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孩子会叛逆?
其实孩子并不是叛逆,那不过是孩子的独立自我与家长的独立自我冲突所引发的矛盾。一个身体里面只能有一个意志,否则两个意志就会争夺身体的使用权。
而当父母有意无意地把自己的意志凌驾在孩子的意志之上时,两个意志的冲突就在所难免了,到底孩子不过是在争夺自己身体的使用权。
- 为什么明明对孩子好的建议孩子会不愿意听?
明明家长都是对的,也确实是为了孩子好,可为什么孩子就是不愿意听,甚至情愿与家长的建议背道而驰?
对于一个3岁的孩童,我们可以认为他无知,但对于一个13岁的青少年来说,他们内心是非常清楚家长的建议是对的,但为了宣示自己对身体、行动自由的主导权,他会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牺牲自己的发展。
- 那怎么让孩子放下成见,接受父母的建议?

著名的心理学家鲁道夫·德雷克斯曾说过:“如果我们要改变孩子的行为方向,必须先了解孩子行为背后的动机,否则我们几乎难以改变他们的行为。”
了解动机,这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事情:
“我又不是孩子肚子里的蛔虫,我怎么知道他在想什么?”---一位家长泄气地和我说道。
“如果有一套像勾股定理那样的公式来解决这个问题,那就太好了!”---另一位家长充满“幻想”地和我建议道。
在翻阅了无数书籍后,我想我找到了一条“公式”,用于做到了解孩子的动机,并改变孩子的行为:
了解孩子的动机公式:人类行为的ABC模式
改变孩子行为的前提:观点采择法
了解孩子动机:人类行为的ABC模式
父母固然不会是孩子肚子里的蛔虫,但并不代表父母就难以理解孩子的行为动机,“透过现象看本质”就是最好的做法。
而做到用透过现象看本质去了解孩子的动机,我们可以使用“人类行为的ABC模式”
- 什么是人类行为的ABC模式
一个人的行为,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解析:
A(antecedents):前因事件;
B(Behavior):行为本身;
C(Consequence):后果事件;
前因事件(A)决定了行为本身(B),造成了后果事件(C),故而前因事件又可以被称为行为的驱动因子,即动机。
举个例子来理解:
今天在学校孩子和好朋友吵了一架(A),所以回家后心情十分沮丧,导致情绪受影响而经常走神(B),所以今天做作业表现很差(C)。

- 如何运用这部分知识
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如果要改变孩子的作业表现差的行为结果,就必须先帮孩子解决了他和好朋友的争执问题,又或者舒缓孩子的情绪。
这个过程中,透彻点来讲,如果我们要改变孩子,就需要从A或者B方面入手才能改变现状,这是一个很浅显的运作机制。
在文头,我们就已经剖析了孩子为什么叛逆,为什么不听话,但那始终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在套用这个“公式”之后,我们就能知道孩子的动机是什么。
例如:
某个青春期的孩子终日把自己锁在房间里(C),他的不出门、不愿意和家长有任何的交流就是行为本身(B),那么他的前因事件(A)是什么?
前因事件就潜藏在亲子过往的交流模式中:是家长太唠叨了?还是家长太强势不容他表达自己的想法?每一个家庭的相处模式不同,所凸显出的前因事件就不同。
当然这只意味着我们找出了前因事件,了解了孩子行为的动机是什么,如何改变则是另一码事。

当我们想改变任何事情时,可以有以下4种选择:
一、消极地视而不见
二、主动避开
三、心不甘情不愿地面对
四、正面积极地处理
毫无疑问,只有第四个选择才是最佳的选择,这是一个态度的问题,但到了实操、实际的策略则又牵扯到了另一个因素:情绪,或者说同理心。
当你能代入他的情绪,就好像你自己遇到这件事情一样时,你就会明白他需要什么,从而制定策略。
这就好比当朋友失恋、失意的时候,我们会片面地一味和他讲他都知道的道理,但实际上当我们自己遇到同样的问题时,我们就会发现其实当下所需要的,仅仅是一份默默地陪伴。
而如何代入孩子的情绪,对于有同理心的家长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而对于已经教出叛逆孩子的家长而言则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
所幸,根据丹尼尔·戈尔曼的理论,同理心作为人与生俱来的基本八大智能之一的一部分,完全是可以通过后天的训练得以增强的,这个增强方式,就是“观点采择法”。

