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患者都有这样的经历:治同一个病,却因换了家医院,之前的检查又得再做一遍,就医体验和钱包为此都大打折扣。昨日,由国家卫健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意味着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全国或本机构所在地区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鼓励医务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其他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对于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以与其他项目打包等形式再次收取相关费用。
“结果互认”在南昌推行的情况如何?什么情况下可以“结果互认”?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异地就医人数较多的多家省直医院。

▲医院检查项目“结果互认”工作的全面推行,将使患者的就医体验得到提升。
“乙肝五项”短时间内无需反复检查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肝胆胰外科收治了不少其他地市慕名前来就医的患者,年手术量达800余台。
在该院住院部,来自抚州的张先生正与家属一同办理入院手续,其妻手提的袋子里放满了此前住院的各类检查报告和病历。“我之前因为‘小三阳’在抚州住院治疗,医生说有癌变的可能,就让我来省城了。”张先生说。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肝胆胰外科主任医师邬林泉向记者举例说明,以俗称“乙肝五项”的检查为例,检查各项标志物的浓度变化可对乙肝的病程、治疗、预后起到动态监测的作用,可以使医生区分“大三阳”“小三阳”等病情,以此指导临床治疗。
“根据乙肝患者的病情进展,其‘乙肝五项’的实施结果对临床诊疗有不同的参考意义,但是结果提示患者在长时间内处于一个慢性 感染的状态,因此,短时间内的反复检查就没有意义了。”邬林泉说,像张先生这类患者的情况,他和他的同事会在抚州医院的检查基础上进行针对性的补充检查。
相对稳定的检验项目基本实现“结果互认”
早在2017年,我省印发的《“健康江西2030”规划纲要》就提到,要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每天要开展约8万个检查项目。“结果互认,这个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做,这是患者就医体验改善的大方向。”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主任技师、教授李俊明告诉记者,省直医院之间的“结果互认”已在临床上推行多年,“一般来说,只要是大型三甲医院的检查报告,我们都会互认。”
李俊明说,从检验医学的角度而言,像感染性标志物、肿瘤标志物、甲状腺功能指标这类相对稳定的检验项目,其结果已基本上实现互认,“一些CT、核磁共振成像等影像学检查结果,临床医生觉得可以支撑自己的诊断,也是认可的”。
病情变化较快时还是需要重新检查
然而,在病情变化较快的检查项目上,“结果互认”并不适用。李俊明举例说,在急诊科、重症监护室、心脑血管科这类科室,患者疾病发作时,病情进展迅速,其检查项目往往只能以小时为计反映病情。
“心肌梗死发作的患者,心肌酶的指标往往成倍增高,但是经过紧急地介入手术或其他治疗后,短时间会降得非常快,医生若需判断病情进展,就需要再次检查。”李俊明说,此外,各家医院的检查设备、检查技术路线不同等因素,也会导致检查结果有所差异。
李俊明认为,在“结果互认”上出台规定,一定程度上要求基层医院加强质量控制,“对于医生而言,检查为的是精准治疗,避免误诊,各家医院整体质量控制上来了,医生的疑虑也就少了”。
来源:高度新闻 熊子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