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殿等同志在《野菊花期中蜂的管理》(见91年《养蜂科技》第三期)一文中说:“在晚秋培育一批处女王,使其不交届,过冬吋用蜂群保存起米,有利于第二年早育王,早分蜂。”颇费解释。一、处女王性成熟期有一定的局限性,经过较长的越冬期,到第二年初春是否还会出巢交尾?超期交尾的中蜂处女王虽然吋有所见,然仅1-2%而已,如强行约制处女王不交尾,青春期已过,则不再出巢婚飞,只产非受精卵。二、假使处女王越冬后,经过某种技术处理,能恢复青春期,有交尾能力。但中蜂第二年开产一个月左右只产受精卵,不严雄蜂卵。照此类擁,第二年开产后强群要50天左右オ雄蜂出现,初春那有雄蜂与这批处女王交。三、中蜂处女王在摄氏20度时(晴天)只有少数出巢婚飞,多数要在25-30℃。故在我南方油菜花期培育中蜂王,一般推迟1015天婚飞,成功率偏低,往往不能按预定期交开产。晴天气温达25-30℃时,新王出台后6-8天能交尾开产,成功率偏高。因此,头年培育的越冬处女王即使有交尾能力,又有足够(假设)的雄蜂供其交尾,因气不适宜,也无法交居。四、中蟑处女王性成熟期体型小轻盈活泼,控制巢」门难以奏效。同吋处女王出巢冲动时,拼命往巢了∏撺,不轻易回巢内。控制小巢门,不使蜂王出巢,会导致蜂王伤、残;亡。五、处女王发情期间,工蜂有促使其外出交尾的本能。处女王被工蜂所,意欲出巢婚飞,被巢门所阻,不得已而返回巢内。由于处女王没有交尾,当外界气温适宣,工蜂再次通处女王外出,这样循环反复,闹得工蜂、蜂王不得安宁,消体力。 纵观全局,用处女王越冬,不可能“有利于第二年早育王,早分蜂”。若成批培育处女王越冬,第二年何米新蜂接替,其损失将不堪设想。按初春气候特点,就是晚秋选用1至2只处女王供第二年初春产雄蜂卵,供育王早分蜂,也有实质性价值。倘若早春气温尚不适宣处女王婚飞时,个别强群发生分蟑热,只宜解除,不宜分峰,否则将实得其反。此是笔者养蜂多年之教训。以上浅见,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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