观点采择法:增强同理心,理解孩子的情绪就变得轻而易举
观点采择法的设计者是佛蒙特州犯罪心理学家威廉·皮瑟斯,其用处可能会被觉得有些“不光彩”,因为这是使用在娈童罪犯改造上的。
- 观点采择法的由来
在娈童罪犯身上,最大的特点是对受害者完全缺乏同理心,相反,他们会幻想孩子的态度是非常合作的,而孩子的情绪——厌恶、恐惧、讨厌被忽略了。一旦娈童者注意到孩子的情绪,对他来说就会“破坏”一切。
这一点和无法同理孩子感受的父母是类似的,他们同样会幻想着孩子应该是乐于接受他们的教育方式的,或者喜欢与他们以某种方式相处的,而如果孩子表现出不配合的时候,这些家长就会“破坏”这一切:我是为你好,我是对的,你是错的,你应该听我的,同时忽略掉孩子的反抗情绪。

- 观点采择法的使用方式
在一个最有希望的治疗项目中,侵犯者要阅读与自身罪行类似的犯罪描述,材料从受害者的角度展开叙述,令人心痛动容。他们还要看录像,观看受害者泪流满面地诉说被侵犯的感觉。然后侵犯者要从受害者的角度写下他们的罪行,想象受害者的感受。
他们在治疗小组里把自己写的东西朗读出来,然后试图从受害者的角度回答关于侵犯的问题。最后,侵犯者要重新模拟一次犯罪行为,不过这次他们扮演的是受害者的角色。
----摘自《情商》
观点采择法的使用方式,就是遵循了同理心的本质:动作模仿,通过模仿与对方一样的动作或者场景,真正站在对方角度去体会、去思考问题,从一个旁观者逐渐变成一个真正的“受害者”。
观点采择的本质特征在于个体认识上的去自我中心化,即能够站在他人的角度,从他人的角度看待问题。
采纳观点按照发生顺序可以分为4个阶段:
1.存在阶段:父母需要认同在同一事物上,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这是基础;
2.需要阶段:父母需要认识到有必要对孩子的观点作出推断,以便达到其人际交往的目标;
3.推论阶段:这一阶段的认知活动包括除感知以外的所有心理活动,这些活动的目的是推论出某一特定情景中他人的观点,即角色特性。
4.应用阶段:个体把自己推断出的信息应用于随后的行为中,如对别人说什么,怎样说等。

我们可以简单的练习一遍:
存在阶段:对于唠叨孩子被孩子嫌弃烦人的问题,在我们的角度认为这种唠叨是关心,那么除此之外是否有其他的看法会产生?
需要阶段:尝试把自己唠叨孩子的声音录下来,然后做和孩子一样的行为,并把声音进行重听,自己是怎么样的感受?
推论阶段:由此翻“案件重演”,推论孩子的心理活动,推断出孩子为何会得出“很烦”这一观点;
应用阶段:把推论出的结果,应用在随后的策略中,此时你会发现自己确实是一个“烦人的主儿”,并且能据此推论出可以有什么新的方式来让孩子听进去。
既然观点采择是一个方法,那么就需要反复的练习才能得以熟练运用,不妨拿出过往孩子“不听话”的事件来进行分析练习。从人类行为的ABC模式开始捕捉孩子的动机,用观点采择来制定新的教育策略。
育儿寄语:最失败的教育,是忽略了孩子情绪的“我认为”,那无异于娈童者一般,只是娈童者对孩子的伤害是直接快速的,而父母对孩子的伤害则犹如慢性毒药般,深入骨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