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将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今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总牵引,坚持念好“责、学、宣、用”四字诀,全面掀起宣传贯彻热潮。
01 聚焦“责”,以强部署提升政治站位
坚持把加强统筹部署作为先手棋,做优方案设计,夯实各方责任,确保认识清、任务明、责任实。一是迅速动员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全市《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动员部署会,阐明意义,讲清任务,压实责任,推动工作全面开展。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市扫黑办广开言路,通过与市区县及成员单位座谈交流、借鉴外地经验等方式,科学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领导靠前指挥。市区县及市级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工作过程中,充分给予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02 聚焦“学”,以实举措促进学懂弄通
围绕学什么、怎么学、学的怎样三个问题,采取学、训、研、赛、考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学习走深走实。
一是精选学习资料。市扫黑办综合对比各类《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资料,精心挑选并向市区县、市级成员单位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释义与适用》书籍500余本,宣传学习手册5500余份,帮助更好领会法律条文。二是分层分级学习。将《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市区县和市级成员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以身率下,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政法机关和市级成员单位分别组织办案人员、扫黑除恶干部开展集中学习,逐章逐条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系统把握立法精神和条文内涵。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展各类学习活动40多场(次)。三是开展专题培训。市县两级通过邀请专家座谈、研讨交流、以案释法等方式,加深办案人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消除疑点难点问题,提升准确适用能力。其中,彬州市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王鹏飞副教授作的专题培训讲座,引起一线干警热烈反响。四是以考检验效果。采取闭卷考试、网上答题、知识竞赛等方式,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的线下考试和旬邑县开展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充分激发了干部学习热情。
03 聚焦“宣”,以多形式提高群众知晓率
以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着力提高全社会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一是突出社会面宣传。新建咸阳湖景区、城市中心广场法治长廊,拓展宣传阵地。各级各成员单位在人员活动密集的公园、广场、车站、商场、旅游景点等地,通过发放宣传册、法律咨询、集中宣讲、悬挂横幅、法治融屏*放播**等方式,营造浓厚普法氛围。二是突出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传播平台,累计编发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宣传信息1200余条,让法律常识活跃在群众朋友圈。三是突出重点宣传。聚焦青少年、老年人、农民群众等重点人群和信息网络、交通运输、教育卫生、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市县政法机关开展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送法服务活动240余次,切实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防止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
04 聚焦“用”,以创实绩体现落实成效
牢固树立学以致用导向,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体现在工作成效上。
一是依法严惩黑恶。一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推动2起涉黑涉恶案件进入了审判环节;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新侦办涉嫌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2起,持续保持对黑恶违法犯罪的严打态势。二是深化行业整治。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契机,持续整治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制发并办结“三书一函”4份;新立信息网络领域案件21起、自然资源领域案件2起;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4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2起;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23件,收缴非法所得852.3万元;对76家涉房地产企业进行约谈。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依据《反有组织犯罪法》条文规定,结合实际对现有制度进行自查完善。市公安局修改完善了《咸阳市涉黑涉*警恶**情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市自然资源局完善矿产开发、土地出让等规范性文件3个。
(来源:咸阳市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