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烧结普通砖
(一)概念及强度等级
烧结普通砖是指以黏土、页岩、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淤泥(江河湖淤泥)、污泥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烧而成主要用于建筑物承重部位的普通砖。
烧结普通砖的强度等级分为五级:MU30、MU25、MU20、MU15、MU10。
(二)外观检验
外观检验样品中有欠火砖、酥砖和螺旋纹砖,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欠火砖是指未达到烧结温度或保持烧结温度时间不够的砖,其特征是声音哑、土心、抗风化性能和耐久性能差。
干砖坯受湿(潮)气或雨淋后成反潮坯、雨淋坯,或湿坯受冻后的冻坯,这类砖坯焙烧后为酥砖;或砖坯入窑焙烧时预热过急,导致烧成的砖易成为酥砖,酥砖极易从外观就能辨别出来,这类砖的特性是声音哑,强度低,抗风化性能和耐久性能差。
以螺旋挤出机成型砖坯时中,坯体内部形成螺旋状分层的砖,其特征是强度低,声音哑,抗风化性能差,受冻后会层层脱皮,耐久性能差。
(三)出厂检验
按出厂检验项目和在时效范围内最近一次型式检验中的抗风化性能、石灰爆裂及泛霜等项目的技术指标进行判定。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四)标志
产品出厂时,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标记、批量及编号、证书编号、本批产品实测技术性能和生产日期等,并由检验员和承检单位签章。
二、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
(一)概念及强度等级
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是指以水泥、矿物掺合料、砂、石、水等为原材料,经搅拌、振动成型、养护等工艺制成的小型砌块,包括空心砌块(空心率不小于25%)和实心砌块(空心率小于25%)。
砌块按抗压强度分级如表3-6所示。
砌块的强度等级:
砌块种类,承重砌块(L),非承重砌块(N):
空心砌块(H),(7.5,10.0,15.0,20,0,25.0),(5.0,7.5,10.0);
实心砌块(S),(15.0,20.0,25.0,30.0,35.0,40.0),
(10.0,15.0,20.0);
(二)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最小壁肋厚度、强度等级。
(三)检验判定规则
若受检砌块的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均符合规范的相应指标时,判该砌块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若受检的32块砌块中,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的不合格块数不大于7块时,判该批砌块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当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符合规范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的等级时,判该批砌块符合相应等级、否则判不合格。
(四)产品合格证、堆放和运输
砌块应在养护龄期满28天后出厂。砌块出厂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厂名和商标;批量编号和砌块数量(块);产品标记和生产日期;出厂检验报告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砌块应按同一标记分别堆放,不得混堆;宜在10%以上砌块上标注标识。砌块在堆放运输和砌筑过程中,应有防雨水措施;宜采用薄膜包装。砌块装卸时,不应扔摔,应轻码轻放,不应用翻斗倾卸。
三、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一)类别及规格
按砌块孔的排数分类为:单排孔、双排孔、三排孔、四排孔等。
主规格尺寸长 x 宽 x 高为390mm×190 mm x190 mm 。其他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二)强度等级
砌块强度等级分为五级:MU2.5、MU3.5、MU5.0、MU7.5、MU10.0。
(三)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密度、强度、吸水率和相对含水率。
(四)检验判定规则
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的32个砌块中不合格品数少于7块,判定该批产品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合格。
当所有结果均符合规范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五)产品合格证、堆放和运输
砌块应在厂内养护28天龄期后方可出厂。砌块出厂前应进行检验,符合标准规定方可出厂。
砌块出厂时,生产厂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其内容包括:厂名与商标;合格证编号及生产日期;产品标记;性能检验结果;批次编号与砌块数量(块);检验部门与检验人员签字盖章。
砌块应按类别、密度等级和强度等级分批堆放。砌块装卸时,严禁碰撞、扔摔,应轻码轻放,不许用翻斗车倾卸。砌块堆放和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和排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