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企业的内、外销为同一张采购发票,如何退税?
大家好,我是财税陈老师。今天我想讲讲外贸企业采购货物发票是同一张,但销售时有出口也有内销,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大家知道外贸企业实行的是"免、退"税政策,每月进项税选勾时只有三个通道,要么选勾"抵扣"、要么选择"出口退税"。
如果外贸企业发生采购后有内销和外销,通常操作是用于出口的货物开一张,在进项选勾时选择"出口退税"的选项,用于内销的货物开一张发票,在进项选勾时做"抵扣"选项。但有时如果供应商处于强势地位或一时不能判断内、外销的比例,采购时只能按发生的业务*票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办理出口退税。

视频中有一个听众来问,他们公司是做燃油的货品,销售方是中石油、中石化,采购时因为不知道有多少出口、多少内销,所以在进货端只能进多少货,开多少发票。如果其中发生了出回业务,只能选择其中一张采购发票用于出口退税,这样非常难掌握。会发生内销少抵扣或出口与采购数量不匹配的问题。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可成立子公司方式,由子公司专门做出口贸易,然后子公司的进项发票由母公司开具。当然母子公司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需要注意做好税务的沟通与解释工作。

另一种方式比如视频中的这家公司因为做燃油销售业务,燃油销售是需要专营牌照的,那是否可考虑成立分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律主体,牌照或许可比较容易获得。由总公司开发票给分公司,然后由分公司专营出口贸易。

虽然企业所得税是总、分支机构工程款,但由于双方的关联交易涉及退还增,也需要与税务进行必要的沟通后进去按规定生产,应该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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