在妇科治疗室内看见治疗盘一个,里面有弯钳、探针、手术剪、镊子若干。经过调查,当事人现场承认了违法事实。

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顺义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