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关于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月9日,经江苏省卫健委公布,灌南县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为进一步排查可能存在的密切接触者,发挥群防群控优势,需寻找除已确定的密切接触者以外的可能密切接触人员。
新增病例1基本情况:患者侍某某,男,66岁,近期曾在苏州市高新区浒关一建筑工地务工,现住灌南县新安镇德汇花园6号楼3单元,目前在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现将侍某某入院前的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1月21日,17时左右,从苏州乘坐私家车于24时左右返回灌南家中,期间没有停车休息。
1月22日,8时左右,步行前往朱冯兰骨科医院看望住院嫂子;9时左右,返回家中,之后无外出。
1月23日,7时左右,步行前往朱冯兰骨科医院,8时左右返回家中;午饭后一家开车到孟兴庄镇韩李村老家贴对联;18时左右,在同村大哥家吃晚饭;20时左右,返回新安镇德汇花园小区家中。
1月24日,全天居家无外出。11时左右,杭州务工回来的妻子三弟一家至患者家中拜访。
1月25日,10时左右,至德汇花园小区沐月居6号2单元女儿家就餐;13时左右返回家中,之后无外出。
1月26日,7时左右,和妻子步行前往朱冯兰中医骨伤科门诊部给嫂子送早餐;8时左右回家,之后无外出。
1月27日,8时左右,和妻子步行前往朱冯兰中医骨伤科门诊部给嫂子送早餐;9时左右,步行至海西公园东侧的康盛大药房购药,之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1月28日,9时左右,和妻子前往鹏程菜场买菜;10时左右回家,之后无外出。
1月29日—2月2日,居家无外出。
2月3日,居家无外出。出现咳嗽症状,自行服药。
2月4日,居家无外出。18时—19时左右,出现发热症状,自行服药。
2月5日,白天居家无外出。21时左右,因发热,私家车送至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被收治住院隔离治疗。
新增病例2基本情况:患者金某某,女,49岁,灌南县新安镇海西公园东侧康盛大药房员工,现住灌南县新安镇人民路860号硕湖小区,目前在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现将金某某入院前的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1月22日—2月3日,往返于家和药房之间,偶尔去硕湖菜场买菜。
2月4日,出现发热、流鼻涕的症状,居家自行服药,居家无外出。
2月5日,居家无外出。
2月6日,因发热、咳嗽、腹泻,9时左右,私家车送至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健康查体后,被收治住院隔离治疗。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我县对已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公告后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登记。
2.相关人员不得外出,自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与家人做好隔离防护,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乘坐120车辆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外出就诊全程须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居家隔离人员如需咨询,请致电灌南县联防联控工作热线0518—83696909或灌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18-83836009。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有了你们的紧密配合,我们一定能战胜疫情!
灌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9日
1.灌南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热线:0518—83696909
2.灌南县定点医疗机构联系方式:
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孙 义,联系方式:13851250256、0518—83993021。
3.新安镇人民政府及辖区村委会(居委会)联系方式:
新安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夏侯怡,联系方式:15195709477、0518-83986000;
镇郊社区居委会联系人:徐亚林,联系方式:15861219008;
镇东社区居委会联系人:陈德军,联系方式:13951250779;
人民社区居委会联系人:冯晓青,联系方式:13655121288;
镇北社区居委会联系人:彭中云, 联系方式:15961367221;
镇中村村委会联系人:马苏婉,联系方式:17351839430;
曹庄村村委会联系人:邱 菊,联系方式:13605120766;
于营村村委会联系人:于海峰,联系方式:18360588000;
镇西村村委会联系人:王亚洲,联系方式:15252836255。
徐圩新区、海州区寻找可能密切接触者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
截至2020年2月8日24时,徐圩新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进一步排查可能存在的密切接触者,发挥群防群控优势,需寻找除已确定的密切接触者以外的可能密切接触人员。
新增病例基本情况:患者杨某,男,30岁,在职职工,现住海州区朐阳街道丁庄村纪庄组。目前在连云港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徐圩新区、海州区已经对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到的该例密切接触人员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其需要调查的活动轨迹如下:
1月31日,开车到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区停车场停车,妻子和女儿下车拿衣服后步行至海州批发市场,患者在二院停车场短暂停留后开车到海州宝利街停车场(西侧)停车,等妻子和女儿逛完街开车回家,患者自述一直未下车;中午一家三口到光辉路煤炭医院家属区的叔叔家就餐,晚上回家吃饭。
2月1日,自驾和妻子先到南极路鲜果园送口罩给客户,随后到悠然居给客户送水果哈密瓜,结束后开车回家,自诉一直未下车。
2月2日,白天居家未外出;晚上6点和妻子到光辉路煤炭医院家属区的叔叔家,吃完晚饭后回家。
2月3日,早上自驾车从海州到徐圩街道香河村,工作至下午4点多后,回到香河村父母家。
2月4日,上午先后至香河村卫生室、徐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9点自驾车返回海州家中。
2月5日,在海州家中未外出。
2月6日凌晨2点,自驾车到市二院发热门诊就诊,被收治住院隔离治疗。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未追踪到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不得外出,自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与家人做好隔离防护,监测体温至自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联系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该患者的密切接触史。
2.相关人员需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医护人员陪同乘坐指定车辆到定点医院就诊,外出就诊全程需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相关人员如需咨询,请致电徐圩新区防控办:0518-82252030;海州区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0518-80703575;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18-85606087。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有了你们的紧密配合,我们一定能战胜疫情!
徐圩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来源:健康连云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