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缴纳社保是每个劳动者与企业的义务与责任,但偏偏有些企业出于节约成本的目的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殊不知这会面临很大的风险。懂法律的小伙伴都知道,如果企业不缴纳社保是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企业补缴。但如果没交社保的员工出现工伤了怎么办?企业不报销工伤治疗费用怎么办?

对于没有缴纳社保的员工出现工伤的,一般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的全部费用,比如医疗费、伤残补助等。如果用人单位推诿扯皮拒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对用人单位发起劳动仲裁,只要仲裁得到支持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尽管流程清晰但实际办案中也会出现特殊情况,比如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企业没有可执行款了等等。那么此时该怎么办呢?别着急,下面就要解释今天的主题了。有请 “工伤先行支付”闪亮登场。

所以,我们在无法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可以向社保基金申请工伤先行垫付。不过尽管工伤保险给出了明确办法,但在实际办案还是要走特定的流程的。首先,在强制执行后发现公司没有可执行财产时,法院会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那么此时我们在向工伤部门递交先行支付申请,但就某些特殊原因尤其是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中,有很大概率申请会被驳回。

那么此时不要慌,正确的操作是在收到工伤部门的不予受理通知的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社保基金中心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受理先行支付申请。在提起行政诉讼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准备事故报告、医院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工伤事故的相关材料,也要准备拒绝支付工伤保险金的函件、认定书、调查报告等的工伤保险机构关于拒绝受理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