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我的生活#
我们在职场或有心或无意地都被告过状。当工作无法推动的时候,有人会去反映情况;当其他人和领导沟通的时候无意说漏了嘴,也会被告状;有的人居心叵测,故意去领导那里告状,各种情况都有,所以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被告状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心里不好受。但是我们要如何接受和应对“告状”,不同的事情要有不同的解决办法,需要区别对待。

其实“告状”大致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种 告状属实
这种情况就是其他人正常的反映工作情况。要么是工作推动不下去了,要么错误迭出,漏洞百出,周围的人没办法把事情压得住,只能报告给领导来解决。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的工作流程范畴,没什么好抱怨,好委屈的,这是本人工作没有做好,没把事情处理好需要承担的后果,只能自己负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第二种 小题大做
是人办的事就不会尽善尽美,总有那么点瑕疵。有一种人,只要一点事没办好就会抓住把柄无限放大,任意抹黑。这种时候就要找领导说清楚,解释原因,表明态度怎么修正,一般不是太大的问题领导不会过于追究,只要尽快改正到位下次不再犯就行。

第三种 无中生有
这种性质就恶劣了,敌对性和针对性都很强。没有的事乱冤枉,子虚乌有,捏造事实,纯属造谣。如果造成恶劣影响是可以诉诸法律的,遇到这种事情如果不知道何人所为就跟领导讲清楚证明自己无辜,领导也清楚你的为人,信任你;如果知道是何人所为就要有勇气和底气把事情闹大,层层上告,让领导不能助长这种风气,让告状的人害怕,下次不敢再造谣,也给其他人立威,不能随便乱说。
第四种 说漏了嘴造成误告状
这种情况属于误伤,完全是无心的或者被领导套出了话。这时候不能怪同事,要赶紧跟领导说明情况并用实际行动补救。让领导看到你的弥补措施和行动,自然不会追究,只会让你下次工作小心一点,还会欣赏你行动迅速、快捷。

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告状,皆因我们的工作做的不完美,有缝可钻,有隙可乘,所以我们最终还是要把工作做好,让别人说无可说,做无可做。“打铁还需自身硬”,自己做好了,别人怎么样都没有空子可钻。