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银行头顶着“二道红线”的紧箍咒,放款的额度受到了极大限制。
特别是6月之后,*款贷**不仅利率提高,更是按下了暂停键,什么时候能放款,连银行自己也不能确定。
这个政策的变化在新房、二手房市场上均引起了连锁反应。
@ 奥特曼打小怪兽
艳姐:
您好,有个棘手问题想请教,今年1月我在嘉善买了一套房,首付已付,合同已签并备案,银行*款贷**手续齐全已通过审批,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放款,最近收到开发商的通知函,要求我支付违约金并改全款支付。不知该怎么办,希望能得到回复,万分感谢!
他的情况比较有代表性,今天我就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Part 01
为什么银行不放款?
银行不放款要分三种情况来分析。
一、开发商的原因
开发商没有具备销售条件,比如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条件的;有了预售证但是没有达到放款条件的,各个城市和银行对放款条件均有不同,有的需要达到结顶,有的需要主体工程进度达到三分之二等等。
这几种情况下,银行都是不会放款的。
因这种情况造成房款不到位的,开发商根本没有权力要求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不要认为我多此一举说这个情况,嘉兴市区某房企还真出现过这个情况,明明自己没达到放款条件,却倒过来催客户交违约金。
二、购房者的原因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己的资料不真实,或征信不好、流水不够等原因,造成银行不批准放款的, 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用其他付款方式补足尾款、或解除合同等。
三、非双方的原因
如果因为政策变化,导致银行规定发生变化,购房者拿不到*款贷**的, 首先要看购房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没有约定就要与开发商协商。
最近大家普遍遇到的应该都是第三种情况。
Part 02
*款贷**政策变化是不可抗力吗?
*款贷**政策变化到底算不算不可抗力呢?
不算!
不可抗力有“三不”,不可预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如自然灾害(台风地震);政府行为(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战争、*工罢**)等。
虽然*款贷**政策的变化属于无法预见,但是贷不到款并非无法预见,向银行申请*款贷**也并非唯一融资方式,只是对于缺乏资金和变更能力的购房者来说影响较大。
所以, 不管是你买新房还是二手房,购房者都有义务,用其他付款方式如现金,把尾款补上。

涉及到违约金问题,第三种情况是由于银行的原因,并非买卖双方, 可以 申请情势变更 ,不属于违约,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给购房者一个建议,事先在购房合同中加上一句 “如因银行原因导致无法放款,买受人可要求全额退款,且不用支付违约金。”
如果你在买房中,已经遇到第三种情况时:
一、可以尝试换其他银行;二、积极主动与开发商协商;三、凑现金付清尾款;
四、实在没能力购买时,争取退回全款。
买房付清房款,是你的义务;
是银行的问题不放款,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