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专递”是在国家邮政机构已经开通的特快专递网络的基础上开展的一种更加安全、快捷的邮政寄送方式,且邮资相较直接送达更节省资源,目前邮寄送达已成为法院司法文书送达的主要方式。 2017年,陆川法院共审结案件3479件,其中,通过邮政EMS法院专递送达的案件有2366件,占68%;公告送达案件321件,占9.2%;通过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方式送达的案件有340件,占9.7%;通过办案人员上门送达的案件有452件,占12.9%。 该院分析司法文书邮寄送达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邮政机构不重视送达效率,未按法律规范严格送达程序。1、乡镇的邮递人员大多数不是到受送达人所在住所送达法律文书,而是打电话叫当事人来领取的,如果当事人不来领取就不送直接退回。2、被送达人没有电话或者电话错误,没有直接按照详细地址送达,而是以其他原因(查无此人、地址错误)退回。以上情况导致司法文书邮寄送达方式程序不规范,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二是送达效率低,存在回执保存不善、填写不规范和反馈进度缓慢现象。1、存在送达回执填写不规范,不是本人签收的不写明签收人的身份证号码,也不备注与收件人的关系(是否同住家属?),收件人签收也没有写明签收时间。2、回执不按规定用水性笔填写而是用圆珠笔。3、专递回执周期过长,有时甚至到结案时,相关的专递回执仍未交给法院;部分回执未能得到妥善保管,送到法院时已出现破损甚至遗失。 三、办案人员填写专递信息不规范、不全面。1、收件人填写不准、收件人的姓名填写不清以及收件人的单位(住址)填写不准,这些给邮政部门送达带来难度,使送达难以实现。2、送达文书填写不详,有些是案号填写不完整,有些是具体文书的选项不准,另外对选项中没有的太笼统地选“其他”,这些在送达中易产生其他问题,导致送达不能。3、交件人漏签,不按本院规定在法院专递登记本登记,一旦有了问题不便查补。
对此,该院建议:一是强化交流,让邮政部门加强法院专递邮件投递服务法律意识培训,提高邮递人员专业素养。与邮政部门加强沟通,要求邮政部门定期组织针对法院专递邮件的法律权利、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培训,强化邮递人员对法院专递投递质量重要性的法律意识,使邮递人员认识到司法专递邮件对收件人实体法律权益的影响,自觉认真做好送达签收每个步骤,从而提高邮递人员的专业素养,更好服务该院的审判工作。二是加强法院专递邮件投递差错考核,提高送达成功率。针对法院专题邮件回执填写不规范、地址不详细不送达收件人、不按投递要求五工作日内至少投递三次要求、回执反馈不及时等情况,经本院核查为投递差错的,将制定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拒付邮资,以此督促和鼓励邮递人员强化对文书送达成功率的认识和关注度,逐步提高送达成功率。三是完善法院专递登记制度,规范办案人员填写专递信息,把法院专递嵌入到“智慧法院”工作平台进行实时监督。该院办公室要完善专递登记制度,对不按规定填写专递信息的办案人员进行口头教育。借助“智慧法院”工作平台,与邮政局等快递企业研发司法文书邮政专递进度监督软件,实时掌控司法文书邮递送达的情况,对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从而提高法院工作效率。
江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