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真的是气的够够的了!
邯郸初中生被3名同学残忍杀害,只因凶手是未成年人,迟迟没有等到最终审判结果。
3月18日,又一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引发了大家的热议。
事情的来龙去脉
案件的当事人:8岁多,未满9岁,正在就读小学二年级的女生。
13岁多,差几个月满14周岁,正在就读初二的男生。
2月26日下午,女孩和姐姐一起去附近的小公园里玩儿,后面姐妹两拌了嘴,姐姐先回家了,妹妹一人还在公园里,落单的妹妹被这个13岁的男生给盯上了,在附近的一处房子里遭受到了性侵。

女孩被吓坏了,哭着回家告知了父母,父母报警后,带她去了医院检查。
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显示:“处女膜破裂,见少量血迹,左大腿内侧两处淤黑。”
事发后不久,男孩就被警方找到,但是没想到,很快又被放了出来。对于这个结果,女孩父母肯定无法接受,毕竟自己的女儿身心受到了如此大的伤害,有可能一辈子都会留下阴影,而施暴者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如何能甘心?
当地公安局对案做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经审查认为符合其他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故决定不予立案处理。

而跟根据今天官方的最新回复,可以得知,不予立案的原因还是因为该男生的年龄,作案时不满14周岁,所以不予刑事处罚。

仅仅是对其监护人发出《训诫书》,该男生只是被送到专门的学校进行训诫教育,目前训诫时间已满,已返回学校上课。
而受害女孩及其家属得到的仅仅是抚慰。
知情人透露男生更多情况
据知情人透露,该男生平常就是一个问题学生,抽烟、喝酒、旷课等行为屡见不鲜,虽然经常有同学投诉他,但是他就是不悔改,老师也拿他没办法。
他的父母应该也是对儿子的行为采取纵容的方式,老师曾经建议过家长带孩子去封闭管理的学校上学,好好的管教、杜绝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但是未有效果。
这种品行不端的学生,目前又重新回到了学校就读,那跟他同处一个校园的同学会有危险吗?同学们的父母又会怎么想?反正如果我有孩子的话,肯定不会同意自己家的孩子跟这种人同班、同校的,这不是把自己的孩子置于未知的危险中了吗?
而事发后,男生的父母还借口家里经济条件困难,没有钱赔偿,想给2万元和解此事,并要求出具谅解书。
只能说,果然什么样的父母会教育出什么样的孩子,明明是自己家孩子的错,父母却没有诚恳的道歉,没有积极的赔偿。
网友炸锅了
因为邯郸案件的连锁反应,之前一些没被爆出来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渐渐都披露出来,也让人为为之心寒、心惊,有孩子的父母更是加强教育以免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受欺负。

这件事情不能说当地公安局处理有问题,毕竟他们也是按照法律来判决的。
所以最该做的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修改,不能因为未满14周岁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年龄没有成年人,但是他们的心智绝对已经成熟,不能单一的以年龄作为评判标准。
未成年人保护法最开始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因为他们心智不成熟,给与一定的改过机会,但是现在这些未成年人伤害的对象也是未成年人,那该怎么办?
他们就是说钻了法律的漏洞才敢有恃无恐,知道自己不会被严惩。但是这种从小根上就长歪了,小小年纪就如此胆大包天的,大了之后不知道还会做出多少恶行呢!
年龄不能成为逃避刑罚的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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