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上宝宝是一家的大喜事,一般怀孕后就要进行生育保险定点。那么,办理生育保险定点后,还能变更吗?想换产检定点医院,该怎么办理呢?今天就来和大家说说~
定点后还能改吗?
在广州工作的秦女士,现在已怀孕三个多月,最近刚搬家,之前已在A医院办理了生育保险定点,但搬家后距离较远,可以将定点修改为B医院吗?
答: 可以! 参保人在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期间,原则上不得改变产前检查选定医疗机构。如 属于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变化原因 ,确需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可按规定办理。

如何办理变更?
以广州为例,变更需根据不同情形办理:
(一)广州产检改省内异地产检
原选定广州产检,因居住地变化需改为深圳。
✅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 生育异地就医备案 ”→上传新《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在表格空白处说明:原选定产检医院为广州市x医院,因居住地变更为深圳市,申请将就医地变更为深圳,产检医院变更为深圳市x医院”即可。
(二)广州市内产检需变更医院
原选定越秀区某医院产检,因居住地变化需改为荔湾区某医院。
✅ 则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 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选定 ”→上传新的《申请表》,表格空白处说明:“因居住地变更为荔湾区,申请变更产检医院”→办理完成收到短信后,就可重新选择产检医院。
若在穗好办办理,“产检、分娩选定医疗区域”选择“ 已选定,需改点 ”。
(三)省内异地产检改广州产检
9月1日办理了佛山产检异地就医,因居住地变更,12月1日后需回广州A医院产检。
✅ 则需在11月30日直接前往广州A医院前台办理 产前检查就医确认 ,在A医院办理完成后第二个工作日,即12月1日可直接在A医院记账产检费用了。
(四)省内异地同一城市变更产检医院
原选定深圳市A医院产检和分娩,已办理异地就医,并在A医院产生了产检费用,因居住地变更,需改为深圳市B医院产检。
✅ 则需 重新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说明原因, 再次上传申请表 (请在申请表表格空白处写明,原已办理异地就医,因居住地变更需要改点)。
(五)省外异地产检改广州产检
原选定桂林产检和分娩,已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因居住地变更需在广州产检。
✅ 回广州后,直接前往产检选定医院 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 ,医疗机构审核后(一般需一个工作日),记账产检费用。
(六)省外异地产检改省内异地产检
原选定桂林产检长沙分娩,已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因居住地变更需在东莞产检。
✅ 需在去东莞前,办理 一次生育异地就医备案 ,将就医地从桂林变更为东莞,然后记账产检费用。
(七)省内异地产检改省外异地产检
原选定深圳市A医院产检和分娩,已办理异地就医,并在A医院产生了产检费用,因居住地变更,需改为长沙市B医院产检。
✅ 需 重新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 手续, 说明原因,再次上传申请表 (请在申请表表格空白处写明,原已办理异地就医,因居住地变更需要改点),分娩后长沙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向广州各医保分中心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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