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飘窗面积不再赠送
2014年7月1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简称《规范》)开始实施,对开发商“赠送面积”进行了更严格的规范。
阳台飘窗常被“赠送”
赠送的面积通常大多数开发商都不会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因此赠送的面积很难受法律保护。
建筑面积计算严谨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据了解,以往很多开发商为了促销,往往使用“送阳台”、“送飘窗”等方法“赠送面积”。但《规范》实施后,阳台、飘窗都得算面积。
新版《规范》在“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中指出,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而按照2005版《规范》,飘窗是不算面积的,这也是许多开发商在售楼时经常提到的赠送飘窗。
在目前的项目运行中,关于阳台的面积确定就存在很大争议,旧规范是要求无论阳台是否封闭都只算一半,而最终房产测绘却是封阳台全算,不封闭阳台只算一半,这就导致设计与最终的房产证面积不统一。对此新规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关于2013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解释说明就对对阳台进行具体的控制,并与新规范衔接,达到控制容积率的目的。比如对阳台的定义是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含各类形式的入户花园、空中花园、活动平台等活动空间)。同时,规定阳台进深尺寸不应超过1.8米,进深超过1.8米的部分按水平投影计算全面积;封闭阳台视为室内空间计算全面积;阳台当其上盖高度超过两个自然层的,不计算建筑面积;与阳台相接的各类建筑外部构件,无论是否与阳台隔断,均作为阳台控制,并计算面积。
云麓公馆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没有赠送面积的约定,开发商商品房预售方案中也没有赠送面积的说明。赠送面积没有存在的依据。
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
。
云麓公馆所谓的赠送面积 ,是内飘窗被改造并包括在主体结构以内。主体结构以内面积已经计算一遍,如果在测量一遍 ,属于重复计算。
因为赠送面积的存在,额外收取暖费。收取暖费前提是赠送面积的存在,然而这个前天是虚假的,收费依据属于精心设计,主观上出于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使他人信以为真,从而达到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属于诈骗。
一户收一百元,一千户就是十万元,已属于数额较大。
因为赠送面积的虚假前提存在,取暖费已被收取。如果确定赠送面积的虚假,业主诉讼,请求赠送面积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